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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工作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12-0007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监〔2012〕50号 发布机构:市安监局
生成日期:2012-05-09 公开日期:2012-05-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加强我局对外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体系,规范本部门新闻发布工作,并明确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在新闻发布工作中的分工,确保新闻发布工作更好地为全局工作服务。
关于印发《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工作制度》的通知
常安监〔2012〕50号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2〕50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新闻发布工作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局对外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体系,规范本部门新闻发布工作,并明确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在新闻发布工作中的分工,确保新闻发布工作更好地为全局工作服务。现将《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工作制度》予以印发,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局对外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体系,规范本部门新闻发布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工作坚持“及时真实,统一口径,科学应对”的原则,按照“日常发布常态化、危机发布及时化、网络发布互动化”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三条 新闻发布工作应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全局合法权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展示政府良好形象。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局设立新闻发言人,代表全局对外发布新闻。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
  (一)协调、指导新闻发布筹备、实施工作;
  (二)审核新闻发布建议、新闻发布稿和新闻答问口径;
  (三)主持新闻发布会;
  (四)代表局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
  第五条 局成立新闻工作组,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局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为工作组成员。
  规划科技处归口管理新闻发布工作,工作组的主要职责:
  (一)加强对各种主要媒体舆情日常监测,研究分析外部舆情,对需要发布信息、澄清事实或宣传的新闻事件,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
  (二)梳理内部工作情况,就本单位相关专业部门提出的新闻发布需求,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
  (三)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工作,拟订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策划方案,会同相关专业部门起草新闻发言稿;
  (四)协助新闻发言人做好新闻发布的会务工作;
  (五)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发布活动,邀请相关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六)追踪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反应,开展新闻发布效果评估,向新闻发言人反馈信息,提出工作建议;
  (七)完成本单位新闻发言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局办公室负责局网站和微博的新闻发布,协助规划科技处做好与其他媒体的衔接工作。
  第七条 局业务处室及直属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书面提供专业背景资料和起草新闻发言稿的基本资料,预测新闻媒体可能会提出的问题并制定应答方案;
  (二)参加新闻发布会,补充解答新闻媒体提出的相关问题;
  (三)根据新闻媒体要求,补充提供相关专业技术和政策法规资料;
  (四)根据新闻媒体提出的问题,对本处室(直属单位)工作范围内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八条 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日常新闻发布。针对社会舆论关注的涉及本单位或本系统职权管辖范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答疑解惑。
  (二)应急新闻发布。应急新闻发布工作是指针对发生各类突发事件,为消除社会负面影响,树立政府、部门正面形象而进行的新闻发布工作。
  (三)其他需要发布的重要事项。
  第九条 新闻发布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和党委、政府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未经批准,任何处室(直属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单位名义举办新闻发布活动或对外发布新闻和信息。
  第十条 新闻发布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新闻发布会;
  (二)新闻通报会(包括记者招待会等);
  (三)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新闻、声明、谈话;
  (四)组织新闻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
  (五)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新闻发布;
  (六)其他形式或渠道的新闻发布。


  第三章 新闻发布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日常新闻发布的工作程序
  (一)明确发布主题。根据日常工作需要、突发应急事件分析结果或社会舆情分析结果,以及媒体采访要求等情况,由新闻工作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等有关方面提出发布需求,填写《安全生产舆情信息报告处理单》或《生产安全事故快报》、《生产安全事故续报》,明确新闻发布主题,逐级审批上报。
  (二)收集发布资料。新闻发布材料一般包括新闻通稿和背景材料。新闻通稿主要介绍要发布的主题内容,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在会上散发;背景材料应根据一段时期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搜集完善的政策法规及相关专业内容,为回答发布会可能提出的问题作准备。上述材料由参加发布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提供,规划科技处负责汇总把关。
  (三)制定发布方案。规划科技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新闻发布时机和形式,制定相应的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起草新闻发布稿,报新闻发言人审核,并报请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四)邀请相关媒体。根据发布需要,邀请相关新闻媒体。
  (五)实施新闻发布。以单位名义召开的发布会,一般由新闻发言人发布,也可邀请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发布。除新闻发言人外,其他发布人员由新闻工作组提出建议后,报请局长办公会确定。
  (六)发布效果评估。新闻发布后,新闻工作组回顾发布流程,跟踪媒体报道情况,评价发布效果,总结发布工作,及时向新闻发言人、局党组以及上级领导反馈。
  第十二条 应急新闻发布的工作程序
  当本行政区域内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发生涉及本单位的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或事件,需要就此对社会公众进行回应时,可启动应急新闻发布程序。
  (一)由参与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业务处室(直属单位)确定和提供准确反应所发生事件真实情况的书面基本资料,如《生产安全事故快报》、《生产安全事故续报》等,经局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由规划科技处起草新闻通稿,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向媒体公布。书面基本资料至少应包括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单位、简单经过、人员伤亡情况、现场处置情况、各级领导到场指挥协调等内容。
  (二)坚持舆情跟踪研判。新闻工作组全程做好各种影像资料的跟踪收集工作,积极反馈有关信息,并随时将相关重大情况报告新闻发言人和局主要领导,为及时调整突发事件处置决策和拟定最新新闻发布内容提供可靠依据。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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