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08年城市管理创优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17/2008-0003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城管〔2008〕41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08-07-10 公开日期:2008-07-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08年城管创优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办法、组织、奖励办法(对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关于开展2008年城市管理创优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
常城管〔2008〕41号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文件

 

常城管〔200841

 

关于开展2008年城市管理创优工作

目标考核的通知

 

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城管创优工作力度,加快推进2008年度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和重点项目,努力打造“倾心服务、为民城管,文明执法、和谐城管,长效管理、数字城管,公众参与、全民城管”的常州城管品牌,现对局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开展2008年度城市管理创优工作目标考核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对局机关各处室的城管创优考核,主要分工作实绩、服务水平、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四个方面。

按《2008年度常州市城市管理创优工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目标考核计分细则》进行考核。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对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的城管创优考核半年进行一次。采取听取汇报、综合评分的方式。

(二)计分办法

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

全年两次检查,各占50%

三、考核组织

成立创优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的城管创优工作进行考核。组长:朱笑冰,副组长:郑恒勋、张卫东,考核组成员由局办公室、人事处、综合计划处、综合管理处、监察室等处室负责人组成。综合管理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奖励办法

1.各单位及机关处室经考核年平均得分在90分以上的,对分管领导、单位及机关处室领导进行奖励。

2.对各单位及机关处室在城管创优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将给予奖励。

 

二○○八年七月十月

 

 

主题词:城市创优  目标考核  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