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副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简章》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副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简章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副科级领导职位
竞争上岗简章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市级机关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的通知》(常组发〔2010〕22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部分副科级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简章如下:
一、竞争上岗的职位和范围
本次实行竞争上岗的副科级领导职位有2个,即:局综合管理处副处长和局监督考评处副处长。竞争上岗在局机关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参照管理)内进行。
二、基本资格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具备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胜任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组织领导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二)基本资格
局机关同志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科员三年以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的同志须符合调任条件(其中年龄: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工作程序
(一)动员、报名和资格审查
1、进行动员,公布竞争上岗的职位和基本资格条件。
2、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办法。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3、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
时间:10月25日前
(二)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包括面试和民主测评二个方面,总分为100分,以上二者占总分的比例分别是50%和50%。由局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
1、面试采取演讲答辩的方式。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
2、对竞岗人员在局机关和市执法支队副主任科员以上干部中进行民主测评。
面试和民主测评时间另定。
(三)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测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考察工作,发布考察预告,进行个别谈话,形成考察材料。
(四)办理任职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任职人选。对拟任用人员进行任职前公示,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对晋升职务的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用;不胜任者,重新按排岗位。
四、组织领导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竞争上岗是锻炼培养干部、优化队伍结构、促进效能建设、提高执行能力的需要,要树立全局观念,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做好竞争上岗工作。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和注重实绩,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按规定程序规范实施,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圆满成功。
本简章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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