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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06年度环保工作总结
索 引 号:014109840/2008-0008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06-12-20 公开日期:2006-1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06年环保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2006年度环保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环保厅的指导下,我局全力推进“小康指标”达标、“生态示范区”建设、“清水工程”等九项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市环保局获得“环保系统创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等市级以上集体荣誉20余项,常州市人民政府荣获2005年度江苏省环保重大贡献奖。

  (一)全力确保小康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标

  市环保局紧紧围绕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标工作,突出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这一重点,按照市委“以块为主、部门配合、环保监督”的要求,及时起草了《小康社会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标目标和任务分解表》和《2006年各辖市、区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考核办法》,并分别下发到各辖市、区。在全系统成立了小康环境指数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和5个技术小组,建立了加密监测、巡查等6项工作制度,每半月编印一期《小康环境质量简报》,认真分析达标进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供领导决策。围绕空气质量的改善、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和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分类制定并着力推进了达标实施方案。

  针对市域范围内的21条主干河道33个考核断面,根据达标可能性分成五个不同的类别,分别进行达标可行性分析。对五类断面既提出加大河道的综合整治力度、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的力度、继续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和服务等一系列宏观环保措施,更针对每个断面分别提出了限期治理、限期搬迁、污水截流、提标治理、长江引水、市河换水、河道清淤、清除河岸垃圾、控制化肥农药、拆除网围和环境监管等措施。

  针对空气质量的改善,重点加强了对拆迁工地、建筑工地和市政工地扬尘的管理,强化“禁燃区”和“烟尘控制区”建设与巩固,强力推进了电、热电行业的脱硫工程和总量控制,积极扩大集中供热范围。

  针对环境噪声质量的改善,重点实施了对超标排放噪声污染单位的限期治理,加强了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各辖市、区在现有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环境噪声达标区的扩建工作,已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104.3平方公里。

  针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开展了长江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出动环境监察人员275人次,监测采样人员424人次,采集各类监测数据1484 个,对沿江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封堵了5家企业私设的通江排污口和3家雨污水混排的排污口,对14家化工企业的重污染车间或工段责令停产或限产。取缔了魏村长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黄砂交易市场。与海事、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魏村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内的渔船、餐饮船进行了取缔。

  到11月底,我市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得分为86分,其中全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呈逐月改善趋势,33个考核断面中实现达标的断面已从去年的8个上升到23个,达标率为69.7%,得27.9分;空气质量良好天数百分率为93.7%,得28.1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水质达标率为99.9%,得20分;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为100%,得10分。考虑到冬季空气质量转差的影响,预计年末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天数百分数会有所下降,到年底我市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得分将大于80分,达到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的考核要求。

  (二)积极推进市河水环境整治--“清水工程”

  1、强化市河沿岸工业企业的污染整治。在1月召开的市十三届五次人代会上,23条市河水环境整治“清水工程”被列入我市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水利、城建、环保部门分别承担活水、截污、控源三项工作。市环保局多管齐下,不断强化对市河沿岸工业企业的污染整治,完成了23条河道排放口的全面调查;按照“整治提标一批、接管一批、搬迁一批”的原则,对沿河180家工业污染源实施了分类整治。在推进整治的同时,制订了节假日巡查和夜间抽查制度,坚持每月组织2次夜间突击抽查,每次分4组,每组抽查5至10家企业。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做到每件环境违法案件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力求调查取证符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准确,处罚裁量适当。为加强公众参与,聘请了40名市民环保监督员,发挥他们对违法排污行为的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市河的整治。目前,180家污染源中已完成整治167家,其中限期治理59家、限期接管和雨污分流44家、限期达标排放48家、搬迁16家,新建污水处理设施35台(套),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约1600吨/日,累计投入改造资金3500多万元,减少入河高锰酸盐指数排放量800吨/年。其中,除了搬迁、限期接管和提标外,关、停了治理无望的8家企业。通过整治,水质黑臭的现象有所缓解,表征工业污染的石油类指标均有所削减,12条河道的石油类指标普遍提高了一个等级,另有8条河道的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平均下降40%。

