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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2004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09517/2004-000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城管执法[2004]2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2004-04-20 公开日期:2008-04-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04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
关于2004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常城管执法[2004]2号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件

 

常城管执法[2004]2

 

关于2004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规范我市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水平,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全面落实“两制”目标,按照省、市政府关于严格规范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年度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将全市城管系统率先建成文明法治行业为目标,加强法制建设,深化普法教育,严格依法行政,完善监督机制,全面推进城管系统的执法规范、依法管理和依法运行,为城管事业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2004年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目标

    1、全面贯彻实施《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照《条例》做好对有关文件、制度、执法文书等的清理、修改和制定工作,根据《条例》制定《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

2、做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按照要求,清理现有行政许可的依据、实施部门及许可项目;

3、紧紧围绕局2004年六大整治目标,加大城管行政执法力度,严密组织各项执法活动,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面貌;

4、加快推进城管执法快速反应机制的建设,基本建成市、区两级网络,形成执法为民的新亮点;

5、市执法支队的受理指挥中心、各区大队的受理中心按“文明服务窗口”标准进行建设,受理指挥中心年内建成局系统“文明服务窗口”标兵;

6、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程序规范、文书准确、处罚得当,无行政复议撤案,无行政诉讼败诉,无错案;

7、局系统继续保持市级行政执法“两制”考核优秀单位,继续保持市级行政处罚案卷评比一等奖,市执法支队争创建设部和省建设厅行政执法先进集体。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一是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31219由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421正式施行。我局将按照省建设厅统一部署与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召开专门会议,落实《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出具体部署,要组织全体城市管理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队员,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条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及执法水平,要将《条例》的培训作为今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手段,通过答记者问、现场采访、转载解读、网上咨询等多种形式,对《条例》进行全方位报道。要采取印发、张贴宣传资料、设置公益广告、张挂横幅标语等手段,让市民了解《条例》。

二是做好相关文件的清理和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条例》的出台,必然导致原先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与之不相适应甚至相抵触,当前贯彻实施《条例》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相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对照《条例》,抓紧对相关文件、制度的清理,该作废的要作废,该修订的要修订,并要按照程序将清理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另外,对于与《条例》不适应的执法文书也要一并进行修改。

三是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条例》。《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及保障。在当前的实际工作中,城管执法部门一定要认真研究《条例》,运用好这一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充分利用《条例》所赋予的法律手段,严格执法,努力改善市容环境。要以《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契机,开展一系列相关的专项整治活动,特别是对一些原来的老大难问题,要按照《条例》的规定予以彻底解决,以实际行动来让市民了解《条例》,支持城管工作,拥护城管队伍。

(二)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一是根据省政府苏政发[2003]89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精神,年内争取完成规划、绿化部分行政处罚权的移交,真正实现城市管理“7+1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职能。

    二是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延伸到街道(乡镇),在目前人员编制尚未完全到位,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的情况下,要因地制宜,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来加强街道(乡镇)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与执法的衔接,强化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一方面要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工作衔接试行办法》及协调小组第一次协调会议纪要的规定进行细化与量化,另一方面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从管理源头堵住违法违章行为。

    四是随着规划与绿化部分行政处罚权的移交,逐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资源,将现有的规划、绿化行政执法队伍中符合公务员条件的队员充实到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中来。同时对执法主体、范围、权限、职责、部门衔接等事宜进行明确。

(三)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切实贯彻《行政处罚法》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通案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确保具体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抓好规范执法程序、暂扣罚没物品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的落实。

    二是全面提高执法实务水平。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继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轮训,积极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学历培训,提高业务技能,更新知识结构。加强执法战术研究,加大执法方法、执法技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开展规范执法模拟演示活动,推广规范执法做法,进一步规范现场执法行为。组织开展案例评选、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办案质量。针对城市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立法建议,完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

三是积极实践亲民执法模式,提高文明执法水平。集中6个月的时间,在执法队伍中开展“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以整风的形式排查问题,制订整改目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围绕“亲民、便民、为民”开展做好事活动,评选“十佳好事”和“十佳城管卫士”。进一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明确行政执法目的,自觉树立文明执法意识。坚持教育、预防和行政处罚相结合,促进管理、执法、服务的有机统一。大力倡导并实践亲民执法模式,开展法律咨询、送法上门等活动,在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办案的同时,做到宣传教育在先,服务引导在先。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考核机制。

一是完善落实各项行政处罚审查、通报、备案制度。市支队、各区大队要严格按照《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通案制度》、《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强制措施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关规定》规定的权限、范围、额度等,实行处罚案件通案制度。要按照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行政处罚统计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及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二是建立严格明确的监督检查标准。市支队要按照“两制”要求,制定《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目标考核评分办法》,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按组织领导、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执法成效、行政复议和诉讼、社会舆论和市民设拆等内容分类别、分项目,制定量化打分标准。

三是建立严格科学的监督检查机制。一方面要建立完善责任人自查自纠制度,市、区两级督察制度,行风监督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监督机制;另一方面要强化外部监督,聘任社会行风监督员,主动争取人大代表的法律监督,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群众监督。

四是建立严密公正的考核评比制度。要完善百分考核办法,引入内部竞争机制,实行末位待岗制度,将工作业绩与收入、职务晋升挂起钩来,真正实行工效挂钩,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行政执法水平与执法效果的不断提高。

(五)着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有效促进社会支持参与。

一是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服务活动。借鉴兄弟城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以“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服务活动。出台城管执法进社区服务活动方案和考核办法,促进责任联系、宣传、服务等要求的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帮助社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社区自治和管理。

二是强化贴近式宣传教育。积极开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宣教资源,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内部简报、公共场所、门户网站、大中学校、社区阵地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要注重精品亮点、正面典型、工作成效、行业精神、亲民理念宣传,拓展宣传深度。要选择一些全局性、深层次、前瞻性问题,策划大型报道方案和专题节目,引导市民关注、支持城管执法,增进社会各界对城管执法工作的了解和理解,营造良好的城管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提高宣传成效。

三是积极组织发动公众参与城管执法工作。要谋划开展便于市民参加的主题性活动,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实现多向互动。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宣传作用,定期、不定期邀请行风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代表参与各种重大执法活动,全面了解执法工作。

2004年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我们一定要增强主人翁意识,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讲奉献的队伍精神,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紧紧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和我市“两个率先”目标,团结一致,迎难而上,为开创我市城市管理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  工作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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