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统计局:
为大力弘扬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奉献精神,进一步激发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热情,增强统计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现根据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方案,在全市统计系统组织开展基层统计“双十佳”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十佳统计站长”评选范围为全市59个镇(街道)统计站(办、科)负责人;“十佳基层统计工作者”评选范围为各辖市区统计局、各镇(街道)统计站(办、科)从事统计业务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统计站长”评选条件
1、从事统计工作5年以上,担任镇(街道)统计站(办、科)负责人2年以上;
2、所在镇(街道)党政领导重视统计工作,统计站(办、科)基础工作扎实,管理制度健全,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到位,人员力量配置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统计人员拥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凝聚力、荣誉感和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
3、能够适应统计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统计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信息化建设、法制建设方面有新思路和新举措,整体工作走在前列,并在统计服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得到上级部门及地方党政领导的好评;
4、任职期间,所在镇(街道)未发生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统计数据在上级部门统计监审和执法检查中没有发现重大质量问题。
(二)“十佳基层统计工作者”评选条件
1、从事统计工作5年以上;
2、热爱统计事业,勤奋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在日常工作或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中成绩突出;
3、具有较强统计专业知识技能,能够高效组织和实施统计业务工作、有效管理和指导基层统计人员开展统计工作;
4、经常撰写质量较高的统计分析报告和统计资料汇编,统计服务工作得到领导的重视和肯定;
5、勇于改革创新,对上级部门统计工作提出重要创新建议和意见,为上级统计部门采纳并取得良好效果。
三、评选方法及要求
评选采取基层推荐、市局有关处室投票、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办法进行。各辖市区可根据评选条件及有关要求,推荐2-3名符合条件的统计站长和基层统计人员,填写“十佳统计站长”推荐表(附件1)和“十佳基层统计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并提供先进事迹推荐材料,于12月20日前报送市统计局综合处,推荐表要求加盖推荐单位的公章。“十佳统计站长”先进事迹推荐材料不得少于1000字,“十佳基层统计工作者”推荐材料不得少于2000字。先进事迹材料及推荐表电子版和纸介质各报送一份,电子版文件发至邮箱732432223@qq.com;联系人:杨大伟;联系电话:0519-85683069。
四、表彰办法
评比产生的“十佳统计站长”、“十佳基层统计工作者”将在2012年全市统计调查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其它被推荐人员将给予“入围奖”,由市统计局另行发文进行通报表彰。
附件:
1、“十佳统计站长” 推荐表
2、“十佳基层统计工作者”推荐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评选 十佳 统计工作者 通知
抄送:省统计局设管处
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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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2份
附件1:
“十佳统计站长”推荐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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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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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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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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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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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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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统计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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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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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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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
进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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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市区统计局推荐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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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
附件2:
十佳基层统计工作者”推荐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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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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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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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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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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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统计工作时间
|
工作单位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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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
进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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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市区统计局推荐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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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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