  2、积极推进污泥的集中处置。为有效解决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二次污染的问题,确保“清水工程”整治实效不打折扣,积极推进污泥集中处置。建成投运3台75蒸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焚烧污泥项目,每天可焚烧处理污泥达250吨,使常州城市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全部实现了无害化焚烧。另外,探索利用这种锅炉焚烧印染等污泥也取得重大进展,工业污染集中处置工程进展顺利,已建成电镀污泥集中处置厂,东南和武进城东两家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正在加快建设中,2007年初可投运。

  (三)全面启动国家生态市建设工作

  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编制单位,组织编制了《常州市生态建设规划》。组织了国家生态市建设规划的大纲评审。在规划编制全过程加强质量控制,局领导多次带队赴编制单位交流、了解和督查编制情况,并邀请市各相关部门听取规划中期成果的汇报,多次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规划通过了由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厅主持召开的专家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我市国家生态市建设指导思想明确、战略定位合理、规划目标、建设任务与近期建设重点具有指导性与可操作性。又经反复修改,在充分吸收专家和领导们修改意见的基础上,该规划文本经过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高度重视,启动国家生态市建设。市委、市政府对国家生态市建设高度重视,在市第九次党代会上,将其列为全市“十一五”期间五大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市委书记范燕青、市长王伟成分别带队到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厅汇报了我市国家生态市建设工作。11月4日,市委、市政府高规格召开了国家生态市建设动员大会。会议由范书记亲自主持并作重要讲话,王市长作了动员部署,市政府与各辖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分别签订了国家生态市建设和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会议下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环保优先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两个重要文件,其中明确了加大财政对环保的支持力度等具体政策措施。会上还下发了《常州市建设国家生态市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了国家生态市建设各项任务。根据《方案》,我市的国家生态市建设工作将重点实施清水工程、蓝天工程、绿化工程、家园工程、清洁工程、宁静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生态产业工程、生态安全工程和生态文明工程等“十大工程”,并确立了到2010年建成国家生态市的目标。

  (四)深入开展生态示范系列建设和宣教活动

  我市建设“全国生态示范区”的任务重点在武进区,对此,我局进行了重点指导和协调。武进区实施了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环境质量达标、资源保护、绿化美化和生态文化等六大工程,其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顺利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验收。

  积极组织各辖市区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建设。全市年内创建完成市级环境优美乡镇5个,省级生态村16个;培育了18个 “绿色社区”,2个 “绿色宾馆”, 15所 “绿色学校”和12个市级环境教育基地;常州东芝变压器公司荣获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称号,天目湖啤酒公司等一批企业通过了省级环境友好企业的考核验收。

  围绕环保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会同市新闻办公室举行常州市环保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媒体开设环保宣传专版,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坚持环保优先、整治污染、严格执法、开展生态建设的要求和部署。从6月起,联合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中华环保世纪行’在常州”宣传活动,刊登了一大批有深度、有力度、有影响的报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通过举行环境信息对接与圆桌对话、科普宣传周、青少年环保书画作品征集和展示、纪念“6·5”世界环境日、开展污染治理设施操作工培训、在市区主干道设置环保广告牌等活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普及环保知识,市环保局被评为全市“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五)稳步推进城市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

  1、加强建设项目环境污染源头控制。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产业政策,严格环保审批权限,严把项目环保审批关,对化工、印染等行业企业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准入门槛,努力从源头上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市环保局共审办建设项目共471个,其中,立项预审261个,审批登记表74份、报告表84份、报告书52份,试生产核准74个,“三同时”验收项目169个(含预验收),对200多个项目进行了会审、会签,退批了常隆化工等39个涉及选址不当、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缺少有效污染防治技术的建设项目,对23家未批先建、擅自生产的违法企业进行了查处。针对某些开发区集中污水处理厂暴露出的问题,已分别暂停了4个开发园区新增污水项目的审批,并对个别园区提出了整改意见。

  2、做好重点项目的环保推进工作。在兼顾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的同时,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服务企业的关系。我局对全市168个重点项目实行特事特办、进行重点服务,做到每一个项目由专人负责,跟踪服务,并积极主动与上级环保部门沟通,在省厅的支持下,为录安洲、常化搬迁、常茂生化、太湖湾度假区等全市重大项目以及常变、常林等国债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办理了环保手续,确保了重点工程按期开工建设。此外,认真做好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对环保手续不齐全的72家亿元项目及时办理了环保手续。

