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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03--2004年度文明单位创建规划
索 引 号:014109517/2003-000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城管[2003]34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03-04-24 公开日期:2008-04-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03--2004年度文明单位创建规划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创建目标、创建内容、实施措施。
2003--2004年度文明单位创建规划
常城管[2003]34号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文件

 

常城管[200334

 

2003--2004年度文明单位创建规划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03年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第一年,是全市人民围绕“富民强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奋斗目标,加速推进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大力推进学习型城市、学习型机关建设的重要一年。加强局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对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单位文明形象,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见。根据市级机关工委通知精神和市文明委《2003年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点》中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对2003--2004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不断深化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创建工作,并与学习型单位建设、学习型队伍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工程等三大工作,动员和激励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为实现我市“富民强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文明单位的领导,成立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对创文明单位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组长:朱维平   副组长:陈建伟、郑恒勋、吴建荣、李武、周国伟

成员:何邦国、徐旭东、王萍、周晓飚、雷茂华、扬焕龙、耿建华、李祥生、徐礼成、易明忠、项斌、陆华兴、杜志明、钱士逵

三、创建目标

1、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创市级文明标兵单位

2、局机关、常州市环卫综合厂创市级文明单位

3、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常州市灯光建设管理办公室创市级机关工委文明单位

四、创建内容

1、班子建设

1)班子思想作风过硬,政治坚定,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班子团结协作,具有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并遵守各项工作议事规则,重大问题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班子成员分工合理,顾全大局,职责明确。

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注重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2、服务质量

1)牢固确立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思想,把“三服务”的成效和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和考核的重要内容,以领导满意,服务对象满意和群众满意为落脚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热情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及时处理来信、来访、来文、来电,认真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困难和要求,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为基层群众服务态度热情和蔼,办事不拖拉,不扯皮、不刁难、不贻误,接受社会监督。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和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定课题,突出重点进行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并形成有质量的调查报告或经验材料。

3、廉政建设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积极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有健全的内部制约措施,严防大案要案或造成较坏影响的案件发生。

2)加强职业道德规范建设。办事公正、公道,坚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防止和杜绝利用职权损害基层单位及群众利益的行为。

3)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实行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公示制”,社会服务“承诺制”,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

4、工作实绩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无重大决策失误。按照“三服务”的要求,履行工作职能,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定期报告,严格考核,全面完成职责范围内明确负责的工作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内工作目标和任务。

2)加强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重视和支持群团工作,坚持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3)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干部工作的主动性、能动性和积极性,在推进常州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过程中,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5、文明秩序

1)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单位、学习型队伍,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措施扎实,全员参与,并不断创新学习内容和机制。

2)加强单位内部管理,自觉履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单位管理规范。员工精神饱满,团结协作,政令畅通,形象良好。

3)认真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弘扬文明新风,制止歪风邪气,健全各级防范组织,无社会治安、经济、刑事案件发生。

4)加强单位文明整洁管理,办公场所文明整洁,做到门前“三包”(卫生、绿化、秩序),门内达标(整齐、清洁、美观)。

5)坚持基本国策,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经常进行国策教育,晚婚、晚育、避孕节育率达标。

五、实施措施

1、加强领导。创建文明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文明创建的重要性,健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职能部门,明确创建工作责任人。要按照精神文明建设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由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有关创建部门密切协作,党政群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创建机制,使创建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创新机制。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要围绕城市管理工作的特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创新精神文明建设的机制,创出特色,创出成效。要与建设好班子、与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相结合,以提高干部职工的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干部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业务能力和学习力、创新力为目标,以学习型文明班组、队伍、科室创建工作和争当学习型文明职工活动为基础来深入推进。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对照文明单位的创建标准,认真制定2003--2004年度文明单位创建规划,并于4月底前报局宣传法规处。

3、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是保证创建工作扎实开展的重要前提,要继续贯彻好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队伍建设,建立必要的制度规范,切实做到有人负责、有人指导。同时,要组织好各类创建活动、参观交流活动,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在创建工作中成为带头学习的模范,勇于创新的模范,敬业奉献的模范。

 

 

                        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文明单位  创建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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