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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举办常州市第三届小学生阳光体育交流比赛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5x/2011-0001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体发〔2011〕88号 发布机构:市体育局
生成日期:2011-09-28 公开日期:2011-10-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增强学生体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大力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结合《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举办常州市第三届小学生阳光体育交流比赛暨2011年常州市校园足球阳光比赛。
关于举办常州市第三届小学生阳光体育交流比赛的通知
常体发〔2011〕88号

常州市体育局

文件

常州市教育局

 

常体发〔201188

 

——————————————————————————

 

关于举办常州市第三届小学生

阳光体育交流比赛的通知

 

各辖市、区体育局(文广体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增强学生体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大力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结合《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举办常州市第三届小学生阳光体育交流比赛暨2011年常州市校园足球阳光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11028-30日。

二、参加对象

1、各小学均可报名参赛,参赛学生必须是该校在籍在读学生;

2、运动员必须是199911后出生的在校小学生。

三、竞赛办法及名次录取

1、篮球、排球、足球交流赛均设小学男子组、女子组;

2、篮球、排球项目增设乙组比赛,年龄为2001-2002年;

3、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赛制,如6队或6队以下参赛进行单循环;如7队或7队以上参赛进行分组循环,决赛时各组取12名进行交叉赛,决赛取前6名,不足6队参赛,按实际队数录取。

四、会议安排

1、篮球、排球、足球比赛领队会议时间分别为1029100014001500,地点:虹景小学会议室;

2、篮球、排球、足球比赛抽签会议时间分别为101590010001100,地点:虹景小学会议室。

五、参赛要求

1、已挂牌的体育特色学校必须参加相关项目的比赛,否则予以摘牌处理;

2、各辖市区必须要保证有1支队伍分别参加两项目乙组男女组别的比赛。

六、健康证明及保险

1、各参赛队需保证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

2、由各参赛单位自行办理比赛期间运动员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并在报名时提供一份保单复印件。

七、报名方式

请各参赛学校将报名表加盖公章,于1011日前送交常州市体育局竞赛训练处,联系人:徐文博,电话:85683011;另报一份电子报名表至48753616@QQ.com,逾期不报者作弃权处理。篮球、排球、足球交流赛规程报名表。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篮球、排球、足球特色学校名单

 

 

 

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体育    比赛    通知                                        

  常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1年9月28印发 

                                                                    共印:12

 

篮球、排球、足球项目特色学校名单

 

足球特色学校:溧阳市南渡中心小学、溧阳市天目湖实验学校、新北区孝都小学、雕庄小学、横林实验小学、夏溪小学、先行小学、丁堰小学、金城镇中心小学、金坛河滨小学、溧阳文化小学、湖塘桥中心小学。

 

篮球特色学校:金坛儒林中心小学、金坛岸头实验学校、溧阳南门街小学、平陵小学、戴埠中心小学、河口小学、社渚中心小学、大溪小学、上黄小学、南渡中心小学、新华实验小学、泰山小学、北郊小学、中山路小学、礼嘉中心小学、庙桥小学、奔牛实验小学、湖塘桥实验小学。

 

排球特色学校:常州二实小、指前中心小学、后阳小学、岸头实验学校、溧阳新昌小学、溧阳别桥小学、武进星辰实验学校、薛家中心小学、罗溪中心小学、小河小学、丽华小学、清凉小学、南夏墅小学、鸣凰小学、前黄实验学校、西林实验学校、常胜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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