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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08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
索 引 号:014109664/2008-0003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统计局
生成日期:2008-02-21 公开日期:2008-02-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主要是一年来全市统计工作的工作安排
2008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

 

 

各辖市、区统计局,市各有关部门:

2008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和上级统计部门的工作要求,以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为中心,进一步更新统计理念,强化基础建设,推进统计改革,拓展服务领域,着力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调研分析能力,唱响“用数据说话、为发展服务”的统计工作主旋律,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圆满完成重大调查任务

1、认真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根据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扎实有效做好普查机构组建、经费落实、人员选调、方案制定、普查试点、业务培训、宣传发动、物资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单位清查,及时做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思考并着重抓好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以及规模以下企业、个体户统计等薄弱环节的普查业务和基础工作,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和基础信息库。

2、高度重视农业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和成果转化。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技术总结、工作总结、评比表彰以及农普资料的分析汇编、资料归档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及时发布农业普查公报,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组织力量对普查资料进行深度开发,加强对人口流动、劳务经济、农村消费潜力、村级经济等专题的分析研究,努力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翔实有用的农普分析资料。

3、保质保量完成投入产出调查工作任务。加强对投入产出调查的巡回检查和现场指导,及时帮助协调和解决填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调查表的人工审核和数据逻辑性的把关,确保基层调查数据的质量,确保投入产出调查取得预期的效果。

二、明确重点,积极探索,加快推进方法制度改革

4、细化深化服务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分工科学、运转协调的服务业统计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报表制度,灵活采取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科学推算等多种调查方法,搞全搞准服务业统计数据;加强对部门服务业统计的指导、协调和业务培训,规范和完善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考评制度,确保报送渠道畅通,报表质量稳步提升;建立《常州市商务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完善《常州市动漫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5、着力夯实能源统计工作基础。建立和完善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制度,规范规模以上企业能源统计工作,督促各地建立工作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夯实能源统计基础工作,提高能源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落实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和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及时完成成品油流转和餐饮业能源消费统计;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工作网络和数据收集渠道,积极探索全社会能源消耗统计和测算办法,建立重点行业、重点耗能企业能源消耗定期监测制度;认真做好《地区能源平衡表》编制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全市和各辖市区GDP能耗公报,努力满足党委政府建设节约型社会对能源统计数据和信息资料的需求。

6、积极稳妥推进在地统计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地统计工作方案,以政府名义下发实行在地统计管理制度的文件,召开系统内在地统计工作部署会议,并在有关媒体刊发在地统计公告以及致被调查单位的公开信,做好在地统计的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加强协调沟通和业务指导,做好中央属、省属、市属及无主管单位的清查核实和业务衔接,研究在地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确保在地统计改革的顺利推进和圆满成功。

7、强化社会发展统计评价监测职能。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贯彻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联合修订后的社会发展评价体系;本着适应形势、突出重点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辖市区社会发展、妇女儿童“两纲”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发挥统计监测评价的社会效应,推动各地和谐社会建设;做好2008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

8、进一步加强GDP核算及数据质量评估工作。修订完善各专业《数据质量评估办法》,着重从增长速度、地区排位以及与全市数据配套协调三个方面,对辖市区的重要统计数据开展评估,同时关注核算数据与各专业数据的内在逻辑性和协调性,保障全局主要宏观数据的整体性和权威性;积极推进建筑业方法制度改革,从2008年季报开始按省统一方法对辖市区建筑业增加值进行试算,到2008年年报正式实行下算一级,确保平稳过渡;建立和完善辖市区可比价GDP的核算方法和控制办法,在城区开展可比价GDP的核算,研究完善武进、金坛、溧阳可比价GDP核算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为测算各地区万元GDP能耗提供可靠依据。

三、转变观念,创新思路,着力提升统计服务效果

9、认真做好经济运行状况监测和专题分析研究。积极拓展统计工作和分析研究的领域,强化统计预警预测和信息服务工作,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向党政领导提供准确及时的统计数据和客观有效的监测报告;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科技创新、结构调整、节能降耗、社会民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房地产业、开放型经济等重大课题,加强调查研究,打造一批数据实、分析透、建议好的统计分析精品,提升统计分析研究的水平和影响力。

10、提升统计服务社会公众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统计产品是公共产品的理念,密切监测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存在问题,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咨询服务电话等多种渠道发布和提供统计资料,加强对统计数据的诠释;深入挖掘统计信息资源,拓展开发领域,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地提供统计信息产品,继续确保信息工作走在各部门前列;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及时完成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提高各类统计出版物的质量,组织编辑《改革开放30年》宣传材料。

11、广泛深入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在市政府的支持下筹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建立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系统,并在现有城乡住户调查网络的基础上,组建具有综合性、多功能、多用途的统计调查快速反应网络;针对社会热点、难点以及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运用先进的调查手段、科学的研究方法和严谨的作业流程,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各类社情民意调查和研究工作,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评价工作和改进服务提供民意咨询,使社情民意调查成为市民与政府沟通的纽带。

