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太湖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今年是完成国家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根据国家、省对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开展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现将上报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执行情况及工作总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照国家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我市共有33项综合整治工程,截至目前已完成27个,6个在建项目分别是:长荡湖环境综合整治、沿湖生态湿地修复、市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横山桥污水处理厂、横林镇北污水处理厂、漕桥污水处理厂等工程。为确保国家和省对我市执行《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情况核查的顺利通过,各辖市、区和各责任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切实加快工程进度,并做好各个项目的工作总结、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等迎检工作,我办将在2006年1月对项目组织考核。
二、请各单位按照江苏省《关于开展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执行情况自查的通知》(苏太办[2005]1号)的要求,认真做好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填写好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中相关项目内容,于2005年12月20日前与工作总结一并上报至常州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李达、徐渊;联系电话:6900359。
Email:CZ_ld@163.com;传真:6667057。
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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