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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转发江苏省统计局《关于2011和2012年“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审批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64/2011-0004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统发〔2011〕86号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1-10-20 公开日期:2011-11-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做好“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含专业年定报个体经营户)调查单位库的管理工作
关于转发江苏省统计局《关于2011和2012年“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审批事项的通知》
常统发〔2011〕86号

各辖市(区)统计局、市局有关处室:
    现将江苏省统计局《关于2011和2012年“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审批事项的通知》(苏统字〔20119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要求,认真做好“三上”企业的审批工作。                           
                              
0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经营企业 审批事项 通知

  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201110月20印发

共印32份

  关于20112012年“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审批事项的通知

各省辖市统计局、省局有关处室:

  为做好“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含专业年定报个体经营户)调查单位库的管理工作,根据《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国统办字[2011]79号,简称《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季度审批。2011年和2012年季度审批的市级上报材料时间为:25811月的1日前。由市级名录库主管机构将企业相关材料(含“企业申报书”,见附件2)、审批登记表、增减变动一览表(见附件3)上报省局普查中心。

  (二)年度审批。2011年年度审批的市级上报材料时间为:20111210日前。由市级名录库主管机构在201111月确定的定报调查单位库基础上,将拟纳入(退出)年报调查的单位、变更主要指标的单位,以及其中拟纳入2012年定期调查的单位,通过增减变动一览表上报省局普查中心。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和“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增减变动审批问题解答(见附件2)的要求,进行“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增减变动审批,对此类单位增减变动的原有审批规定予以废止。

  (二)各地在2011-2012年季(年)度“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审批时,除按规定要求上报相关纸介质材料外,同时还需要准备企业相关材料的照片、扫描件等电子形式(专业年定报个体经营户只需上报纸介质材料),登陆“名录库三上审批处理系统”,完成审批、上报工作。

  (三)各级专业处(科、室)和名录库主管机构要各司其职,按照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审批材料的收集、审核、整理、上报工作。

附件:一、2011-2012年季(年)度审批时间表;

二、“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增减变动审批问题解答;

三、“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审批登记表、增减变动一览表。

省统计局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一:

一、2011-2012年季度审批时间表

工作安排

时间进度

具体内容

责任人

1.各县(市、区)上报审批材料

14、71026日前(截止到达市局时间)

审批材料包括:企业相关材料复印件(图片)、季度审批登记表(附表1);

各专业科(室):负责收集材料,并审核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名录库主管机构:负责检查资料是否完整,并整理上报上级名录库主管机构。

县级各专业科(室)

县级名录库主管机构

2.各省辖市上报审批材料

25、8111日前(截止到达省局时间)

审批材料包括:企业相关材料复印件(图片)、季度审批登记表(附表1)、增减变动一览表(附表4-1);

各专业处:负责审核本专业资料、形成附表4-1;

名录库主管机构:负责跨专业、跨县审核,将审批材料整理、上报上级名录库主管机构。

省辖市各专业处

省辖市名录库主管机构

3.省局接收审批材料

同上

接收、整理、向各专业处分发各省辖市上报的材料

省局普查中心

4.省局分专业审核

21日-2日;

58、111-4

省局各专业处:负责审核本专业资料、形成附表4-1;

省局普查中心:负责协调解决跨专业、跨省辖市重复单位。

省局各专业处

省局普查中心

5.省局上报审批材料

27日前(截止到达国家时间)

58、1110日前(截止到达国家时间)

审批材料包括:企业相关材料复印件(图片)、季度审批登记表(附表1、签字版)、增减变动一览表(附表4-1、电子版和签字版);

省局普查中心:负责将审批材料整理、上报国家普查中心

省局普查中心

6.国家局分专业审批

27日-18日;

58、1110-20

各专业司:负责登录名录库系统对本专业内调查单位的增减变动进行认定;

普查中心:负责协调解决跨专业、跨省重复单位,审核单位基本情况表

国家局各专业司

国家局普查中心

7.国家反馈认定意见

220日

58、1122日前

将国家认定意见反馈给各省名录库主管机构

国家局普查中心

8.提供定期调查单位名单

25、81123日前

国家普查中心负责生成全国定期调查单位库;

统一平台建立前,各级名录库主管机构为专业处提供调查单位名单。

各级名录库主管机构

二、2011年年度审批时间表

工作安排

时间进度

具体内容

责任人

1.各县(市、区)上报审批材料

工业:1125日前

其他专业:12月5截止到达市局时间)

