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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09年常州市青少年阳光体育夏令营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5x/2009-000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体发[2009]68号 发布机构: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09-06-18 公开日期:2009-06-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09年常州市青少年阳光体育夏令营活动有关的通知、规程
关于开展2009年常州市青少年阳光体育夏令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9年常州市青少年

阳光体育夏令营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体育局、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在全国第一个“全民健身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培养青少年参与体育活动兴趣,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丰富学生暑期生活,增强学生体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常州市青少年阳光体育夏令营活动。现就有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097-8

二、主办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三、参加对象:全市青少年学生及有关学校

四、具体活动安排:

(一)青少年暑期体育运动技能训练营

活动时间:7-8

活动地点:市奥体中心、市全民健身中心(市少体校)

活动内容:通过开展面向全市青少年学生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武术、跆拳道等项目的“运动技能训练营”活动,鼓励学校体育俱乐部和社团发展,同时也使青少年拥有一个丰富的暑假生活、学会一项增强体质的运动技能、提高自身的团队协作能力、结交更多的青少年朋友。

鼓励学生以学校俱乐部和社团为单位参加技能训练营活动。学校如需集体组织参训的,具体请在630日前与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联系,安排有关事宜(联系电话:85683011,联系人:徐文博);也可由学生个人自由报名,具体培训安排请见中心各项目招生简章。

(二)第二届“百校羽毛球大赛”

活动时间:720日—21

活动地点:新北区国英小学体育馆二楼

活动内容:组织由基层学校(羽毛球特色学校、传统校)为参赛单位的团体羽毛球比赛,进一步推广学校羽毛球项目,锻炼学校队伍,推动特色学校发展。具体比赛规程请见附件。

(三)暑期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联赛

活动时间:78

活动地点:各比赛地点(见附件)

活动内容:通过组织年度中小学生乒乓球、篮球、排球、足球等比赛,培养青少年的团队意识和拼搏精神。

五、有关要求:

(一)各辖市区有关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支持和关注暑期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并将其纳入本辖区学生暑期活动范畴。选派专人负责,做好相关系列活动的报名和组织工作。同时,还要加强宣传,使更多的学生和家长了解暑期活动项目,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学生参加暑期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各有关单位(学校)要鼓励学生踊跃参加青少年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做好相关活动的报名和联络工作。同时鼓励学校学生俱乐部和社团组织开展暑期活动,丰富学生暑期生活。

(三)加强安全组织工作,暑期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涉及活动较多,参与人员也广,各单位(学校)要注意安全,制定和落实好安全保障方面的制度措施,严密组织,明确责任,确保万无一失。

 

附件:12009年暑期阳光体育夏令营活动一览表

2.第二届“百校羽毛球大赛”比赛规程

32009年常州市青少年暑期“集体运动技能训练营”报名联系表(集体)

 

 

 

 

 

二 ○ ○ 九 年 六 月 十  八 日
 
 
附件1
 
                  2009年暑期活动一览表

 

时间

活动安排

地点

参加对象

备注

7-8

青少年暑期体育运动

技能训练营

市奥体中心、市少体校

全市中小学生

 

76-9

体育教师乒乓球二级

裁判员培训班

少体校

部分体育教师

 

779

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

少体校

部分中小学生

 

71417

体育教师羽毛球二级

裁判员培训班

少体校

部分体育教师

 

71617

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

少体校

部分中小学生

 

721-22

第二届“百校羽毛球大赛”

新北区

国英小学

基层学校/羽毛球特色学校

 

7

“三对三”篮球赛

省常中/二中/三中

城区高中(不含武进区)学生

 

727-8月4

体育教师足球二级

裁判员培训班

湖塘实验中学

部分体育教师

 

72984

中小学生足球比赛

武进

实验初中

部分中小学生

 

868

中小学生排球比赛

金坛体育馆

部分中小学生

 

81015

体育教师篮球二级

裁判员培训班

少体校

部分体育教师

 

81215

中小学生篮球比赛

少体校

部分中小学生

 

82021

中小学生游泳比赛

市少体校

游泳馆

部分中小学生

 

 

附件2
 
           2009年常州市第二届“百校羽毛球
 
                            大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2009721-22

二、比赛地点:新北区国英小学体育馆。

三、参赛单位

1、各辖市“百校千场万人” 羽毛球比赛学校组前二名;

2、各辖市区基层学校(其中特色学校必须参加)。

四、竞赛分组:小学组、初中组分男女团体和男女单打

五、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比赛视报名情况确定比赛办法。

3、单打比赛采取21分每球得分制,一局定胜负。

4、团体比赛采取三场两胜制,每场比赛采取21分制,一局定胜负。

5、各基层学校限报一队参赛,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每队可报男、女各4人。

6、团体由三场比赛组成,出场顺序为单打、双打、单打,其中参加两场单打比赛的运动员只能有一人参加双打比赛。

7、运动员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六、参赛资格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各自基层学校的学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资格问题则取消全队比赛资格及成绩。市少体校羽毛球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以20093月份开学名单为准)。

七、名次录取

1、分别录取小学、初中团体总分前六名,团体总分按该学校男、女运动员在小学各项目比赛中的名次得分累计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依次按获金牌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则按获银牌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不足6队,则以高限录取。

2、分别男女单打、团体前六名,按976432计分,参赛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按高限计分。

八、报名各基层学校于630日前将报名表邮寄至常州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九、健康证明及保险

参赛运动员必须保证身体健康,各学校自行办理比赛期间运动员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如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十、比赛用球:羽翔D3

十一、裁判长:王宏彪

十二、有关会议

1、抽签会议:710下午200在新北区国英小学会议室举行;

2、领队会议:720下午200在新北区国英小学会议室举行,届时请各单位领队准时参加。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
 
       2009年常州市青少年暑期“运动技能
 
                   训练营”报名联系表

 

项目

参加学校

人数

联系人

电话

备注

游泳

 

 

 

 

 

乒乓球

 

 

 

 

 

羽毛球

 

 

 

 

 

武术

 

 

 

 

 

跆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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