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宣传 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体育局,各区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宣传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体育 宣传 意见 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宣传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体育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体育宣传的舆论引领和激励鼓舞作用,积极营造体育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为承办17届省运会、贯彻《全民健身条例》、推进体育基本现代化、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体育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一)体育宣传工作是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体育宣传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加强体育宣传工作,有利于弘扬体育精神、营造体育氛围,有利于赢得各界关注、引导广泛参与,有利于传播体育信息、指导科学健身。全市体育系统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体育宣传工作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办好17届省运会、贯彻《全民健身条例》、推进体育基本现代化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心任务,切实增强做好体育宣传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做好体育宣传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精心策划、精心组织、精心安排,不断增强体育宣传工作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感染力。 (二)加强体育宣传工作是办好17届省运会、推进我市体育基本现代化的需要。随着17届省运会的临近和举办,全省目光聚焦常州、聚焦常州体育。我市是苏南经济发达地区,近年来的体育事业取得了骄人的成绩,2008年底提前两年创建成为全省首批体育强市,2009年市体育局被评为全省唯一的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当前,推进体育基本现代化,承办好省运会,为我市体育宣传工作拓宽了渠道,提供了更为有利的平台。全市体育系统要抢抓机遇,从扩大我市体育工作在省内外的影响,推进我市体育现代化工作,提升常州体育形象的高度,积极主动深入地做好体育宣传工作,为我市成功举办省运会和顺利推进体育基本现代化作贡献。 (三)做好体育宣传工作是提高体育部门服务能力的需要。提高体育服务能力是建设责任型、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育行政部门的根本任务。加强体育宣传工作对于推行政务公开,加强舆论监督,改进体育工作,拓宽服务平台,方便广大群众,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单位、部门要把体育宣传工作作为联系群众、为民服务的重要工作,通过信息网及其它媒体,广泛深入地推进政务公开和机关作风、体育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体育服务能力。 二、当前体育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突出宣传“全民健身迎省运”活动。“全民健身迎省运”活动是今年体育宣传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对“全民健身迎省运”活动的广泛宣传报道,吸引广大群众在关心省运会的同时,积极地参与体育、参与健身,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走向体育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迎省运氛围,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同时,要积极关注亲民便民利民的城乡体育设施建设,以及体育社团组织、体育俱乐部、全民健身中心、社区和乡镇文体站等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做好健身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热爱体育、科学健身。 (二)着重做好省运会等重大赛事备战的舆论引导。竞技体育重大赛事是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体育热点领域。围绕竞技体育重大赛事的备战和办赛,进行积极的舆论引导是体育宣传工作的重点。今年要重点做好17届省运会等重大赛事备战的舆论引领工作。坚持正面宣传,突出主题,把握节奏,不断推出宣传亮点和热点。要正确分析和对待省运会备战形势,备战宣传要坚持实事求是、为我市运动员和广大群众创造好的舆论环境和心理环境。要着重宣传参赛运动员在赛场上不畏强手、勇创佳绩的体育精神,宣传我市运动员刻苦训练、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 (三)注重宣传体育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体育在现代社会与经济、政治、文化的关联度越来越大,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已使体育成为蔚为壮观的文化和文明现象。体育对提高人民身体素质、丰富社会生活、倡导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体育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健身、娱乐等方面的多元功能,对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同时体育事业的发展也是地方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方面,各级体育部门、各单位要深入挖掘体育的文化功能和文明价值,充分宣传中华体育精神,为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精神支撑。要广泛宣传体育工作中与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及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内容,展示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其乐融融,和谐生活的生动社会情景,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四)加强宣传体育产业和品牌赛事。体育产业是新兴的朝阳产业,要广泛宣传开发体育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重要性;同时,通过宣传,积极发展竞赛表演业及其它体育服务业。宣传推广体育品牌赛事,为形成我市知名品牌赛事做出贡献。要宣传体育社团、健身俱乐部社会化、市场化的探索和成果。通过宣传,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投资体育服务业,繁荣体育市场,提高体育有形和无形资产价值。 三、建立和完善体育宣传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体育宣传工作组织网络。市体育局宣传工作部门为市体育局办公室。各辖市(区)、各直属单位必须明确体育宣传工作机构,指定体育宣传工作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不断完善体育宣传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联动、反应迅速的体育宣传工作组织网络。各单位要安排文字功底好、策划水平高、协调能力强的同志负责体育宣传报道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专兼结合的宣传报道队伍。机关各处室要重视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局内的各项重要工作要坚持谁负责、谁撰稿、谁报道的宣传报道机制,在业务工作中要做到事事有记载、主要工作要做到件件有报道。各单位要加大经费投入,保证必要的活动开支,配备必要的宣传报道器材。 (二)建立健全宣传工作快速反应机制。体育系统大型活动多、重大赛事多,社会关注程度高。