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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8年督察工作意见
索 引 号:014109517/2008-0003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城管执法〔2008〕6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2008-03-26 公开日期:2008-05-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08年督察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工作、相关要求.
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8年督察工作意见
常城管执法〔2008〕6号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件

 

常城管执法〔20086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08年督察工作意见

 

 

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局有关处室:

2007年,市、区二级督察部门以加强队伍建设、形象建设为抓手,强化督察机构,突出督察重点,创新督察方法,队伍建设和文明规范执法水平有了一定提高,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为巩固督察工作取得的成效,提升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结合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要求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2008年城管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政府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和机关作风建设总体部署,围绕局中心工作,以“评议机关行风”活动为动力,针对当前执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督察制度,强化督察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队伍达标建设,开展执法协管员队伍整顿,努力实现队伍形象有明显好转的目标。

二、主要工作

(一)突出督察重点

1.加强对城市管理文明规范执法的督察。08年,依照市政府《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数字化工作实施意见》,针对文明规范执法考评栏目,细化考评内容,制订《关于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文明规范执法考评实施办法》,围绕《常州市城市管理文明规范执法考评标准及计分细则》,依托数字化平台展开重点督察。

2.继续加强对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对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业务领导的意见》的督察。各区行政执法局应当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认真执行通案、报表上报、干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对重要事项和重大执法活动等履行报批手续、事先报告制度、事后备案制度等。

3.加强对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的督察。08年,各级执法队伍要积极开展创建达标队伍活动,支队所属大队争创省级达标大队,辖市、五区大队要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提高规范化建设标准,在确保通过省级复查同时,努力创建省级“先进”执法队伍,08年至少创成一个省级“先进”执法队伍。创建市级达标中队,下发《中队建设标准》,严格标准,中队达标争取100%08年,每个大队至少创成一个先进达标中队,市、区二级督察部门要加强对创建达标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督察,要十分重视加强中队规范化建设,市级督察部门每月对中队督察不少于1次,区督察部门每周对中队督察不少于2次,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日常管理到位。

4.加强对协管员队伍建设的督察。一是继续清理整顿现有协管员队伍。由局执法监督协调处牵头,局监察室、组织人事处和支队督察、政工部门配合,对全市各区大队及街道(镇)未整顿的协管员进行整顿,所有着制服的执法协管员必须经支队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清理出队,收缴制服。二是加强协管员的规范管理。今年所有着制服的协管员都要纳入各大队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一经发现违规将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三是强化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各大队年内组织协管员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有考试、有台账记录,各派驻中队每月组织协管员队列训练不少于4小时,业务学习不少于2次,纳入考核范围。四是确保协管员的福利待遇。支队、各区大队在市局编制范围的协管员要严格按照市、区二级财政配给的人头经费使用到位;街道(镇)招录的不在市局编制范围内的协管员,须规范用工,确保福利待遇。

5.加强对领导接待日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察。各级执法队伍应当按照领导接待日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落实接待人员、接待时间,确保领导接待日制度的经常化、实效化。督察部门对无人接待、接待事项不及时处理等情况进行重点督察。

6.继续加强对着城管制服人员参与收费的督察。市、区二级督察部门要把着城管制服人员参与收费作为督察重点,严禁着城管制服人员直接从事各种收费或参与配合收费,一经发现从严查处,树立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的严肃性。

7.加大对投诉、举报、信访办理情况的督察。市、区二级督察部门要严肃对每一件投诉、举报、信访件的查处和督办,确保时效内办结。

(二)创新督察方法

1.依托数字化平台,强化督察力度。今年围绕执法队伍文明规范执法展开重点督察,按照考评标准和细则所列内容建立样本点,采取随机督察与专项督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发现违规行为进行现场取证,提出计分意见报考评领导小组审定,并对督察情况每月进行通报。

2.加强一线跟踪督察。针对执法队伍文明、规范执法考评内容,督察人员对队员现场执法、定岗管理等每天上路跟踪督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实施计分,对所计分列入各大队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3. 实行领导、社会人员参与督察。各级督察部门适时组织局领导、支队领导、大队领导、行风监督员、城管志愿者等参与督察,针对队伍建设、执法工作等多方面开展督察,真正强化领导参与意识和社会参与意识,同时市支队定期组织区督察人员开展集中督察和区与区交叉督察,提高全体督察人员的业务能力,拓宽视野,真正实现全市队伍建设和督察一盘棋。

4.实行业务知识随机抽查。为便于执法队员(协管员)更好掌握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业务能力,08年,市、区二级督察对队员(协管员)法律法规和应知应会知识掌握情况,实施上路随机抽查,纳入考核内容。

5.实行督察工作月度点评通报、季度例会制度。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支队每月进行通报,每季召开一次督察工作例会,交流和部置督察工作,拍摄制作队员行为规范DVD,在全市执法队伍中组织观看,进行教育。

(三)加强督察队伍自身建设

1.进一步配强督察力量。在原有督察人员基础上,支队、各大队今年要围绕加强队伍建设、文明规范执法开展重点督察,要进一步配强督察力量,确保督察工作的有效开展。市支队要有足够的人员分组进行督察,各区大队也要建立相应的督察机制,配备相应人员,实行文明规范执法的重点督察,形成上下联动机制。

2.完善督察工作评价机制。要根据督察工作的性质与特点,尽快完善相对独立的督察工作考评机制,科学合理地对督察人员进行业务考核与行风评议。

3.加强督察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高督察能力与水平。市支队要根据督察工作的性质与特点,制定学习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培训、交流座谈、案例分析等形式,不断提高督察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4.加强督察装备配置。支队督察大队配备督察专用车辆3辆,摄像机、照相机各3台,录音笔4支;区大队督察股也须配备督察专用车辆及相应的取证器材。

三、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督察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形象的重要手段,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对执法队伍的内部督察,在人员及装备、督察人员评价机制上要重点考虑,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提高素质,做好表率。全体督察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强化自律意识,在实施督察中实行敬礼和亮证,督察人员在各方面要做全体执法人员的表率。

(三)围绕重点,讲究实效。全体督察人员要紧紧围绕加强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不断探索,不断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行政执法  督察  工作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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