审批材料包括:企业相关材料复印件(图片)、年度审批登记表(附表2、3);

各专业科(室):负责收集材料并审核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名录库主管机构:负责检查资料是否完整,并整理上报上级名录库主管机构

县级各专业科(室)

县级名录库主管机构

2.各省辖市上报审批材料

工业:12月1日前

其他专业:1210日前(截止到达省局时间)

审批材料包括:增减变动一览表(附表4-2);

各专业处:负责审核本专业资料、形成附表4-2

名录库主管机构:负责跨专业、跨县审核,将审批材料整理、上报上级名录库主管机构

省辖市各专业处

省辖市名录库主管机构

3.省局接收审批材料

同上

接收、整理、向各专业处分发各省辖市上报的材料

省局普查中心

4.省局分专业审核

121日-20

省局各专业处:负责审核本专业资料、形成附表4-2;

省局普查中心:负责协调解决跨专业、跨市重复单位

省局各专业处

省局普查中心

5.省局上报审批材料

次年1月10日前

(截止到达国家时间)

审批材料包括:增减变动一览表(附表4-2、电子版和签字版);

省局普查中心:将审批材料整理、上报上级名录库主管机构

省局普查中心

6.国家分专业审批

次年2月3

各专业司:负责登录名录库系统对本专业内调查单位的增减变动进行认定;

普查中心:负责协调解决跨专业、跨省的重复单位

国家局各专业司

国家局普查中心

7.反馈国家认定意见

次年2月10日前

将国家认定意见反馈给各省名录库主管机构

国家局普查中心

8.各省维护名录库

次年2月17日前

根据国家认定意见更新年报调查单位库、调整定报调查单位库。

省局普查中心

9.提供年报调查单位名单

次年2月21日前

国家普查中心:负责生成全国年报调查单位库;

统一平台建立前,各级名录库主管机构为专业提供年报调查单位名单

各级名录库主管机构

附件二:

  “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增减变动审批问题解答

  一、产业活动单位视同法人、个体户视同法人、建筑业项目、房地产项目视同法人、跨专业经营分别作为两个专业调查单位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除按照国家有关单位划分规定可视同法人填报以外,产业活动单位、个体户、建筑业及房地产项目,不允许作为新增的“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法人进入名录库。跨专业经营的单位只能以主营活动确定一个单位作为新增的“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进入名录库。同时,逐步清理名录库中原有的界定不规范单位。

  二、关于季度审批的有关问题

  1.新开业企业的审批范围是什么?

  答:除2月可审批上年四季度开业的企业外,5811月只能审批当年开业的企业,并且企业能提供所需审批材料。

  2.一次审批未通过的企业,是否允许在当年继续申请审批?

  答:原则上不能继续申请,但对于报送资料不全的,可以补齐材料后继续申请。

  3.新开业企业指申请时已达到规模标准还是预计达到规模标准?

  答:工业企业指申请时已达到规模标准,建筑业企业指申请时具有资质等级,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指申请时预计达到规模标准。

  4.新开业企业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所有企业均需提供新开业(投产)企业申报书(附后)、单位基本情况表、企业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复印件。

  工业企业还需提供:发展改革委(或经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中带批复(或备案)“文号”页面的复印件、连续3个月份(至申报期止)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复印件、连续3个月份(至申报期止)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和(表二)复印件。

  建筑业企业还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还需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批发和零售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还需提供:试填的连续3个月(至申报期止)的统计报表(E204-1S204-1)。

  5.季度审批登记表增加了哪些内容?

  答:“审批单位情况”增加“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_2002、行业代码_2011,“新开业企业(个体经营户)资料”增加可选项“新开业(投产)企业申报书”、“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拆为“连续3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连续3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连续3个月的统计报表”。

  6.如何上报季度增减变动一览表?

  答:增加一览表封面,分专业列示新开业单位个数、改制等原因引起的增减单位个数,供各专业及领导签字,后附分专业一览表单位清单。

  三、关于年度审批的有关问题

  1.省级上报的年度审批材料有哪些?

  答:在2011年11月确定的定报调查单位库基础上,将拟纳入(退出)年报调查的单位、变更主要指标的单位,以及其中拟纳入2012年定期调查的单位,形成附表4上报国家。

  2.破产、注销、吊销企业搜集资料较困难,审批中企业相关材料是否可以简化?

  答:可以。破产企业无法取得法律文件、注销吊销企业无法取得通知书或吊销企业公告的,可由县级统计局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哪些辖区发生变更的单位需要上报国家审批?

