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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贯彻《关于在市区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的通告》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09517/2007-0000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城管〔2007〕30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07-04-18 公开日期:2007-04-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贯彻实施市区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的组织领导、改装要求、办理程序、主要措施及有关要求。
关于贯彻《关于在市区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的通告》的实施意见
常城管〔2007〕30号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常城管〔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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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关于在市区实行建筑垃圾密闭

运输的通告》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有效防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抛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减少扬尘污染,维护市容环境整洁,现就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在市区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的通告》,全面开展我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常州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勇任组长、市城管局局长朱维平任副组长,市公安、建设、物价、交通、质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副局长李武任办公室主任,其他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实行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改装的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自按照以下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工作。

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工作的实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相关职能部门的组织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密闭运输装置改装企业的确定工作;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违章运输车辆;查处建筑垃圾违法违章行为。

市公安局:对经检验合格的密闭改装车辆换发《机动车行驶证》;配合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局)查处违章运输车辆。

市质监局: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改装技术方案的审定,督查改装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并按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组织改装;对密闭改装后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监督检验,并签发《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改装检验合格证》。

市物价局:负责对密闭改装价格的监督管理。

市交通局:对经检验合格的密闭改装车辆换发《道路运输证》。

市建设局: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加强宣传,检查落实,督促各类建设工地必须使用密闭改装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同时应当将使用密闭车辆运输建筑垃圾作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予以明确。

二、改装要求

1.改装对象

常州市市区牌照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2.改装企业和改装价格

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条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公告,确定实施安装密闭运输装置的改装企业,并向社会公告。

根据改装成本,参照其他城市改装价格,通过竞争机制合理确定改装价格,并接受市物价部门的监督管理。

3.密闭形式、标准

车辆密闭改装采用两侧开启式液压密闭装置,具体技术标准由改装企业制定并报市质监部门备案。

4.改装时间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密闭改装工作,自市政府《关于在市区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的通告》发布之日起全面展开。

5.改装费用承担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安装密闭运输装置费用主要由车辆所属单位或者车主承担。

为减轻车主负担,鼓励车辆实行密闭改装,对200771日前实施密闭运输装置改装的常州市市区牌照车辆,按照2000/辆的标准给予奖励。

三、办理程序

1.辆所属单位或者车主填写《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改装申请表》,报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办公室审查。

2.经市密闭改装办公室审查符合改装条件的,车辆所属单位或者车主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改装申请表》将车辆送到定点企业进行改装,改装完毕后经市质监部门检验并签发《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改装检验合格证》,并由市密闭改装办公室发给《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备案表》。

3.辆所属单位或者车主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改装检验合格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备案表》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市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的换发手续。

四、主要措施

1.组织实施。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的计划、协调和具体实施,组织牵头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我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工作顺利推进。

2.严格承运条件审查:自200771起,凡未安装密闭装置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具备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承运资格,不得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

3.限制行驶。按照市政府《关于在市区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的通告》的规定,凡未安装密闭运输装置的车辆,自200771起不得在市区龙江路(含)以东、沪宁高速公路以南、青洋路(含)以西、新312国道(含)以北区域范围内运输建筑垃圾,200811起不得在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垃圾的运输。

4.严格执法。自200771起,市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将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在市区限制区域内未安装密闭运输装置继续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进行查处;市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对其他建筑垃圾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五、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选派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参与密闭改装工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工作。

2.精心策划,加强宣传。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办公室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介,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密闭改装工作,印制《关于在市区实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运输的通告》、《车辆密闭改装流程示意图》等宣传资料,发放到各类建设、施工工地、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以及驾驶员手中,取得广大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和驾驶员对密闭改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3.加强服务,方便车主。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办公室要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按照市政府通告以及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方案,通过集中办公、上门服务等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此次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工作。

 

附件: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常州市公安局

 

 

常州市建设局              常州市物价局

 

 

常州市交通局        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常州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长:孙     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朱维平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员:黄广余   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潘企强   常州市建设局副局长

        初兆义   常州市物价局副局长

        王卫东   常州市交通局副局长

        蒋乃平   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主题词: 建筑垃圾  管理  通告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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