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文件
常城管[2003]14号
关于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
市委九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了继续开展城市环境“四项”综合整治,年内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为此,市城管局制订了《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市领导同意,现予下发,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务求落实。
附:1、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城乡接合部、入城口环境整治内容及要求
二○○三年三月四日
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九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常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城市管理,进一步创新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全面加快城市化进程,扎实推进“三城同创”工作,市政府决定继续在我市集中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整治目标
继续拓展整治范围,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努力落实长效管理,集中解决热难点问题。通过整治,确保市容市貌观瞻良好、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环卫设施齐全完好、城市管理运行机制科学高效、城市管理执法规范有力、市民城市管理意识显著增强,逐步实现我市市容环境卫生整体面貌基本达到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要求的总体目标。
二、整治的任务、内容及标准
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分三个方面进行。
(一)基础管理方面,主要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1、强化门前三包管理。针对以往竞赛和管理中的不足环节,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竞赛内容,拓展竞赛范围,提高竞赛标准,规范考核方法,坚持每月开展明查或暗访,通报情况,严格考核。通过强化管理,确保做到门前卫生整洁,秩序井然,绿化优美,非机动车停放整齐规范,无乱出摊、乱占道、乱吊挂、乱堆放等违章现象。
2、狠抓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和频率,继续对延陵路、和平路等市区46条主要道路实施16小时保洁制,推行夜间水冲保洁。要逐步扩大16小时保洁和夜间冲洗道路的范围,适当调整环卫作业时间,确保道路干净整洁。
3、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和维修保养。在市中心改建一批旱厕,新建、改建压缩式生活垃圾转运站2--3座。加强环卫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及时进行消毒消杀,破损的及时更新,不足的及时补建,使环境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布局合理,确保环卫作业正常运转,提高作业水平。
(二)开展临街市容景观综合整治,创建市容样板路。
成立由各区和相关部门组成的街景综合整治或改造办公室,集中办公,大力开展以创建市容样板路为主的临街市容景观综合整治活动。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级管理、各负其责、依法治理的原则,对园林绿化及破墙透绿、违章建筑及破墙开店、建构筑物立面及店面容貌、市政公用设施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和景观改造。年内建成和平路、怀德路两条市容样板路,并逐步向其它道路辐射。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建成一批样板路,提高我市市容景观整体观瞻水平。
(三)克坚攻难,深入开展市容专项整治。
1、大力整顿规范夜排档。
市城管局牵头,各区实施,工商、经贸委、规划、建设、卫生等部门配合。
整治内容及标准:各相关部门联合对现有夜排档进行大力整治,在此基础上,疏堵结合,合理布局定点,统一疏导安置。制定办法,由区、街道(乡、镇)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合理收费,市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定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通过疏堵结合,把夜排档管理纳入到统筹长效管理轨道,切实解决这一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环境的老大难问题。
2、标志标牌整治。
市城管局牵头,各区实施,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配合。
整治内容及标准:在巩固去年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整治延陵东路、关河路、罗汉路、文化宫广场周边、怀德南路、广化街、邮电路、东西横街等道路。对未经批准或有碍市容观瞻的标志标牌、门楼牌匾一律拆除。设置不规范的,限期整改,愈期不整改的,一律强制拆除。通过整治,进一步改善城市空间容貌。
3、户外广告和灯光设施整治。
市城管局牵头,规划、工商、建设、公安、园林等部门配合。
整治内容及标准: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对未经批准或已经批准但有碍市容观瞻、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绿化带内的广告等进行整治,拆除年久失修、版面陈旧的户外广告,广告的内容要真实、健康。拆除形式陈旧、影响观瞻及与周边环境不相协调的灯光设施,对锈蚀破损、画面陈旧的进行整修,全市主要道路的亮灯率、完好率确保达到90%以上。今年要重点按规划实施延陵路、晋陵路、怀德路、和平路等道路两侧的夜景照明工程。结合街景整治和总体设计方案,增设新型的灯光设施,提升档次。
