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已连续多年实现“双下降”,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安全保障。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压降事故总量,防范和遏止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现就全市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主线,以扎实开展第4个“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构建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和保障网为抓手,不断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安全生产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类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大中型企业突出开展标准化创建,小型微型企业重点开展长效管理达标,领证的高危行业企业必须全面落实标准化创建阶段性目标。对因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而引发生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
(二)强化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大力宣传贯彻《常州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及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常政发〔2011〕146号),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管理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形成行业监管指导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三)突出职工行为主体责任。引导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理念,自觉接受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本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学习借鉴“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和先进工作法,督促职工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服从现场安全决策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加强生产一线班组建设,组织职工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定期对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四)加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把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细化对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考核内容和要求,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充分运用责任手段,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共同加强安全生产,明确和落实各级责任,坚决防止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衰减现象。
三、以排查治理隐患为着力点,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常态机制。运用科技和信息手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机制,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完善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及公告制度,确保重大隐患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并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治理资金的投入。按照国家安监总局40号令的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辨识,督促企业做好评估评价、建档监控和申报备案等工作。
(二)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城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调查。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推进主城区化工企业“退城入园”以及化工园区(集中区)产品结构调优升级、区域环境整治等行动;严格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安全评价、项目建设安全审查等制度,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安全性能低下的落后产能;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监管工作,扎实抓好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和使用,细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常压罐安全检测和安全类计量器具检验检测专项检查;加强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
(三)加强冶金铸造行业安全监管。继续抓好危险生产环节的专项治理,督促冶金铸造企业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交叉作业、高温液态金属作业及煤气安全管理制度,深入排查和治理隐患,切实预防和控制冶金煤气事故。
(四)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力度。深入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持续严厉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等违法行为;提高道路建设质量,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桥梁、码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校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校车安全监管。
(五)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各环节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政府安全监管,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突出源头治理,依靠先进科技等手段,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
(六)严格消防安全监管。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落实建设项目消防安全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装修、装饰和保温材料;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活动等安全责任制。
(七)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提高全市电梯维保作业、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完善电梯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广大电梯乘用者的安全意识,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和使用的长效机制,保障广大电梯业主和乘用人员的安全。开展电梯安全“十、百、千、万”工程:全市建立十个电梯故障救援点,对百家电梯维保单位进行质量考核,对千名电梯维保人员及管理人员免费再培训,对万名电梯业主进行安全乘坐电梯知识宣传。
(八)防范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督促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相关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以及应急自救能力;按照《常州市硫化氢危险场所安全管理办法》,推行涉硫清污工作作业票制度,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和作业现场管理。
(九)开展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检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吸取苏州太湖游艇安全事故的教训,切实组织开展好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检查,要逐项检查各类旅游设施、旅游项目,认真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严防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
四、以宣传教育培训为先导,强化安全发展氛围
(一)抓好社会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等途径,以及讲座、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方法,宣传《意见》精神,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抓好以“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为载体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五进入”活动,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职工安全素质。按照“整合资源、拓展范围、提质增量、快速发展”的思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把安全教育培训纳入目标考核和执法检查内容,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好农民工安全培训“万人行动”和“春风教育”活动;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力争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三)利用社会资源,打造安全文化阵地。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市场机制,打造安全文化精品。加强安全公益宣传,落实安全宣传教育资金保障,推进安全文化创新。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
五、以“打非治违”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法制秩序
(一)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地方、部门、区域间安全生产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法制秩序。要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并纠正 “ 三超 ” 等违规违章现象,巩固和深化 “ 打非 ” 专项行动的成果。
(二)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并把全市年度执法计划实施过程纳入信息平台进行跟踪和监督;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过程中切实做到说清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委托执法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安全执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通过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互检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三)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 “12350”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的作用,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积极性,为监察执法提供信息支撑。落实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制度和救援工作报道机制,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对舆论反映热点问题的跟踪调查。完善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
六、以强化安全基础为保障,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
(一)深化长效管理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在总结前几年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和保障网工作机制,研究创新深化长效管理的措施和手段。要把长效管理和标准化推进结合起来,把长效管理与综合监管、专业监管结合起来,以抓基层打基础为重点,着力在强化企业班组安全管理、提高乡镇(街道)安全监管能力上下功夫。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综合监管和长效管理的牵头作用,做到“协调有权威、指导有方向、检查有效果、监管有力度”。
(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制定推进计划,明确企业达标数量,细化工作措施,并定期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按期完成达标任务。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程序,严格评审流程控制,加强对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的管理,严把评审质量关。对一级企业重点抓巩固、二级企业着力抓提升、三级企业督促抓整改,对不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抓整顿。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考评工作,要创新方式方法,简化内容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职业卫生监管。认真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加快理顺职业病防治职责,形成责权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不断健全专业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完善职业卫生许可制度,重点加强对粉尘、高温、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的监测检测,加大现场预防性整治力度。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监管体制机制。
七、以落实“十二五”规划为抓手,推进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一)完善安全投入机制。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精神,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提出的重点工作,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要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安全生产长效投入机制,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出台《常州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分散生产安全事故责任风险。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有效保障安全生产基础投入、日常监管、安全科技和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二)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落实预案报备制度,加强动态修订完善,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事故救援实战能力。全面掌握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状况,加快推进危化、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三)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安监队伍建设,充实监管力量,改善监管监察装备和条件,确保基层一线安监人员懂安全、会管理、严执法。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在严格监管的同时高效服务“一核八园”工程和“510”行动项目。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安监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服务大局、履职尽责、清正廉洁、开拓进取,努力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作出新贡献。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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