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统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能源统计业务的检查和指导,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进一步夯实能源统计基础,提高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经研究,决定于6月至8月在全市开展规模以上工业能源统计专项检查。现将《规模以上工业能源统计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下发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规模以上工业能源统计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附件2:《工业能源统计检查情况表》 (此页无正文)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工业能源统计 检查 通知 共印12份 附件1:《规模以上工业能源统计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进一步加强规模以上工业能源统计工作,夯实能源统计工作基础,提高相关企业对能源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基层统计人员能源统计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提高能源能源统计数据质量。 二、检查对象 1、各辖市(区)统计局、乡镇(街道)统计机构; 2、规模以上重点耗能工业企业。 三、检查内容 1、能源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包括:能源统计网络、能源统计机构和人员、能源统计台账和凭证、能源统计报表时效等; 2、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情况,主要检查2008年年报和2009年二季度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用电量、水消费量等指标。 四、检查要求 检查分为辖市区自查和市局抽查两个阶段。 辖市区自查:时间为2009年6月份。各辖市(区)对本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能源统计基础工作、数据质量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表和自查情况小结在6月底前上报市局工交处。(表式附后)。 市局抽查:时间为2009年6月下旬—8月。由市局组织对辖市(区)、乡镇及部分重点耗能企业检查。检查重点为: 1、各辖市(区)、乡镇能源统计工作情况,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统计是否明确专门的职能部门,是否有专职或者兼职的统计人员,能源统计人员对能源统计业务的掌握程度,能源数据质量问题。 附件2:《工业能源统计检查情况表》 单位名称 | | 是否建立能源统计制度 | | 是否有能源统计机构 | | 是否有能源专(兼)职统计人员 | | 人数 | | 是否有能源统计台账 | | 能源消费入账凭证是否齐全 | | 是否及时上报能源统计报表 | | 能源统计报表指标填列是否齐全 | | 是否学习过能源统计相关方法制度 | | 是否建立能源统计网络 | | 主要指标数据情况 | 2008年全年 | 数据 | 2009年上半年 | 数据 | 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 | | 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 | | 用电量(万千瓦小时) | | 用电量(万千瓦小时) | | 水消费量(主要品种)(吨) | | 水消费量(主要品种)(吨) | | 说明 | | 建议 | |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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