4、卷帘门整治。
市城管局牵头,各区实施,工商、经贸委、公安等部门配合。
整治内容及标准:年内开展延陵西路卷帘门整治试点,并逐步向其它道路辐射,将现有密闭式卷帘门一律改为透景防盗格栅式卷帘门。同时结合卷帘门整治,对店面容貌进行整顿,做到店面橱窗裱贴出新,无乱招贴,窗内商品摆放、陈列整齐,与整个街景融为一体,清新自然。
5、乱张贴乱涂写整治。
市城管局牵头,各区实施,工商、卫生、公安、电信、移动通信、联通公司配合。
整治内容及标准:坚持按照每月取证一批、公布一批、处理一批的工作方式,予以单向停机处理。要参照其它城市的经验做法,及早建立“呼死你”等类似的乱张贴涂写恶意追呼系统。加大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各类设施及居民区内张贴涂写的清理力度。各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取缔乱张贴乱涂写窝点,力争通过持续的、不间断的大力整治,逐步根除“城市牛皮癣”这一顽疾。
6、临街遮阳雨蓬整治。
市城管局牵头,各区实施。
整治内容及标准:全面拆除内环以内及花园路、万福路上遮阳(雨)蓬,对其它道路上的遮阳(雨)蓬进行清理整治,破旧、污损、布局不合理,与环境不协调的一律拆除。设置不规范的,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强制拆除。通过整治,确保禁设路段上无遮阳(雨)蓬,其它路段上的遮阳(雨)蓬设置整齐、统一、清洁、美观、牢固、色彩协调。
7、临街建(构)筑物粉刷出新整治。
市房管局牵头,各区、市城管局、环保局配合。
整治内容及标准:对市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建(构)筑物立面分别采取清洗、粉刷、维修等措施进行外立面出新整治。直管公房由市房管局组织整治;单位由市房管局、区政府督促产权单位自行整治;住宅用房由市、区房管部门根据房屋性质督促房屋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整治。通过整治,做到建(构)筑物顶部及外立面清洁美观,无污损、脏乱、破旧现象,其外型、色彩与全路段景观相协调。
8、园林绿化管理及实施破墙透绿街景改造。
市园林局牵头,各区、规划局、建设局、城管局配合。
整治内容及标准:市、区绿化管理部门要加强绿化养护管理,明确责任,搞好日常修剪和养护。缺株、死株要及时补种,加强绿化设施、小品维护,破损及时修复,绿带内的垃圾杂物要及时清除。施工保养期内未移交给市、区绿化管理部门的绿化,由市建设局等部门负责落实督促日常养护管理。要增加街头绿化景点,讲究造型设计,美化市容。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要组织盆花上街,增强环境气氛。要加大日常巡查管理力度,坚决制止、查处破坏绿化的违章行为。同时要进一步深化绿化管养机制的改革,对市区今年新建的绿地实施招投标养护,以提高绿化管理水平。通过整治,确保做到绿化带、游园内无垃圾杂物,设施完好,植物造型优美,长势良好,无缺株、死株及黄土裸露,无乱拉乱牵乱钉破坏绿化现象。
结合城市改造,实施破墙透绿街景整治。城市主要道路两侧除建筑施工工地及其它一些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设置实体围墙,采用半透景或透景围墙,用绿篱、花坛(花池)、栅栏为界。通过整治,使临街围墙的设置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品位,与市容景观相协调。
9、建设工地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市城管局、市建设局牵头,各区配合。
整治内容及标准:按照市政府颁发的《常州市市区建设工程工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健全完善“一证一书”制度,即经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到市城管局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签订《常州市市区建筑工程工地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施工工地必须做到围护规范、牢固,外墙面平整、光洁、美观,视情况要求书写公益性宣传标语,设置广告图画或灯光设施,增强市容观瞻美感。施工场地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及乱堆乱搭现象。要加大对工地违章违规行为尤其是工地运输过程中的“撒、泼、滴、漏”现象的监察执法力度。建筑工程在竣工交付使用后的15日内必须自行拆除围护设施,做到工完场清,确保环境卫生状况良好。
市建设局要督促建设单位做好施工工地内部环境卫生管理。工地出入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硬化,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有专人负责监督清扫、冲洗。车辆在驶出工地时,必须进行冲洗,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污染道路。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泥浆水必须经沉淀后排入下水道,不得流出场外污染路面。施工单位要定期疏通下水管道,保持窨井和管道的畅通。施工工地要文明施工,场内建材、工具等要堆放整齐、有序摆放。靠居民区较近的工地严禁在晚上10:00至次日凌晨6:00之间施工,以防噪声扰民。在市区主要道路两侧施工时,应采取防尘措施,外立面要搭设封闭的阻燃密目网脚手。施工时严禁高空抛洒垃圾,污染环境。
10、杂船整治。
市城管局牵头,各区、公安、交通、工商、水利、经贸委、规划、建设、环保、民政等部门配合。
整治内容及标准:坚决驱赶、清理滞留在市区河道内的杂船。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交通、水利、公安水警等部门在通往市区的主要通航河道设卡把守,各区及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一条整治一条,确保市河河道内基本无杂船。
11、市河整治。
市水利局牵头,市交通局、建设局、城管局配合。
整治内容及标准:结合水利建设规划,按照堤稳、岸绿、水清的建设目标,对新村内河实施清淤、护岸和环境工程建设,以及实施市河闸站工程建设、漂浮物打捞和不定期换水。一是完成北环新村、清潭新村、丽华新村内河的清淤和朝阳五村、北环新村内河护岸及环境工程建设。二是开工建设龙游河闸站、殷家桥闸站、西瀛闸、锁桥泵站等换水释污工程。三是定期打捞东、南、西、北市河、关河、龙游河、北塘河等14条市河的河面漂浮物及岸坡垃圾清除。四是根据市河水质状况,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沿江闸站和市区泵站统一调度,实行不定期换水,以改善市河水质。