  3、促进城区有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根据城市规划和环保规划的要求,结合市民的环境信访投诉及有污染企业的实际环境行为,向市政府和市国土局提出了90家搬迁企业建议名单,发布了《关于推进中心城区有污染工业企业搬迁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促进搬迁的各项政策规定。对列入市搬迁名单的企业,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提高巡查的频次和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上限执行。先后到常隆化工、新亚化工等企业宣传搬迁的意义和政策,介绍10余家企业另行选址,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完成污染企业搬迁44家。其中,完成计划内污染企业搬迁21家,另有2家企业正在落实搬迁用地、1家已停产,1家将于半年内完成搬迁;完成计划外企业搬迁23家,另有多家企业完成了部分搬迁。

  4、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组织完成省下达的9家单位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与市经贸委联合审定公布了2006年度60家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单位名单,已有10家单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组织编制了常州市“十一五”循环经济项目和生态工业园实施方案,按省要求开展省循环经济试点,完成了4家单位试点工作。结合新颁布的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标准进行现场督促和指导服务,积极推进钟楼经济开发区建设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目前,钟楼经济开发区的这项工作通过了专家调研,基本达到了建设要求,并获得了省“生态工业园创建先进单位”的荣誉。

  (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抓好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抓好我市“一区两河”(江边化工区、藻江河、漕桥河)的环境整治。去年以来,针对江边化工区等存在的污水管网严重破损、渗漏等问题,组织协调新北区实施了以企业内部管网、区域市政管网改造和江边污水处理厂改造为主要内容的沿江区域环境整治“十大”工程,尤其是对江边化工区的污水管网进行了“一厂一管”式的大面积改造。环保部门全程跟踪、协调、督促管网整改方案的落实。投资约3500万元,完成圩塘、魏村区域的企业外部污水管网及基础设施整改,共铺设企业专用污水压力管道64公里,建成3座污水收集池和江边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市政污水收集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已投入试运行,绝大部分企业已完成内部管道改造。同时,环保部门开展了昼夜全天候监管,处罚了20余家超标排污企业,进一步推动了企业加快内部管网的整改进度。

  在去年藻江河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加强了对藻江河等沿岸污染源的督查,对查实的武进磷肥厂(已破产)厂区内擅建的6家企业作出了停产等处罚,并会同工商部门取缔了沿岸非法洗桶企业,对化工区、龙虎塘区域等排放挥发酚的企业进行了排查,有针对性地加强了监控。

  全力推进漕桥河环境综合整治。经近两年整治,已完成了大部分整治任务,共有4家企业关停,32个项目注销,1家企业停止排污,26家企业完成了污染整治任务,排放废水稳定达标。漕桥污水处理工程一期(5000吨/日)主体工程已建成,正督促其投运。编制了漕桥镇镇域环境规划和工业集中区环评,坚持停批该镇有废水排放的项目。

  2、加强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工作。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拟订了《常州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市政府。完善加强环境应急指挥、现场处置与监测、环境安全专家咨询以及信息宣传和协调保障等应急机制和措施。为全面掌握环境安全基本状况,特别是做好重点污染企业的应急防范工作,开展对全市化工、农药企业、放射源单位、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全面调查,基本建立了全市风险源数据管理库,对11家重点污染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在江苏亚邦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苯罐起火事件中,市、区环保部门迅即赶到现场展开应急处置,市环保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及时提出有效控制污染的方案,督促实施控制措施,并对水环境开展全面和跟踪监测。在市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措施得当,使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避免了一起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了敏感时期污染的预防,在农业用水高峰期,提前部署,开展农业用水状况专项检查,对农用水河道定期采样监测,对重点河道沿岸污染企业采取限、停产等措施,确保农业用水安全。加强辐射和固体废物的监管。编制完成了《常州市放射性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安全收贮退役的放射源10枚,现场监督检查辐射涉源单位95家次,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63家。

