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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推广应用“执法通”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17/2010-000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城管执法〔2010〕2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10-03-23 公开日期:2010-03-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推广应用“执法通”的通知
常城管执法〔2010〕2号

各辖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为落实省建设厅创建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星级单位和我市数字化城管长效管理工作要求,确保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经研究决定,今年上半年将在我市各辖市、区城管行政局推广应用“执法通”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建设内容

  “执法通”系统软件开发和前期建设工作已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并由中标单位常州移动公司建设完成。系统后台硬件设备配置均由市城管局负责开发和配置,系统同时已为各辖市、区局留出接入“执法通”应用系统的端口。各单位仅需配置相应的执法终端设备,修改系统中的相关内容,并开通一条与市局执法通系统相连的专线即可运行“执法通”应用系统。

  二、实施方法和完成时限

  为确保各单位“执法通”的建设与市级系统相兼容,各市(区)的系统建设仍由常州移动公司统一实施,具体实施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各单位 “执法通”系统建设必须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

  三、经费预算

  (一)系统配置及安装费

  1.执法终端费用。执法终端配置分三种形式,一是执法通与手持POS机组合,每套经费约7000元;二是执法通与便携式打印机组合,每套经费约8000元;三是便携式电脑或上网本与便携式打印机组合,每套经费约7800元。各单位执法终端配置数量将根据执法人员编组的数量确定,但每个执法组至少必须配备一套执法终端。

  2.系统修改及安装、培训等费用。每个单位总计费用为2万元。

  (二)年使用费

  1.线路租用费。每个单位需租用一条系统连接专用光纤,光纤年租用费用:城区为7200元,金坛、溧阳为12000元。

  2.执法通、便携式电脑使用费。每部“执法通”每月使用专用网费为130元至160元,每部便携式电脑使用专用网费为100元。

  3.系统维护费。执法通系统使用第一年免费维护保养,从第二年开始,各单位每年需支付系统维护费5000元。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在全市推广使用“执法通”应用系统,是提高全市城管执法工作效率的需要,是打造阳光执法工作的需要,是数字化执法工作的需要,因此,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时按质完成系统建设。

  (二)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一是要成立“执法通”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建设工作顺利实施;二是要选定有计算机特长的专业人才参加项目的建设,以确保项目建成后,能直接指导本单位执法人员对“执法通”系统的操作应用。

  (三)科学计划,统筹安排。

  “执法通”系统的建设需要一定时间。为此,各单位要对系统建设早作计划、早安排,及早协调施工单位制定系统建设方案,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确保“执法通”系统建设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

  (四)加强衔接,强化指导。

  市局负责“执法通”系统建设的具体部门明确为市支队受理中心,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其工作联系,受理中心落实专人负责指导工作,并做好与施工单位的衔接工作。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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