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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统计从业资格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意见
索 引 号:014109664/2011-0002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统发〔2011〕23号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1-03-23 公开日期:2011-03-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贯彻省局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现对我市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和继续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关于统计从业资格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意见

各辖市、区统计局:

  为贯彻省局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江苏省统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现对我市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和继续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做好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认定管理工作

  1、加强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

  今年全国统一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18日,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具体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下午1400-1600考《统计法基础知识》。各地要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的要求,做好考试的具体安排。要加强对考试培训工作的指导。要严格做好试题保密工作,按规定时间组织考试,认真组织监考和巡考,严防考场作弊行为。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认真做好网上申报工作

  按照国家考试要求,逐步全面推行网上申报工作,各地区在开展领证培训工作期间,要认真做好考试及培训报名申报工作。要特别重视网上报名,各辖市、区要指派专人,及时受理网上申报人员。按照省局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计划,5-6月份维护完善申报网;71日到731日网上报名,在此时间中仍采取去年的报名形式完成网上报名,同时各地区完成教材征订工作,填写教材征订单,上报市统计培训中心,由市统一向省办理直接分发放到各地。85日前网上完成报名审核,818日前各地区完成所辖行政区域的考点确定,如有特别需求,打报告请示省、市。826号前将报名登分册,考场设置,试卷预订表,值班人员表完成后报市培训中心,96号起打印准考证,918号考试。

  3、明确重点对象,扎实做好组织发动工作

各地要采取告知书等多种形式扎实做好组织发动工作。今年我市统计从业资格培训重点对象:㈠“三上”企业单位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有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及建筑企业未领证的统计人员;㈡服务业、文化产业等企事业单位未领证的统计人员;㈢机关、学校、医院、保险、金融等企事业单位未领证的统计人员。

  4、精心组织从业资格考前培训工作

  各地在做好落实申报人员工作的同时,要按照省统计局,省人事厅文件苏统[2009]25号第十二条,苏统教函(2009)2号文件规定: 要求在具备“培训资质”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我市“统计培训中心”是统计教育培训基地,各地区要充分利用这一培训资源,有计划的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可采取面授和自学、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培训内容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即《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以及国家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培训考试范围和重点,确保培训的课时和质量。

  二、进一步加强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1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根据《江苏省统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第八条,统计人员每年一次脱产接受统计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32学时。今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对象为06070809年领证但尚未参加过年审培训的人员。各地要在统计上岗人员数据库里做好继续教育人员培训记录的动态管理,各地区要加大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达到持证量的80%

  2、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一)开展应知应会的教育培训。按照统计岗位工作要求,坚持短、平、快的原则,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加强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开展综合素质能力教育培训。开展新形势、新政策、新理论和新业务教育培训。可定期举办统计专题知识讲座,也可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不断拓宽统计人员思路,开阔眼界。

  (三)开展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教育培训。要围绕经济转型升级、围绕地区GDP核算、围绕改善民生、围绕“三个提高”和“四大工程”开展继续教育。

  3、继续教育培训方式

  注重继续教育培训质量。要使学员学有所用,学有所得。今年继续教育培训可以采取面授和自学、集中和分散两种形式进行,也可以理论培训与专业操作实务相结合,从实际效果出发,灵活多样开展继续教育,为我市统计事业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4、做好继续教育的培训组织工作。

  按照统一管理,属地组织的原则。整合教师资源,互相取长补短。金坛、溧阳、武进可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计划报市统计局备案。新北、戚区、天宁、钟楼原则上集中在市培训中心进行培训,确保全市继续教育培训有序开展。

  5、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根据省统计局“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今年从业资格组织人员不能低于去年任务,现将2011年全市统计从业资格领证和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分配如下:

  附:  2011年常州市统计从业资格领证和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分配表

  项目

全市

金坛

溧阳

武进

新北

天宁

钟楼

戚区

中心学校

从业资格培训

1450

200

200

350

250

150

150

50

100

继续教育培训

3230

500

500

800

300

300

350

180

300

  各地要高度重视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要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形成上下联动、注重培训质量、完善考核管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做好统计从业资格和继续教育工作,使我市统计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统计 教育培训 意见

  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13月23印发

 共印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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