12、暴露垃圾整治和袋装垃圾管理。
市城管局牵头,各区实施。
整治内容及标准:加强入城口、城乡接合部、市区主次干道、小街里弄的暴露垃圾整治,确保无暴露垃圾现象。加大袋装垃圾管理力度,对主要道路、新村楼道口及绿带内乱扔乱堆垃圾包现象进行重点整治。要不断完善车辆收集、上门收集、垃圾房、垃圾周转箱收集等形式,增加收集、清运次数,做到日产日清。市、区环卫部门和各区街道、乡(镇)及居委会要积极配合,做好袋装垃圾的清运衔接工作。同时要不断总结完善垃圾分类收集措施和办法,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年内要将废旧电池等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试点面扩大到50%,并研究降低生活垃圾源头产量的措施办法。
13、市政公用设施及架空线整治。
市建设局牵头,各区、市电信局、供电局、广电局、移动通信、联通公司配合。
整治内容及标准:加强道路、桥梁维修出新整治,做到路面平整无破损现象,人行道板完好无损、无松动、缺损现象,窨井、管沟盖板配备齐全,无断裂、缺少、凹凸现象。桥梁护栏经常清洗、油漆,保持清洁常新。各区要切实加强区管道路的维修整治,确保路面无坑塘、破损等现象。对公交站台要加强维修、清洗,清除张贴涂写。加强路名牌、路灯杆、配电柜等设施的清洗、维修,清除张贴涂写,保持设施完好,清洁常新。
整治架空线,2003年内整治的市内部分道路:兰陵路(兰陵交叉口——常武交界)、武青北路、武青路、青山路(关河路——晋陵北路)、西瀛里地块(包括早科坊、西瀛里、杨柳巷)、清凉路、官保巷、鹤园弄、民丰桥、石柱弄、邮电路等,原道路范围内的弱电架空线,均结合道路改造而采取地埋式走线。凡是设置在车行道上的杆线,必须移到人行道。要按规范标准设置杆线,杆线之间的距离符合规定要求,多余的杆线要清除,剩余的缆线要加强整理,不得圈挂于杆线。
14、摩修店整治。
市交通局牵头,各区、市城管局、工商局、公安局、建设局配合。
整治内容及标准:对无证照经营要坚决取缔。对非法占用道路、公共场所进行维修作业的将依据《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吊销其证照。通过整治,使临街两侧的摩修店做到规范经营,店容整洁、秩序良好。
15、城乡接合部及入城口整治。
市城管局牵头,各区、市交通局、水利局、建设局、园林局配合实施。
整治内容及标准:强化城乡接合部脏、乱、差治理,逐步完善硬件设施,落实管理责任,加大执法力度,达到整体环境硬化、绿化、净化、美化的工作目标。具体内容及标准见附件。
16、车辆清洗站整治。
市城管局牵头,市建设局、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整治内容及标准:对无证照营运或清洗场地、清洗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取缔,吊销证照。对排水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场地破损、污染环境及乱堆乱放乱吊挂现象加强整治,严管重罚,拒不整改的,强制取缔。手工清洗点一律取缔,内环以内禁止占道洗车。要逐步推广环保节水型洗车方式,提升行业水平。通过整治,规范车辆清洗营运行为,确保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17、交通设施整治。
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
整治内容及标准:加强对各类交通标志牌、指示牌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整洁、完好、美观。对交通隔离护栏、交通标志线等设施要定期清洗,油漆出新,破损的及时修复,确保设施完好,清洁常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任务能否按期高质量地完成,关键在领导。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抓亲管,深入一线、率先垂范。各级各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仔细排查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制定措施,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要调集精兵强将,自始至终抓好整治工作的策划、组织和实施。条块之间要紧密配合,齐抓共管,注重发挥群众团体和社区街道、居委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检查督促
市城管局将努力发挥牵头扎口和示范带头作用,与各条块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按照专整治工作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对按时完成整治工作的部门,将报请市政府予以表彰,对推诿扯皮,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将上报市政府予以批评,并追究部门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三)深入宣传发动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或专题节目,经常性、不间断地加强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要抓住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社会风尚等方面的问题,抓住当前我市市容环境卫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从正反两方面多角度的进行连续报道和追踪报道,宏扬成绩,批评落后。各级各部门都要采取多种形式,更好地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动手的良好整治氛围。
(四)建章立制,严格执法,夯实长效管理基础
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制订、颁发《常州市市区临街建(构)物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及《常州市市区临街店面容貌管理暂行办法》,使整治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主题词:市容环境 专项整治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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