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局关于表彰2007年常州市 全民健身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辖市、区体育局,各区教育文体局: 全民健身工作是我市体育工作的基础。2007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辖市、区体育部门充分认识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的决定》,自觉把体育工作融入“两个率先”的大局,积极构建全民健身体系,使我市群众体育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根据《常州市全民健身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常体发【2007】72号)文件精神,对上报的全民健身工作考核材料经审核,并将考核结果由市体育局领导小组审定,研究决定授予武进区体育局等3个单位为先进单位。 希望各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不断进取,着力提高群众体育工作和综合服务能力,为建设体育强市,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先进单位名单及2007年常州市全民健身工作考核情况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表彰 先进 决定 常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2008年5月29日印发 打印:刘伟丽 校对:衡兴龙 共印:15份 附: 先进单位名单及2007年常州市全民健身工作考核情况 一、 先进单位名单 武进区体育局 金坛市体育局 溧阳市体育局 二、2007年常州市全民健身工作考核情况 武进区体育局(97.5分) 金坛市体育局(96.5分) 溧阳市体育局(96.5分) 钟楼区教育文体局(92分) 新北区教育文体局(92分) 天宁区教育文体局(91分) 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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