  3、进一步强化执法效能。一是围绕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了环境违法案件内部公开、案件移交办法、环境现场监察规范、环境信访受理程序和市区环保部门联合检查等制度,确保环境违法案件被及时发现并立案调查。二是采取法律手段,正确运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加大处罚力度,应罚尽罚,提高环境违法单位的经济成本,对到期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加征滞纳金。三是加强联合执法,邀请法院、供电、工商、税务和银行等部门专题研讨查处执行中有关问题,争取支持,达成共识。四是采取舆论手段,扩大社会影响。邀请各新闻单位一起参加对该企业的执法检查,以现场目击、深度撞击等方式对其恶意偷排污水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我局进行各类现场检查近10000厂次,其中,夜间分组检查28次,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194件,处罚决定书176件,处罚案件数和处罚额与上年同比翻了一番多。环保执法力度的加大,同时体现在排污收费方面,已征收约8000万元(市属一块已征收1300万元),与上年全年相比增长约18 %。

  (七)扎实开展全系统作风和能力建设

  1、围绕重点推进作风建设。制定并实施了《市环保局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整改方案》,围绕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等五方面重点工作推进作风建设的深入。在全系统开展了“三优一满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良作风,创人民满意机关)和“六严禁、五倡导、四不让、三挂钩”活动。以切实解决老百姓关心的环境问题为突破口抓实作风建设。严格“12369”环保投诉热线的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点信访限时督办制度,增加了一个电话座席,调配了一名专职接线员。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环境信访问题,集中力量调查处理。对不在环保部门职能范围内的诸如生活污水、夜间建筑施工等环境投诉,积极与投诉人沟通,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2737件,信访办理率100%,办结率98.4%。

  今年以来,共承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30件,办理率100%,凡主办件均与代表、委员见面,代表、委员反馈满意率100%。如关于饮用水安全问题的建议、提案,从三个不同侧面提出了保护建议和对策,通过办理,对我市饮用水源的保护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共投入近16万元,精选项目,组织了与结对单位学习新党章交流体会、现金、实物扶贫、爱心助学捐款、捐赠苗木等一系列帮扶活动,出资、出智、出工,帮助金坛河口村建成了生态村,帮助贫困户逐步走出困境。

  2、多项举措进一步优化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机关作风建设暨“创优环境兴常州、改进服务促发展”动员大会精神和“放、减、控、改、创”的要求,以大力改进建设项目环保许可为突破口,采取新的管理措施,大幅度压缩工作环节,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效能。局开发建设环境管理处成建制整体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加强“窗口”工作力量,采取新的管理措施;实行系统内部联动;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推行项目分类管理;建立完善了环保审批的“一门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的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联审会办后,审批时限较去年缩短了48%;《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环境保护窗口工作方案》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机制,提高项目的审办质量。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受理项目1021件,中等和轻微程度污染项目的审批时限分别缩短了28.57%和57.14%,提前办结996件,共提前工作日896天。开发处入驻窗口后的第一个季度,就被中心评为优秀窗口。同时,为保护服务对象的利益,鼓励环评市场的公平竞争,已有18家持证环评单位向社会公示并参与我市环评文件的编制工作。

  3、四个环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实施反腐倡廉“333工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分级、量化到“班子”,分解到成员,落实到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抓好四个环节:一是在项目审批环节上,严格按《行政许可法》要求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二是在涉企检查环节上,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三是在收费环节上,全面推行服务性收费公示制度,行政管理零收费,服务费按下限收取;四是在处罚环节上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要求,实行查处分开,由调查部门立案调查并提出处罚建议,经法制部门审理,在规定时限内由局行政处罚集体会审,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处理关、申请执行关,今年以来所有行政处罚实现了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无行政执法投诉。围绕这四个环节,完善了《行政管理公示制度》、《环境管理责任追究若干规定》、《首问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等制度,认真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专项工作,举办“以案说法”、“学党章、知荣辱” 和勤政廉政执法报告会等。

  4、能力建设有了新的提高。根据工作需要相继成立了机关党委、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处、常州市固废与辐射环境管理中心,增加了5个行政编制和6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根据用人之才、人尽其才的原则,采用公开竞聘的方式选拔了部分中层正职干部,对19个局中层职位进行了大范围的调整配置,将部分骨干充实到局中层正职岗位,进一步提升推进环保重点工作能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论证,生态监测试点第一家通过省级鉴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全年为环境监管和执法提供监测数据达27.6万个(其中自动监测数据18.3万个)。“全市环境风险源数据库”的建设大大提高了我市环境污染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国际交流,接待了日本、加拿大等3批国际环保交流考察团,组织参加了中加环保技术交流会和中日循环经济培训班。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出国就循环经济、生态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培训、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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