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体发[2003]12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体育系统离退休人员
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局属各事业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要求精神,结合我局老龄工作的实际,实现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现对进一步做好我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切实重视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要按照党和政府对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规定,统一管理协调局系统内离退休人员工作,使离退休人员应该享受的待遇落到实处,保障和服务好老同志安度晚年,并积极营造敬老、助老、爱老的浓厚氛围,不断强化敬老、助老、爱老意识,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二、要健全组织机构。
为统一协调和管理工作,市局成立离退休人员管理委员会(简称退管会)。退管会设立主任一名,由分管人事教育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主任一名由人教处处长担任,委员4名(局机关1名,运动学校1名,少体校1名,清潭体育中心1名),各基层单位的委员应由单位根据工作分工明确一名负责人兼任。退管会的办公地点在局机关人教处。各事业单位也要健全管理机构,有专门人员为老同志服务。
三、要明确工作职责。
体育局退管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上级有关老龄工作的要求,领导、协调局直属单位的老龄工作,督促落实有关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政策,认真倾听离退休人员的工作建议和反映意见,积极协助各直属单位解决离退人员反映的问题,统一管理协调离退休人员政策规定外的福利待遇及其他问题,努力为离退休人员提供可能的服务,使政治上关心老同志的措施和应享受的生活待遇落到实处。
四、要认真落实好离退休人员的待遇规定。
凡是政策有明确规定的,都要及时落实;对有些把握不准的问题,应及时向局退管会请示,不得自行其是;凡政策规定外需用预算外资金列支的补贴、救济、组织活动等开支,均由局退管会统一平衡后处理,避免造成人为混乱,干扰正常工作。。
五、要认真对待离退休人员反映的问题。
对离退休人员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属应该和能够解决的问题,应抓紧解决;属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反映的问题,应立足本单位解决;确属本单位解决不了的问题,再由局退管会出面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切忌简单化。
六、要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
按照党章的要求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文件,及时向他们通报单位的重大事项,使他们继续关心体育事业的发展。
二00三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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