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统计局、溧阳市统计局:
国家工信部于5月18日下发《关于建立工业节能减排信息监测系统的通知》(工信部节[2011]237号),我市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节能类”企业被确定为重点监测样本企业。国家工信部要求纳入监测名单内的节能类企业实行月报制度,于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企业用能监测报表的填报,包括企业能源消费监测表、企业用水量监测报表、主要产品单耗监测报表等3种表种。为确保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提出如下要求:
1、加强对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能源统计工作监督和管理,督促企业配强统计力量,稳定统计人员,规范基础工作,提高数据质量。
2、加强对两企业能源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对企业能源统计数据的审核检查,确保各类能源统计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根据两企业能源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对企业贯彻落实两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统计工作的通知》(常统发2010[120])文件精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切实提高企业对能源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主题词:节能减排 监测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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