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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确认常州市区烟尘控制区和环境噪音达标区面积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05-0000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委〔2005〕8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05-04-15 公开日期:2005-04-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公布常州市区烟尘控制区和环境噪音达标区面积
关于确认常州市区烟尘控制区和环境噪音达标区面积的通知
常环委〔2005〕8号

关于印发戚墅堰区烟尘控制区和环境噪声达标区复查验收意见的通知

戚墅堰区人民政府:

  按照国家对烟尘控制区和环境噪声达标区复查工作的要求,市环委会对此项工作组织了复查验收,现将《戚墅堰区烟尘控制区和环境噪声达标区复查验收意见》印发给你们,并对烟尘控制区和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和覆盖率予以确认。希望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为改善我市大气和声环境质量再作贡献。

  附件:戚墅堰区烟尘控制区和环境噪声达标区复查验收意见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戚墅堰区烟尘控制区和环境噪声达标区复查验收意见

  根据国务院环委对烟尘控制区和环境噪声达标区(以下简称双控区)的有关规定,按照常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对各辖市、区烟尘控制区和环境噪声达标区复查验收的通知》,常州市环委会成立由市环保局、发改委、经贸委、公安局、建设局、城管局等部门组成的验收组,于2005年3月18日对戚墅堰区“双控区”进行了复查验收。

  市验收组在复查验收期间,听取了该区“双控区”建设与巩固工作的情况汇报,查看“双控区”管理台账、文件资料和管理现场,察看了高空观察哨、机动车禁鸣标志和使用清洁能源、集中供热、噪声控制示范工程。

  据该地“双控区”工作报告、管理台账、监测资料:戚墅堰区在全区10.35平方公里范围内全面开展了“双控区”建设和巩固工作,按照建成区扩大“双控区”同步建设的要求,“双控区”面积不断扩大,区域内拥有锅炉63台、窑炉63台、茶炉16台、炉灶147台,炉、窑、灶监测复测率和烟气取⒀坛九ǘ却锉曷示�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4.7分贝,交通噪声平均值67.6分贝,区域大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建成烟尘控制区10.35平方公里,覆盖率为100%;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7.35平方公里,覆盖率为71.01%。

  市验收组认为:戚墅堰区高度重视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努力改善本地环境质量,切实把烟尘控制区和环境噪声达标区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列入议事日程,出台了《常州市戚墅堰区建筑施工管理办法》、《常州市戚墅堰区生活噪声管理办法》等规定,通过“双控区”检查审核,管理台账及监测资料齐全,台账清晰、数据可信,登高观察未发现烟囱冒黑烟现象,抽查的单位环保管理工作正常,其各项指标均达到“双控区”复查验收要求,“双控区”建设和巩固工作的监督管理均有所加强,复查验收组一致同意“双控区”复查验收。

  希望戚墅堰区在烟尘控制区和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并巩固烟尘控制区的成果,加速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集中供热步伐,进一步提高环境噪声达标区的管理水平,加强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管理,使大气和声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为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常州市“双控区”复查验收组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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