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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机关日常经费使用及办公、接待用品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5x/2007-0001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体发[2007]36号 发布机构:体育局
生成日期:2007-05-10 公开日期:2007-05-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机关日常经费使用及办公、接待用品采购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机关日常经费使用及办公、接待用品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

常体发〔200736

 

 

关于印发《机关日常经费使用及办公、

接待用品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机关日常经费使用及办公、接待用品采购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并请监督《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七年五月十日

 

 

 

机关日常经费使用及办公、接待用品

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关物资采购与使用行为,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办公及接待用品供应,加强采购环节的监督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日常经费的使用及办公、接待用品的采购应本着“实用、节约、急需、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  办公、接待用品的采购,应按政府采购的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  日常经费的范围为办公用品费、维修费、书报费、邮寄费、汽油费、业务会议费、印刷资料费、工作接待费等。

第五条  各处室需采购办公用品和其他物品时,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列出需采购物品的品名、数量及用途,分管局长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第六条  1万元以上的办公、接待用品采购,由办公室拟订采购方案,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谈判内容拟定合同,经财务处会签后,报分管领导确认;1万元以下的,由2名采购人员一同采购。采购人员要自觉履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禁私自收受礼品、回扣和多开发票。

第七条  局长交办的急办、特办采购事项,各处室可直接购买。报销时,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局长审批。非经批准不得私自采购,否则费用自理。

第八条  建立办公、接待用品入库登记制度,入库物品包括日常采购、商业赞助和其他捐赠等。办公用品入库时,应有两名以上人员清点登记,要保持登记数据的实时性、动态化。领取办公用品单价在10元以上时,部门应填写办公用品领取单,由办公室负责人办理,数量较大的报分管局长审批。管理人员要严格自身管理,不得随便乱发物品,不徇私情,按章办事。

第九条  日常经费报销程序:经办人填写报销单---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财务处长审核---分管局长审批。

第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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