  答:由于单位迁移使经营地址发生跨省变更的单位需要上报国家审批,省内跨地区审批由各省自定。

  4.变更单位是否需要填报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和区划代码三项信息?

  答:变更前的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和区划代码必须填写,“变更后情况”的3个指标,哪项变更填写哪项,未变更的不必填写。

  5.年度审批登记表增加了哪些内容?

  答:附表2“审批单位情况”增加“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_2002、行业代码_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次年定报调查单位”,“审批类型”一栏增加“当年新开业企业”、“破产、注销、吊销企业”。

  附表3“变更前情况”增加“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_2002,变更后情况增加“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_2002、行业代码_2011、次年定报调查单位”。

  6.如何上报年度增减变动一览表?

  答:增加一览表封面,分专业列示“三下”调整为“三上”单位个数,破产、注(吊)销单位个数,“三上”调整为“三下”单位个数,当年新开业单位个数、变更主要指标单位个数、纳入次年定报单位个数,供各专业及领导签字,后附分专业一览表单位清单。


附:

  序号:(省级填写,与增减变动一览表顺序一致)

新建投产工业企业申报书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正式投产时间:20年月

  附报材料:

  1、基本情况表。

  2、企业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发展改革委(或经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中带批复(或备案)“文号”页面的复印件。

  6、连续3个月份(至申报期止)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复印件。

  7、连续3个月份(至申报期止)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和(表二)复印件。

  本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所有附报材料复印件均需盖有企业及相关部门公章。

序号:(省级填写,与增减变动一览表顺序一致)

新开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

企业申报书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开业时间:20年月

  附报材料:

  1、基本情况表。

  2、企业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本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所有附报材料复印件均需盖有企业及相关部门公章。


序号:(省级填写,与增减变动一览表顺序一致)

新开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申报书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开业时间:20年月

  附报材料:

  1、基本情况表。

  2、企业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连续3个月的统计报表。

  本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所有附报材料复印件均需盖有企业及相关部门公章。

附件三:附表1

  “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及专业年(定)报个体经营户

  季度审批登记表

审批单位情况

单位类型 □

  1.法人单位

  2.产业活动单位

  3.个体经营户

  审批类型

1.新开业企业(个体经营户)

2.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企业

3.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退出的原企业

  所属专业

  1.工业   2.建筑业

  3.批发业 4. 零售业

  5.住宿业6. 餐饮业

  7.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组织机构代码

区划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主要业务活动

行业代码_2002

行业代码_2011

新开业企业(个体经营户)资料

对相关材料进行勾选,如是其他,请填写。

新开业(投产)企业申报书 □基本情况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

  发展改革委(或经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中带批复(或备案)“文号”页面的复印件□

  连续3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复印件□连续3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连续3个月的统计报表 □反映单位规模和主营业务活动的材料□其他

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等发生变动企业资料

对相关材料进行勾选,如是其他,请填写。

  证明企业变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 □需要退出的原企业基本情况 □

  新企业与原企业的对应关系 □变动原因以及变动后对主要数据影响的说明材料□

  其他

县级相关专业意见

(签字)年月日

县级名录库主管机构意见

  (签字)年月日

县级名录库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年月日


  附表2:

  “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及专业年(定)报个体经营户

  年度审批登记表(一)

审批单位情况

单位类型

  1.法人单位

  2.产业活动单位

  3.个体经营户

  审批类型

  1.由“三下”调整为“三上”企业

  2.破产、注(吊)销企业

  3.不符合“三上”统计标准需要退出的“三上”企业

  4.当年新开业企业(个体经营户)

  5.专业变更需退出的企业

  6.专业变更需纳入的企业

  7.退出专业年(定)报统计的个体经营户

所属专业

  1.工业    2.建筑业

  3.批发业  4.零售业

  5.住宿业  6.餐饮业

  7.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区划代码

主要业务活动

行业代码_2002

行业代码_2011

年主营业务收入(千元)

次年定报调查单位(是/否)

由“三下”调整为“三上”企业资料

对相关材料进行勾选,如是其他,请填写。

  企业的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证明企业达到“三上”统计标准的材料□

  其他

破产、注(吊)销企业、不符合“三上”标准需退出“三上”企业、退出个体经营户资料

对相关材料进行勾选,如是其他,请填写。

  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破产企业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件复印件 □

