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转发省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12-0006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监〔2012〕32号 发布机构:市安监局
生成日期:2012-03-29 公开日期:2012-04-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现将省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苏安监〔2012〕6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遵照执行。
关于转发省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的通知
常安监〔2012〕32号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2〕32号

  各辖市、区安监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苏安监〔2012〕6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关于印发《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二级企业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苏安监〔2012〕61号
  各市安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进一步做好全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通知要求传达到相关企业。
  附件《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暂行)》.doc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