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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 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55x/2003-000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体育局
生成日期:2003-05-08 公开日期:2008-04-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加强体育工作,加快建设体育强市作出有关规定
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 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的决定》

 

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

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的决定

2003年5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决定》(苏发[2002]11号),进一步加快体育事业发展,建设体育强市,特作如下决定:

    一、抢抓发展机遇,推进体育强市建设

    1、充分认识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体育是社会发展与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体育发展水平是综合实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大力发展体育运动,对于促进国民素质提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增强国家和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扩大对外开放和交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取得成功;2005年江苏省承办全国第十届运动会,常州将作为重要赛区;2005年世界女子手球锦标赛将在我市举行;2006年江苏省举办省第16届运动会;以及我市将申办2010年江苏省第17届运动会等等,这些都是加快推进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实力的极好机遇和强大动力。全市上下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决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战略部署,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建设体育强市的奋斗目标。

进一步明确建设体育强市的主要目标。从现在起至2010年,我市要逐步形成群众体育普及、竞技体育领先、体育设施完善、体育市场繁荣的新格局。具体目标是:

--人民体质不断增强。全市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达到50%以上,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的全民健身苑(点)覆盖率达到100%。

--竞技水平明显提高。每年向省和国家输送一定数量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力争在2004年和2008年奥运会上有常州籍运动员参赛,并争取获得金牌。在各类世界大赛中有多人荣获世界冠军,竞技体育水平在全省保持第一集团军的位置。

--体育产业快速发展。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健康发展的体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咨询服务和体育彩票销售等体育产业市场,体育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体育经济实力每年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体育设施布局合理。按照“三区两翼”的发展思路,形成武进新城区体育中心,完善老城区清潭体育中心,建成新北区体育中心。溧阳、金坛两市按照中等城市的要求建成体育中心,各区按照区域发展的特点,建成若干个社区体育健身中心。全市人均体育用地达到1.5平方米以上。

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群众体育蓬勃发展

3、切实重视群众体育工作。要把提高国民身体素质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并着力解决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群众体育发展的新模式,努力营造科学、文明、健康的体育健身氛围,进一步加强群众体育的组织建设,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确保群众体育工作有机构、有经费、有阵地、有专职管理人员。

4、大力推进市民健身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当作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五年内实现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全部建有健身苑。要认真贯彻《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多建亲民、便民、利民的体育健身设施。凡是新建小区、经济开发区、公园、广场、旅游项目和学校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相应的体育设施。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规划部门要提前做好体育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划,体育设施的配套与改造、建设同步。公共体育设施和具备条件的公园要免费向社会开放;涉及管理成本的收费要充分考虑市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也要努力实现社会共享。严禁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要将体育场所建设成为健康、科学、文明的阵地。

5、加快完善群众体育网络组织。建立和完善市、区(辖市)、街道(乡镇)、社区居(村)委四级组织网络;市、区(辖市)建立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建有体育总会和单项协会;街道、乡镇配有专兼职文体干事;社区、村委明确文体管理人员。继续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定期为市民提供体质测试服务。进一步加强健身气功组织的管理,推广健康、科学的健身方法。

6、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不断创新群众体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打造常州群众体育的品牌。充分开发利用常州的山水资源,继续办好茅山登山节、运河龙舟赛、天目湖水上项目锦标赛,呼应国家“环太湖”体育圈建设,加快武进太湖湾旅游健身休闲项目建设。要突出三个重点开展活动:一是青少年体育以学校为重点,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贯彻国家《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生体育健康标准》,确保学校体育课程开设和课外活动时间;二是农村体育以乡镇为重点,认真贯彻《农村体育工作暂行规定》,面向基层,面向村民,积极开展适应农村特点的群众活动;三是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继续深化“体育进社区”活动,加强晨(晚)练健身点的指导和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把组织群众开展体育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自觉纳入工作范围,为了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确定以市政府名义每两年举办一届“全民健身节”。

三、认真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努力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7、加快发展竞技体育。要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适当扩大训练规模,努力做大做强现有项目,巩固发展优势项目,积极增补空缺项目。形成一批在省运会上争取5枚金牌、10枚金牌、15枚金牌以上的项目,使我市在1617届省运会上保持较好的名次。要积极引进优秀体育人才,拓宽竞技体育办队的渠道,提升我市竞技体育在全省的地位。重点办好江苏省女子手球队和女子曲棍球队,确保完成第十届全运会的目标任务,努力实现两队向国家队输送运动员的指标。