  吊销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

  工商部门在报纸上登载的吊销企业公告 □其他

新开业企业(个体经营户)资料

对相关材料进行勾选,如是其他,请填写。

新开业(投产)企业申报书 □基本情况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发展改革委(或经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中带批复(或备案)“文号”页面的复印件□连续3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复印件□连续3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连续3个月的统计报表 □ 反映单位规模和主营业务活动的材料□其他

变更专业企业材料

对相关材料进行勾选,如是其他,请填写。

营业执照复印件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其他

县级相关专业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县级名录库主管机构意见

(签字)年月日

县级名录库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年月日


  附表3:

  “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及专业年(定)报个体经营户

  年度审批登记表(二)

审批单位情况

单位类型

1.法人单位

2.产业活动单位

3.个体经营户

  变更类型□□□

1.组织机构代码

2.单位详细名称

3.辖区(变更后所属统计机构负责填写)

  所属专业

  1.工业   2.建筑业  3.批发业 4. 零售业

  5.住宿业 6.餐饮业 7.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变更前情况(所有项目必填)

变更后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区划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区划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单位详细名称

变更单位资料

对相关材料进行勾选,如是其他,请填写。

  营业执照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反映单位辖区变更的其他资料 

县级相关专业意见

(签字)年月日

县级名录库主管机构意见

  (签字)年月日

县级名录库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年月日


附表4-1:

“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及专业年(定)报个体经营户增减变动一览表

年季)

综合机关:计量单位:个

新开业单位数

改制等原因引起的增减单位数

专业处签字

增加

减少

工业

建筑业

批发业(法人)

零售业(法人)

住宿业(法人)

餐饮业(法人)

批发业(产业)

零售业(产业)

住宿业(产业)

餐饮业(产业)

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名录库主管机构:

名录库主管领导:


  附:

专业:

序号

单位类型

审批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区划代码

主要业务活动

行业代码_2002

行业代码_2011

审批意见

专业

名录库

1

2

3

4

5

……

  说明:1.本表是按“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及专业年(定)报个体经营户季度审批登记表统计的企业增减变动情况。

  2.专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3.单位类型:1-法人单位,2-产业活动单位,3-个体经营户。

          4.审批类型:1-新开业企业(个体经营户)2-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企业,3-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退出的企业。

  5.审批意见由上级统计机构填写。


  附表4-2:

 

“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及专业年(定)

报个体经营户增减变动一览表

年)

 

综合机关:计量单位:个

“三下”转“三上”

破产、注(吊)销

“三上”转“三下”

新开业

专业变更退出

专业变更纳入

主要指标变更

纳入次年定报单位

专业处签字

工业

 

 

 

 

 

 

 

 

 

建筑业

 

 

 

 

 

 

 

 

 

批发业(法人)

 

 

 

 

 

 

 

 

 

零售业(法人)

 

 

 

 

 

 

 

 

住宿业(法人)

 

 

 

 

 

 

 

 

餐饮业(法人)

 

 

 

 

 

 

 

 

批发业(产业)

 

 

 

 

 

 

 

 

零售业(产业)

 

 

 

 

 

 

 

 

住宿业(产业)

 

 

 

 

 

 

 

 

餐饮业(产业)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个体经营户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名录库主管机构:

名录库主管领导:

 

 


  附:

  专业:

序号

单位

类型

审批

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区划代码

主要业务活动

行业代码_2002

行业代码_2011

年主营业务收入(千元)

次年定报调查单位(打√)

变更主要事项企业(个体经营户)

审批意见

(变更后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区划代码

专业

名录库

1

 

 

 

 

 

 

 

 

 

 

 

 

 

 

2

 

 

 

 

 

 

 

 

 

 

3

 

 

 

 

 

 

 

 

 

 

4

 

 

 

 

 

 

 

 

 

 

5

 

 

 

 

 

 

 

 

 

 

……

 

 

 

 

 

 

 

 

 

 

  说明:1.本表是按“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及专业年(定)报个体经营户年度审批登记表统计的企业增减变动情况。

  2.专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3.单位类型:1-法人单位,2-产业活动单位,3-个体经营户。

  4.审批类型:1-由“三下”调整为“三上”企业,2-破产、注()销企业,3-不符合“三上”统计标准退出的“三上”企业,4-当年新开业企业(个体经营户)5-专业变更需退出的企业,6-专业变更需纳入的企业,7-退出专业年(定)报统计的个体经营户,8-变更主要事项企业(个体经营户)

  5.变更主要事项企业(个体经营户)根据变更前情况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详细名称、区划代码”,免填“主要业务活动、行业代码_2002、行业代码_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次年定报调查单位”。

  6.审批意见由上级统计机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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