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统计局: 根据国家、省统计局统一要求,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准确把握投资增长趋势,为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请各地结合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工作,按照苏统固函(2009)13号省统计局《关于开展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投资统计工作现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地要对本地区今年1-5月份上报的投资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把握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包括在建和新建),要根据检查结果,采取有效措施对上半年投资数据进行评估,切实保证投资统计数据质量。项目检查中应关注以下情况: 1、投资额是否实际已完成?是否将到位资金直接计为投资额?特别是列入中央4万亿扩大投资计划的项目和省市重点项目是否存在这一问题? 2、是否存在无中生有、编造项目问题? 3、投资项目是否存在虚报、重复报送现象? 4、是否存在50万元以下项目打捆上报的情况? 5、是否存在非固定资产投资上报问题? 6、是否存在教育、交通、电信等行业项目在乡镇、县、地市多级打捆重复上报问题? 7、是否存在乡镇、政府相关部门代报项目的问题? 二、数据质量检查的具体做法、检查和评估结果等以文字形式上报;项目变动清单以电子表格形式(内容包括项目代码、项目名称、1-5月份上报数,自查数、差错原因)上报。上报时间7月1日12时前。 三、积极做好迎接省统计局投资处和国家统计局投资司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在摸清项目投资真实情况同时,整理各项目单位具体联系方式等基础资料,确保国家和省检查顺利进行。 四、认真对待数据质量检查工作,问题项目务必在半年报中予以纠正,以实际行动迎接国家和省检查。 以上通知,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附:关于开展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统计 数据质量检查 通知 共印10份 关于开展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 各省辖市统计局投资处: 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准确把握投资增长趋势,为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国家统计局正在开展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核实检查工作。目前已对若干省发出了查询函,对有疑问的项目进行查询(详见国家投资司网),要求被查询项目提供全面详细资料,国家统计局投资司随后将对这些项目填报准确情况开展实地抽查。 近期国家统计局投资司又下发了《关于开展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做好上半年投资形势分析工作的通知》。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要求,请各地开展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对本地区(1-5月)投资项目数据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疏理出数据库中存在的数据质量方面问题,对这些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投资项目数据质量检查。要根据检查结果,采取有效措施对上半年投资数据进行评估,切实保证投资统计数据质量。项目检查中应关注以下情况: 1、投资额是否实际已完成?是否将到位资金直接计为投资额?特别是列入中央4万亿扩大投资计划的项目是否存在这一问题? 2、是否存在无中生有、编造项目问题? 3、投资项目是否存在虚报、重复报送现象? 4、是否存在50万元以下项目打捆上报的情况? 5、是否存在农户投资打捆重复上报问题? 6、是否存在教育、交通、电信等行业项目在乡镇、县、地市多级打捆重复上报问题? 7、是否存在乡镇、政府相关部门代报项目的问题? 数据质量检查的具体做法、检查和评估结果等以word格式(文件名:$$$$数据质量检查做法和评估结果,$$$$为地区码)于7月2日18时前通过腾讯通投资处,接收人:熊庆远。省统计局投资处将对部分地区投资数据质量进行抽查。 二、各市要认真学习国家投资司相关文件,深刻领会其精神。对于检查存在的问题,务必在半年报中予以纠正,并随半年报上报项目变动清单,确保投资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以实际行动迎接国家核查。 江苏省统计局投资处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