做好宣传报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争取工作主动,显得尤为重要,要根据大型体育活动、重大体育赛事的时间节点,研究制定宣传宣传方案。对体育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宣传报道,要与活动本身同步策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做到事前有方案,事中有检查,事后有考绩,力求取得深度报道、系统报道效果。同时,加强对体育舆情,尤其是有害舆情的监控与处理。 (三)建立健全体育宣传工作量化考评制度。按照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建立健全体育宣传报道工作量化考评制度,加大对体育宣传报道工作的考评力度(考评办法见附件一)。 (四)建立健全体育宣传工作奖惩机制。一是实行奖励稿酬制度,对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的体育宣传报道稿件,将向撰稿人发放等额稿费的奖励;二是定期反馈通报制度,对各单位宣传报道稿件(含体育言论)发表和积分情况将向各单位分管领导每月通报一次,年终根据积分情况排出单位和个人名次,评出体育宣传报道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将体育宣传报道工作的考评情况作为年度工作综合考核确定等次的重要依据;三是继续开展“十大体育新闻”年度评选活动,加大对优秀体育新闻作品的表彰奖励力度,以充分调动广大新闻工作者做好体育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 附件:1.常州市体育局宣传工作考评暂行办法 2.2010年宣传工作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统计表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常州市体育局宣传工作考评暂行办法 为适应我市体育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对新闻宣传工作的新要求,逐步健全完善科学、严密、合理的体育新闻宣传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和激励制约机制,有力推进体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时效性、经常性,进一步提高我市体育新闻宣传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及对象 (一)形式体裁限定:形式限定为与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有关的文字稿件、摄影照片、影视录相、对内对外体育宣传活动等。作品体裁限定为消息、简讯、访谈及在报刊、简报、广播、电视、市级以上体育信息网上播发的各类宣传专题(包括联办、联名)、调研报告、通讯、体育言论等。体育学术论文、教学课件等非新闻类作品不在考评之列。 (二)时间起止范围:新闻宣传工作年度考评涵盖的时间范围为该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考评涵盖对象:各辖市(区)体育部门,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二、考核单位分类及达标基数 根据各单位综合情况,将各基层单位划分为A、B、C三类,并规定相应的达标分值。 A类单位(5个):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体育局,办公室,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达标分数为100分。 B类单位(7个):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竞技体育处、群众体育处、竞赛管理中心,达标分数为80分。 C类单位(11个):运动学校、少体校、军体校、手球训练基地、体科所、中天钢铁体育中心、体育产业公司、人事教育处、体育产业处、体总秘书处、财务审计处,达标分数为60分。 三、考核计分标准 每个年度总分由基础分数和新闻稿件采用发表分数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分数(满分为30分)。 1、领导重视(10分)。将体育新闻宣传工作纳入本单位、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有分管宣传报道工作的责任领导,并经常性地研究指导新闻宣传工作,为新闻宣传工作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 2、队伍稳定(5分)。配备有专(兼)职新闻报道人员,并与市体育局办公室保持经常性的业务联系。 3、完成新闻约稿(5分)。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的新闻约稿。 4、上报稿件客观、真实、准确、及时(5分)。坚持一般新闻稿件由单位主管领导审定签发,重大新闻稿件由主要领导签发。 5、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健全,备档规范,有专门载体(5分)。 (二)作品采用计分标准(为鼓励多发稿件,该项在日常计分时不封顶)。 1、得分事项: (1)中央级媒体: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工作情况》、《中国体育报》等体育类或《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知名报刊发表新闻稿件,短篇消息每条得10分,专题、通讯、专版等长篇每篇得30分;在人民网、新华网等知名网站和一般体育刊物或一般非体育刊物上发表新闻稿件,按上述标准减半计分。 (2)省级、常州市级媒体:在江苏电视台、江苏人民广播电台、《新华日报》、《江苏体育信息》、《扬子体育报》、《扬子晚报》、《常州日报》、《常州晚报》、常州电视台、常州电台等主流刊物发表新闻、消息短篇每篇得3分,专题、通讯、专版等长篇每篇得5分;在江苏省、常州市政府门户网或江苏体育信息网等知名、专业网站,或在省、常州市一般刊物上发表新闻稿件,按上述标准减半计分;《常州日报·常州体育》头条或主要图片每篇得3分,其他500字以上稿件或图片每篇得2分,体坛短波每篇积1分。常州体育信息网各栏目建设和管理由市局办公室牵头,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处室(单位)负责制,内容保障满分10分,年终统一考核。 (3)以上三级媒体,同一新闻事件被多家媒体以不同形式或不同角度采用的稿件,按各自媒体对应分值分别计分;同一新闻事件多家署名,总分值不变,多家平均计分;同一宣传稿件被多种媒体转载的,只取最高分数单项计分。广播电视刊播的新闻稿件,若有广播电视采稿单和平面媒体发表同时加以佐证,或仅有广播电视采稿单,经查证属实,按相关媒体发表分值计分;若只有广播电视采稿单而不能提供确切发表实证的不予计分。 2、加分事项:正面宣传报道产生轰动效应或重大社会影响,引起上级领导批示或外地知名单位前来取经学习的加10分。 3、扣分事项:发现报道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体育方针政策有关规定,违反上级体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和安排部署工作,以及出现失实报道或假新闻的,为“一票否决”,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未能及时处理体育舆情,造成一定后果和社会影响的,除按相关规定处理责任人外,每次扣5分。 四、考核方式和等级 体育新闻宣传考评工作由市体育局办公室负责实施。每季度底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将采取稿件作品复印件或音像材料报送至市体育局办公室,办公室每季度通报一次上报新闻信息数量及作品采用得分情况,年底对各单位情况综合考评,并作为实施奖惩的主要依据。 考评等级分为四档:优胜单位、先进单位、达标单位和不达标单位。年终从达标单位中择优评选出一定比例的新闻宣传工作优胜单位、先进单位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由市体育局予以表彰,颁发奖牌和证书,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对不达标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五、信息报送渠道 电子邮箱:cztyxx@126.com;群号:64767059;传真:85683028。 本办法由市体育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2010年宣传工作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统计表 单位: 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及手机 | 传真 | QQ号码 | 责任领导 | | | | | | 责任人 | | | | | |
(各单位请于4月10日前将此表填报市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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