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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规模以上工业能源统计专项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64/2009-0003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统发〔2009〕3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09-06-02 公开日期:2009-06-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加强对能源统计业务的检查和指导,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
关于开展规模以上工业能源统计专项检查的通知
常统发〔2009〕31号
 

各辖市(区)统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能源统计业务的检查和指导,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进一步夯实能源统计基础,提高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经研究,决定于6月至8月在全市开展规模以上工业能源统计专项检查。现将《规模以上工业能源统计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下发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规模以上工业能源统计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附件2:《工业能源统计检查情况表》

(此页无正文)

 

 

 

 

 

 

 

 

 

 

 

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工业能源统计 检查 通知

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09年6月2印发

       共印12

附件1:《规模以上工业能源统计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进一步加强规模以上工业能源统计工作,夯实能源统计工作基础,提高相关企业对能源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基层统计人员能源统计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提高能源能源统计数据质量。

二、检查对象

1、各辖市(区)统计局、乡镇(街道)统计机构;

2、规模以上重点耗能工业企业。

三、检查内容

1、能源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包括:能源统计网络、能源统计机构和人员、能源统计台账和凭证、能源统计报表时效等

2、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情况,主要检查2008年年报和2009年二季度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用电量、水消费量等指标。

四、检查要求

检查分为辖市区自查和市局抽查两个阶段。

辖市区自查:时间为20096月份。各辖市(区)对本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能源统计基础工作、数据质量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表和自查情况小结在6月底前上报市局工交处。表式附后)。

市局抽查:时间为20096月下旬—8月。由市局组织对辖市(区)、乡镇及部分重点耗能企业检查。检查重点为:

1、各辖市(区)、乡镇能源统计工作情况,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统计是否明确专门的职能部门,是否有专职或者兼职的统计人员,能源统计人员对能源统计业务的掌握程度,能源数据质量问题。

 

 

 

 

 

 

 

 

 

 

 

 

 

 

 

 

附件2:《工业能源统计检查情况表》

单位名称

 

是否建立能源统计制度

 

是否有能源统计机构

 

是否有能源专(兼)职统计人员

 

人数

 

是否有能源统计台账

 

能源消费入账凭证是否齐全

 

是否及时上报能源统计报表

 

能源统计报表指标填列是否齐全

 

是否学习过能源统计相关方法制度

 

是否建立能源统计网络

 

主要指标数据情况

2008年全年

数据

2009年上半年

数据

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

 

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

 

用电量(万千瓦小时)

 

用电量(万千瓦小时)

 

水消费量(主要品种)(吨)

 

水消费量(主要品种)(吨)

 

说明

 

建议

 

 

                                 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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