8、加强优秀运动队建设。以培养和输送优秀运动员,参加省运会、全运会和国际大赛为主要目标,切实加强优秀运动队的建设。要加强体育科研和技术创新,采用先进的训练理念和方法,不断提高优秀运动队的训练和管理水平。完善各种激励机制,鼓励运动员、教练员为国、为省、为市争光。凡在省运会上获得优秀成绩的运动员继续享受在升学、就业方面享受的优待政策;凡在全运会以上获得优秀成绩的运动员,政府继续实行跟踪奖励。努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把提高竞技水平和思想文化素质结合起来,使运动员得到全面发展。加强省队市办运动项目的管理,对引进的高水平人才、退役的优秀运动员,市公安、人事、劳动、教育等部门应积极帮助解决其后顾之忧。

9、进一步加强体育竞赛管理。体育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体育竞赛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形成政府管理、社会办赛、市场运作的新路子,增强竞赛组织工作的活力。要加强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各项目裁判委员会,不断提高裁判员队伍的素质和公正执法水平,严格遵守竞赛规则,树立良好的赛风,切实维护体育竞赛的公正性和纯洁性。

10、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各辖市(区)都要高度重视业余训练工作,加大对业余训练的投入,改善业余训练条件。认真办好各级业余体校,以选拔、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为主要任务,以迎战省综合性运动会为阶段性目标。进一步完善各级业余体校训练管理体制,坚持体教结合的道路,加强体育与教育部门的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快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今后,三大球项目的市队原则上以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组建,体育部门加强训练指导。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一批单项体育学校、单项体育俱乐部,健全后备人才训练网络。

四、进一步开拓体育市场,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11、积极推进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体育行政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贯彻国家体育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体育发展规划、依法加强体育管理和提供服务上来。要继续深化竞赛体制改革,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不断拓宽社会筹资渠道,培育和发展体育竞赛市场。

12、加强体育市场的归口管理。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规定,加大体育市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体育部门要根据国家、省有关法规,制定和完善体育市场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体育市场管理机构,配设专职干部,积极推进体育市场的健康发展。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对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体育健身、培训、竞赛、表演等经营场所实行备案制度,对其经营活动要加强管理和监督。

13、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发展体育产业是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社会服务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市工商、财政、税务、体育等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有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为体育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社会举办或承办的体育竞赛、体育表演活动,体育部门应在体育专业技术方面做好指导和服务,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向体育事业、体育活动提供捐赠的给予一定的社会荣誉,对协助捐赠的中介机构或中介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14、做好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工作。市财政、公安、城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体育部门搞好体育彩票的发行销售工作,使体育彩票为地方经济多作贡献,为体育事业的发展积累资金。市财政、体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五、制定完善体育经济政策,积极扶持体育事业快速发展

15、不断增加政府对体育事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规定,把体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确保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为了扶持体育经济的快速发展,根据省委(200211号文件规定,“十五”期间,体育参照执行市有关文化经济政策。

16、把体育事业纳入城市整体发展规划。根据中发(20028号文件规定,新建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地方政府可以采用划拨方式提供用地。要合理配置体育资源,按照武进新城区、常州老城区、常州新北区和滨江开发区的区域定位,逐步在城市的南部、中部、北部规划和建设与现代化城市相适应的体育场馆。要重点搞好新北区中心体育场建设规划,并使之成为满足承办大赛要求,能综合开发运用的体现常州社会事业发展成就的标志性建筑群。要严格执行《城市公共体育运动设施用地定额指标规定》和国家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施规范》,新建开发区、学校、居民小区等,必须同步规划和建设相应的体育设施。

17、落实公益性场馆建设的优惠政策。要对十运会配套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市级以上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和学校体育场所选址、立项、征地、投入等方面给予优惠,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指标优先安排,有关建设费除上交国家的以外,省、市两级的原则上能免则免。

六、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的整体合力

18、坚持把体育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体育事业、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纳入政府任期考核目标,要建立体育工作评估体系,实行量化考核,奖惩兑现。各级党委和政府每年至少要研究12次体育工作,帮助解决人员、经费等实际问题。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的要求,配备好各级体育行政部门领导班子。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体育锻炼,深入体育系统调查研究,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19、大力推进体育法制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地方体育法制工作,建立符合本市实际情况的体育法规体系,把体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要进一步完善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体育市场管理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维护体育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努力营造发展体育事业的良好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体育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体育精神,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团体要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共同为推动体育事业发展,加快体育强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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