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统计局,本局各部门:
现将《全市统计系统“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附:《全市统计系统“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统计 保密教育 规划 通知
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2011年10月18日印发
共印13份
附件:
全市统计系统“六五”保密
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保密法,进一步推进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统计人员保密法制观念和保密意识,提高统计系统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现根据国家、省统计系统 “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市统计系统“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统计发展和改革规划要求,密切联系统计保密工作实际,以深入学习宣传新保密法、研究落实新时期对统计保密工作新要求为主线,以严格贯彻执行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整体推进统计系统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健全统计保密宣传教育体制机制,完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载体,促进统计系统干部职工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的保密意识和技能,全面提高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筑牢保密思想防线。
二、工作目标
全市统计系统“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围绕“十二五”常州“创新创业城、现代产业城、生态易居城、和谐幸福城”建设发展大局,巩固“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成果,推进“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增强统计人员做好保密工作的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防范技能,全面提升统计系统保密工作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十二五”时期统计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保密法治环境。
三、工作原则
全市统计系统“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当前统计系统奋力推进“三个提高”和“四大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以及“十二五”时期我市发展规划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国家、省布置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从统计系统保密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出发,确定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采取科学可行、灵活多样的形式,分期分批、各有侧重地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易听、易懂、易用,切实增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理念、积极推进。根据保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注重引进影视、网络、通信等现代传媒手段,更好地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体现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增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
(四)学以致用、依法规范。坚持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与宣传统计法规相结合,增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提高统计人员学法用法执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以保证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保密管理法治化进程。
四、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认真做好保密法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进一步增强统计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对新形势下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窃密泄密案例,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做好统计工作中相关保密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统计人员履行保密职责的能力,保障保密法及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
(二)突出重点,分层次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结合统计业务特点与工作流程,在每年一次举办的全市统计系统业务培训中增加保密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宣传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对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认识。针对保密法及统计工作相关保密规章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涉密人员、“政务网用户”、新录用公务员、保密责任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定期对重要岗位、重点涉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明确涉密人员的保密职责及相关法律责任,不断增强保密管理能力,促进保密法律法规顺利贯彻实施。
(三)规范管理,切实提高统计人员保密能力。充分认清新形势下统计保密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紧密联系新时期统计工作需要,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与理想信念、忠诚教育、纪律教育相结合,加强涉密人员上岗、在岗和离岗、离职前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牢记保密承诺,履行保密职责。严格按照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要求,规范统计系统各项保密工作,定期清理涉密事项,杜绝涉密计算机违规外联,加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严禁移动存储介质公私混用、明密不分、交叉使用,防范泄密问题和隐患情况的发生,切实提高涉密人员保密能力,真正做到懂保密、会保密、善保密。
五、工作步骤
“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底前)。各辖市、区统计局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切实做好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各辖市、区统计部门制定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务必于2011年10月底前,报市统计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至2015年)。各辖市、区统计局要按照本单位“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每年年底,对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书面报市统计局。2013年,在省、市统计局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前,积极开展检查自纠。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2015年10月份,各辖市、区局对本单位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将本单位规划实施情况报市统计局。市局将于2015年年底前开展全市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检查,同时做好迎接省级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抽查和考评的准备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辖市、区统计局要高度重视“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指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保密普法工作。
(二)强化考核监督。各辖市、区统计局要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公务员年度考核要求,同时结合全市统计系统工作考核评比,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审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推广典型经验。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市、区统计局要安排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保证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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