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统计局:
近日,江苏省统计局转发了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届统计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国统办字[2011]52号),向各地征集、评选优秀统计宣传作品。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按照国家局和省局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各辖市、区统计局负责推荐本地区、本系统优秀作品,并统一将参评作品以腾讯通或邮寄方式于7月15日前报送至市统计局办公室,由市局汇总推荐参加全国“第一届统计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联系人:方燕;电话:85683051;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B902
附件: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届统计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主题词:统计宣传作品征集 评选活动 通知
共印3份
附件:
江苏省统计局办公室文件
苏统字〔2011〕49号
———————————
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
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届统计宣传作品征集
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统计局:
近日,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第一届统计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国统办字[2011]52号),向全国各地征集、评选优秀统计宣传作品。请各地按照国家统计局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各省辖市统计局负责推荐本地区、本系统优秀作品,并统一将参评作品报送至省统计局机关党委,省局遴选后推荐参加全国“第一届统计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附件: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届统计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件: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第一届统计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国统办字〔201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为进一步推动统计系统新闻宣传和统计知识推广普及工作,充分发挥各地优势和特色,打造一流统计宣传作品,国家统计局拟自今年起,每两年举办一次“统计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向各地征集、评选优秀统计宣传作品。为开展好此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评选内容
主要为近年来各级统计机构和个人制作的作品,包括宣传读物、宣传短片、动画游戏、文艺作品、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等。
(一)宣传读物:包括介绍统计知识、宣传统计工作的书籍、文章等;
(二)宣传短片:包括统计宣传片、形象片、纪录片、专题片等;
(三)动画游戏:介绍统计知识和统计工作的动画和游戏等;
(四)文艺作品:宣传统计的歌曲、小品、小说、对联、电视剧本、相声、曲艺等;
(五)美术作品:包括统计宣传画、漫画、连环画等;
(六)摄影作品:各类反映统计工作的摄影作品等。
二、评选方式
各省(区、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负责推荐本地区、本系统优秀作品,并于7月31日前统一报送(参选表见附件)。
国家统计局成立第一届统计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报送参选作品进行评选,并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部分获奖作品将在全国统计系统推广,并将于2011年“统计开放日”举办获奖作品展览,或刊载在《中国统计》杂志上。
三、奖项的设立
(一)优秀作品奖60个。其中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
(二)优秀组织奖20个。各省(区、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各10个。
附件:1.第一届统计宣传作品征集参选表(集体)
2.第一届统计宣传作品征集参选表(个人)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1:
第一届统计宣传作品征集参选表(集体)
作品名称
|
作品类别
|
制作完成时间
|
文件格式(形式)
|
制作单位
|
负责人
|
负责人职称或职务
|
主要工作人员
|
联系人及电话
|
作品简要说明
|
作品序号(不填)
|
附件2:
第一届统计宣传作品征集参选表(个人)
作品名称
|
作品类别
|
制作完成时间
|
文件格式
|
作者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联系电话
|
Email或QQ等
|
工作单位
|
职称或职务
|
作品简要说明
|
作品序号(不填)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