12、继续加强全面小康监测的组织工作。认真履行全面小康监测工作牵头和扎口管理的职责,加强对全面小康监测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做好业务协调、数据综合以及进程评价等工作,及时发布全市及县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监测报告;进一步完善县级城镇住户调查制度;做好按更高水平全面小康要求开展进程监测的准备工作。

四、突出重点,夯实基础,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13、重视和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认真分析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薄弱环节,把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改善统计条件和环境,作为增强统计能力、提升数据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确保组织力量到位,工作渠道畅通,目标任务落实;继续将促进乡镇和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作为统计行政管理的重点,扎实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镇村和大中型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达标验收;加强对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调研,密切关注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中乡镇统计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问题,争取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努力健全基层统计机构,充实基层统计力量,确保综合改革中统计队伍不散、调查渠道不断、信息资料不乱。

14、完善统计监审、督查、巡查工作机制。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专业统计监审和检查的力度,重点开展对统计基础薄弱乡镇、开发区以及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开工投资项目的统计监审,强化对经济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规范统计执法程序和统计行政管理行为,不断提高统计法制工作质量和办案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统计检查通报制度、部门联合执法制度,有针对性地将企业监审、乡镇督查及辖市区巡查情况通报给当地政府领导、组织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切实解决少数地区基础工作薄弱、统计数据混乱等现象,严肃查处统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5、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活动。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以及《统计法》颁布25周年纪念为契机,积极组织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主流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以及统计职业操守、职业信仰、职业精神的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

  16、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行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贯彻落实《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报告》制度,认真做好新开工项目统计;健全农业生产和农村统计调查制度,增加反映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的内容,研究实施新的市县畜禽生产监测统计方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江苏省人口抽样调查制度的通知》要求,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统计方法,进一步完善人口抽样调查制度;继续推进劳动工资统计改革,做好季度劳动力调查试点;认真实施全省基本单位年定报及名录库动态更新和维护制度。

五、履行职能,完善机制,着力加强部门统计管理

17、着力强化统计行政管理职能。切实承担起政府统计总揽统计工作全局的职责,以政府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抓手,加强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完善对部门统计工作的考核评比机制;加强对科技、社会、妇儿监测中部门数据的监督和管理,切实保障三项监测数据质量;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数据管理制度,强化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和备案管理,有效避免“数出多门”。

18、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服务。理顺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关系,促进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健全部门间统计资料交换制度,完善全市统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高统计信息资源共享程度;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加强对部门统计基础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数据审核,督促部门健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积极为有关部门提供调查设计方法的技术服务,组织开展针对部门统计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六、统一规划,加强引导,扎实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19、制订和明确全市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根据省局统一部署,按照需求主导、注重实效、统一标准、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全市统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常州市统计信息化三年(2008-2010)发展意见,明确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建设原则和重点工作,召开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大推进力度,抓好目标落实,确保统计信息化建设符合和满足统计业务发展的需要。

20加快推进市、区(县)、乡三级联网进程。制定全市及各辖市区统计信息系统乡镇联网方案,加快建立结构合理、安全高效、反应快速的统计信息网络平台,在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推进乡镇统计联网工作,争取年内三分之二乡镇实现联网,2009年基本完成乡镇联网工作。

21积极推进全市统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强化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做好信息系统的安全域划分,实现分等级保护管理,明确各级分工,实行定人定岗;完善网络安全保障措施,加快构建网络存储备份安全系统、网站防篡改系统及网络防病毒安全系统,提高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防范功能;建立全市统一的网络防病毒系统,督促辖市区加强网络安全系统建设,确保到2008年底所有辖市区统计局都配上硬件防火墙,都使用正版杀毒软件,重要应用系统实行双机运行,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存储和备份系统。

22、进一步提高统计信息化应用水平。扩大基层统计报表网上直报的范围,做好业务培训指导和网上直报系统维护工作,督促各辖市区按照三年规划推进规模以上工业的联网直报,定期通报各地推进情况;积极推进统计信息化项目的应用,完成全市妇女儿童等专题数据库的开发建设,加快统计办公自动化进程,实现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升级;做好综合数据库的数据加载、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进度数据的及时加载、历史数据的纵向延伸

七、健全制度,夯实基础,切实加强统计自身建设

  2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领会和把握精神实质,把贯彻十七大精神和常州统计工作实践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努力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将构建和谐机关、打造诚信统计、服务经济发展作为统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作为创优服务环境的重要载体,确保中央精神、市委要求以及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目标落到实处。

  24、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成党支部换届,成立党总支,做好学会、工会换届工作,规范和完善干部教育工作管理办法,继续组织开展多层次、多主题、多形式的干部培训,进一步提高统计干部队伍职业素养。

  2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构建有统计系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以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统计改革和发展之中,严守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积极发挥统计工作在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努力完善和规范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组织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

26、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以求真、务实、清廉为要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调查研究之风、艰苦奋斗之风,突出抓好各级统计部门自身的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加强对全系统行风建设的领导与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切实加强统计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坚决落实统计行政执法“八项承诺”,着力改进基层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抓机关作风建设促系统行风建设,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接受人民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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