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环保局内设机构职责
办公室(人事处)
主要职责:
(一)参与制定环境信息化工作规划、环境信息年度工作计划;实施与推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二)指导建设全市信息网络和计算机应用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市环境保护局内外网建设,确保环保信息网络安全;
(三)按市局要求做好全市环保信息和数据的整合、处理、传输和存贮工作,并配合做好全市环境信息发布和环境信息统计、编制等工作;
(四)组织开发相应的环境信息管理系统,承担上级环境信息管理机构下达的工作任务,做好环境信息系统开发的市场化动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联系电话:85682738、85682734
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积极组织机关党组织建设,指导各直属支部的日常工作开展,做好党员培养发展工作;负责拟定实施局系统党建、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制度、意见,全面履行“一建带三建”的工作职责;组织全局系统作风建设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5682750
计划财务处
主要职责:编制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参与编制市可持续发展纲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计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承办国家、省补助我市环境保护系统的项目审核工作。负责全局的财务工作,归口指导、管理全市排污费收支计划及财务报表,组织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监督。管理全市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环境监测标准以及所辖市环境监测站标准化、现代化建设、计量认证和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对有关行业、企业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的资质认证工作;组织跨市和跨区域、流域以及敏感区域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市管“三同时”项目、限期治理项目、排污收费等的监测管理工作;组织参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的监测;管理环境监测网;组织编制全市环境状况公报和环境质量报告。
联系电话:85682769
科技处
主要职责:编制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环保科研及环保实用技术的推广;组织推行清洁生产,负责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准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负责环保科技信息工作。组织拟定环境保护外事工作计划;管理本市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交流活动,负责与有关国家、地区环境保护组织的联系,承办出访组团和国外来访组团的有关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系统技术引进和对外经济合作;承办涉外环境污染处理工作和涉外环境保护事务;监督履行环境保护国际公约、条约。负责全市环境信息、统计工作,编制和审核环境统计报表,负责全市环境信息的管理与发布。
联系电话:85682760,85682761
污染控制处
主要职责:草拟和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的污染防治行政措施;组织实施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源限期治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行政代执行等环境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污染集中控制;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和设备;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国家、省、市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参与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出口的审批和管理;组织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联系电话:85682775,85682776
开发建设环境管理处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法规和政策,草拟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行政措施;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审批和参与审批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组织推行“三同时”制度;负责市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三同时”审批、验收工作;配合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对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进行管理。
联系电话:86900617
自然生态保护处
主要职责:组织草拟和监督实施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行政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定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全市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市建设、自然保护区、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提出新建的各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区初审意见;监督管理全市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保护;指导和督促矿区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对生态破坏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市建设、生态农业建设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参与有关自然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项目会审。会同有关部门对跨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同一监督管理,保护全市饮用水源。
联系电话:85682756,85682754
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处
主要职责:对辖区内放射源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全市辐射和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组织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性同伴素、核技术利用和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及电磁辐射项目“三同时”的审批、核准、预审、备案等工作;组织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纠纷调处、辐射污染源申报登记和相关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排污申报制度以及限期治理制度等。
联系电话:85682749,85682750
环境监理处
主要职责:组织全市环境监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市环境监理工作规划及有关制度;组织对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限期治理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解决本辖区、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并参与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参与协调市际环境污染纠纷,处理与环境污染有关的来信来访;组织对污染源排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市环境保护局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辖市区环境监理部门对排污单位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指导、监督辖市区环境保护部门排污费的征收与解缴;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会同有关部门对跨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保护全市饮用水源。
宣教法规处
主要职责:组织草拟地方性环境保护行政措施、实施细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研究;组织推行环保目标责任制;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范、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对各地方、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会同有关处室落实政务公开,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及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奖励的审核等工作。
组织拟定全市环境宣传教育规划、计划,负责管理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负责本市重大环保新闻的发布,协调环境新闻报道和各部门、单位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开展环境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机关人员环保业务知识学习计划的制订、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表彰的参评、推选工作。
联系电话:85682757,85682758
监察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纪委、监察局交办案件调查工作和有关信访工作;
(二)配合做好市环保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违纪案件及重要案件的查办工作;
(三)对环保系统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行政效能实行监察,督促协调重点业务工作的有序高效推进;
(四)指导协调局机关党委遵章执纪工作,对局机关、直属单位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人事制度、污染防治资金和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监察。
联系电话:85682740
总量控制处职责
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污染物减排的法规和政策;编制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污染减排工程运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污染减排责任制考核制度。负责环境统计及提供环境统计年报和统计报告数据;监督实施环境统计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负责污染源普查和污染源普查的成果运用。组织测算并确定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容量。组织实施污染物减排、环境统计等业务培训。
联系电话:85682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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