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常州市青少年 阳光体育夏令营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体育局、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在全国第一个“全民健身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培养青少年参与体育活动兴趣,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丰富学生暑期生活,增强学生体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常州市青少年阳光体育夏令营活动。现就有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从2009年7-8月 二、主办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三、参加对象:全市青少年学生及有关学校 四、具体活动安排: (一)青少年暑期体育运动技能训练营 活动时间:7-8月 活动地点:市奥体中心、市全民健身中心(市少体校) 活动内容:通过开展面向全市青少年学生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武术、跆拳道等项目的“运动技能训练营”活动,鼓励学校体育俱乐部和社团发展,同时也使青少年拥有一个丰富的暑假生活、学会一项增强体质的运动技能、提高自身的团队协作能力、结交更多的青少年朋友。 鼓励学生以学校俱乐部和社团为单位参加技能训练营活动。学校如需集体组织参训的,具体请在6月30日前与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联系,安排有关事宜(联系电话:85683011,联系人:徐文博);也可由学生个人自由报名,具体培训安排请见中心各项目招生简章。 (二)第二届“百校羽毛球大赛” 活动时间:7月20日—21日 活动地点:新北区国英小学体育馆二楼 活动内容:组织由基层学校(羽毛球特色学校、传统校)为参赛单位的团体羽毛球比赛,进一步推广学校羽毛球项目,锻炼学校队伍,推动特色学校发展。具体比赛规程请见附件。 (三)暑期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联赛 活动时间:7—8月 活动地点:各比赛地点(见附件) 活动内容:通过组织年度中小学生乒乓球、篮球、排球、足球等比赛,培养青少年的团队意识和拼搏精神。 五、有关要求: (一)各辖市区有关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支持和关注暑期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并将其纳入本辖区学生暑期活动范畴。选派专人负责,做好相关系列活动的报名和组织工作。同时,还要加强宣传,使更多的学生和家长了解暑期活动项目,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学生参加暑期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各有关单位(学校)要鼓励学生踊跃参加青少年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做好相关活动的报名和联络工作。同时鼓励学校学生俱乐部和社团组织开展暑期活动,丰富学生暑期生活。 (三)加强安全组织工作,暑期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涉及活动较多,参与人员也广,各单位(学校)要注意安全,制定和落实好安全保障方面的制度措施,严密组织,明确责任,确保万无一失。 附件:1.2009年暑期阳光体育夏令营活动一览表 2.第二届“百校羽毛球大赛”比赛规程 3.2009年常州市青少年暑期“集体运动技能训练营”报名联系表(集体) 时间 | 活动安排 | 地点 | 参加对象 | 备注 | 7-8月 | 青少年暑期体育运动 技能训练营 | 市奥体中心、市少体校 | 全市中小学生 | | 7月6-9日 | 体育教师乒乓球二级 裁判员培训班 | 少体校 | 部分体育教师 | | 7月7—9日 | 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 | 少体校 | 部分中小学生 | | 7月14—17日 | 体育教师羽毛球二级 裁判员培训班 | 少体校 | 部分体育教师 | | 7月16—17日 | 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 | 少体校 | 部分中小学生 | | 7月21-22日 | 第二届“百校羽毛球大赛” | 新北区 国英小学 | 基层学校/羽毛球特色学校 | | 7月 | “三对三”篮球赛 | 省常中/二中/三中 | 城区高中(不含武进区)学生 | | 7月27日-8月4日 | 体育教师足球二级 裁判员培训班 | 湖塘实验中学 | 部分体育教师 | | 7月29—8月4日 | 中小学生足球比赛 | 武进 实验初中 | 部分中小学生 | | 8月6—8日 | 中小学生排球比赛 | 金坛体育馆 | 部分中小学生 | | 8月10—15日 | 体育教师篮球二级 裁判员培训班 | 少体校 | 部分体育教师 | | 8月12—15日 | 中小学生篮球比赛 | 少体校 | 部分中小学生 | | 8月20—21日 | 中小学生游泳比赛 | 市少体校 游泳馆 | 部分中小学生 | |
附件2: 2009年常州市第二届“百校羽毛球 大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2009年7月21-22日 二、比赛地点:新北区国英小学体育馆。 三、参赛单位: 1、各辖市“百校千场万人” 羽毛球比赛学校组前二名; 2、各辖市区基层学校(其中特色学校必须参加)。 四、竞赛分组:小学组、初中组分男女团体和男女单打 五、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比赛视报名情况确定比赛办法。 3、单打比赛采取21分每球得分制,一局定胜负。 4、团体比赛采取三场两胜制,每场比赛采取21分制,一局定胜负。 5、各基层学校限报一队参赛,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每队可报男、女各4人。 6、团体由三场比赛组成,出场顺序为单打、双打、单打,其中参加两场单打比赛的运动员只能有一人参加双打比赛。 7、运动员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六、参赛资格: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各自基层学校的学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资格问题则取消全队比赛资格及成绩。市少体校羽毛球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以2009年3月份开学名单为准)。 七、名次录取: 1、分别录取小学、初中团体总分前六名,团体总分按该学校男、女运动员在小学各项目比赛中的名次得分累计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依次按获金牌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则按获银牌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不足6队,则以高限录取。 2、分别男女单打、团体前六名,按9、7、6、4、3、2计分,参赛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按高限计分。 八、报名:各基层学校于6月30日前将报名表邮寄至常州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九、健康证明及保险: 参赛运动员必须保证身体健康,各学校自行办理比赛期间运动员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如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十、比赛用球:羽翔D3。 十一、裁判长:王宏彪 十二、有关会议: 1、抽签会议:7月10日下午2:00在新北区国英小学会议室举行; 2、领队会议:7月20日下午2:00在新北区国英小学会议室举行,届时请各单位领队准时参加。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 2009年常州市青少年暑期“运动技能 训练营”报名联系表 项目 | 参加学校 | 人数 | 联系人 | 电话 | 备注 | 游泳 | | | | | | 乒乓球 | | | | | | 羽毛球 | | | | | | 武术 | | | | | | 跆拳道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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