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常州市环境应急和事故调查中心)
主要职责:组织全市环境监察工作,负责拟定全市环境监察工作规划及有关制度;组织对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限期治理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解决本辖区、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并参与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参与协调市际环境污染纠纷,处理与环境污染有关的来信来访;组织对污染源排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市环境保护局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所辖市区环境监理部门对排污单位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指导、监督辖市区环境保护部门排污费的征收与解缴;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跨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保护全市饮用水源。收集、报告、通报、发布全市环境污染和预警信息;组织实施环境应急响应,处置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组织调查和评估生态环境污染程度;组织修复和重建被污染事故破坏的生态环境;指导事故应急演练,开展应急人员培训等工作。
联系电话:86668112
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生态市建设、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断面、入太湖河流达标、生物多样性专项监测,同时还承担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监测。承担涉及水、气、声、固废和土壤等研究性课题。承担重大环境治理项目的验证性监测:承担环境污染的仲裁和司法鉴定监测。承担市区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环境信息的收集、加工、咨询和相关技术服务。
联系电话:86691381
常州市固废与辐射环境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指导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放射源使用单位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落实防治措施;对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交换、转移和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调查,建立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处置、综合利用和放射源使用情况的量化档案,实施动态管理;指导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办理有关交换、转移的申请,并对转移联单实施跟踪管理;对废物进口和利用的申请进行技术性审核,对流向进行核查;负责对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放射工作安全许可提出技术性评估意见;组织对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从业人员和放射性、辐射性设施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参与全市固体废物和辐射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及辖区内有关污染事故应急响应,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和被盗的放射源;对危险废物不处置或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单位,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指令实施行政代处置;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范围内固体废物、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技术信息网络;办理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交办事项。
联系电话:85160091
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主要职责:承担城市环境经济综合决策及关键问题的科研与课题及环境规划项目,承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区域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区域开发及建设项目的后评价。承担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批协调、咨询服务和环评任务。承担生态城市建设、市河水环境综合整治等全市环保综合性课题研究及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等。
联系电话:86902530,85172338
常州环保科技开发推广中心
主要职责:研究开发推广无废、少废、节水、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承担环境工程设计、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等环境工程和环保科学技术咨询中介服务,推广生态建设与污染防治的新技术应用,尝试企业污水治理设施代运行工作。
联系电话:86646637
常州市环境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
(一)参与制定环境信息化工作规划、环境信息年度工作计划;实施与推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二)指导建设全市信息网络和计算机应用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市环境保护局内外网建设,确保环保信息网络安全;
(三)按市局要求做好全市环保信息和数据的整合、处理、传输和存贮工作,并配合做好全市环境信息发布和环境信息统计、编制等工作;
(四)组织开发相应的环境信息管理系统,承担上级环境信息管理机构下达的工作任务,做好环境信息系统开发的市场化运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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