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体发[2003]102号
关于开展全民健身体系“八个一工程”
建设组织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体育局,各区教育文体局: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的决定》,大力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进一步促进我市全民健身体系“八个一工程”建设。根据《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全民健身体系“八个一工程”建设组织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体群[2003]49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全民健身体系“八个一工程”建设组织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二市五区体育行政部门
二、评选内容和标准:本次评选共分五部分,具体分值如
下:
(一)积极争取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区(市)政府将“八个一工程”建设纳入议事日程,召开有关会议,下发有关文件。(20分)
(二)市、区体育局把“八个一工程”建设作为全民健身的工作重点。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逐年增加经费投入,积极组织试点,培育典型。(20分)
(三)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全民健身体系“八个一工程”建设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在全国新闻媒体宣传1次得8分,在省新闻媒体宣传1次得6分,在市新闻媒体宣传1次得4分,在区县新闻媒体宣传1次得2分,满分20分)。
(四)根据参加全民健身体系“八个一工程”评估工作的城市街道和农村乡镇占该市(区)街道和乡镇总数的比例大小进行排序打分。7个辖市、区按照比例从大到小排序,第一名为7,第二名为6,依次类推,第七名为1,每个名次得分为:20/7×该名次序号。如某区参加评估的比例排序第二名,其得分为:20/7×6=17.1,满分20分。
(五)根据各辖市、区进入全民健身体系“八个一工程”评估“前十强”的街道和乡镇的多少进行排序打分。(方法同第四条)
三、评比办法
(一)本办法由我局群体处结合“八个一工程”建设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各市体育局于评选当年11月28日前按照有关要求上报评选材料(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我局群体处负责材料的核实和验收。
(二)本办法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标准,不徇私情,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
四、奖励办法
(一)组织奖的评选,根据得分情况,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标准如下: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二)市体育局将根据组织奖评选与名次排位情况,予以通报及宣传。
五、其它:市体育局将对进入省“双十强”的街道和乡镇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
二00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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