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城管(管建)局:
为优化城市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市管理工作向标准化、精细化发展,今年在全市及各辖市范围内开展市容管理示范路及达标路的创建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按照“创新管理、夯实基础、打造精品、典型示范”的要求,深入贯彻学习《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和《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以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达标路为载体,打造城市亮点,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牵头协调、组织、考核工作,各辖市、区城管(管建)局具体负责落实创建工作。
各辖市、区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对照标准、明确职责,成立创建工作班子,制定详细的创建计划,建立相应的管理队伍,积极有效推进创建工作。创建结果将纳入城市管理目标考核内容。
今年各辖市、区必须创建三条市容管理达标路,申报一条常州市市容管理示范路。对达到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管理要求的道路,市局将积极向省住建厅推荐申报。
三、创建道路申报时间、标准、考核方式
(一)申报时间及自评
各辖市、区创建达标路道路申报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前,常州市市容管理示范路申报时间为2011年10月31日前。道路基本情况、问题调查、整改、自评情况一并报送市局市容管理处。
(二)考核标准
1、市容管理达标路
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沿街建(构)筑物外立面、台阶、立柱无乱张贴、乱涂写;户外广告无破损;非机动车、机动车划线有序停放。
2、常州市市容管理示范路
参照江苏省市容管理示范路考核标准,评分达到85分以上。
(三)、考核方式
对各辖市、区申报道路,自收到申报材料一周内,由市局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勘、检查台账资料等方式进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在一个月内整改到位,由市局再次组织验收。
附件:1、常州市市容管理达标路申报表
2、常州市市容管理示范路申报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常州市市容管理达标路创建申报表
辖市、区:
申报道路
|
名称
|
自评得分
|
申报道路基本情况
|
自评、自查及前期整治有关情况(附详细资料)
|
各区申报意见(附正式请示文件)
|
(盖章)
年月日
|
附件二:
常州市市容管理示范路创建申报表
辖市、区:
申报道路
|
名称
|
自评得分
|
申报道路基本情况
|
自评、自查及前期整治有关情况(附详细资料)
|
各区申报意见(附正式请示文件)
|
(盖章)
年月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