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创新驱动加速年”动员大会精神,用创新的思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一核八园”和“510”行动提供安全服务,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安全保障,决定在全市安监系统组织开展“创新服务保障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着眼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用创新的思维和举措,卓有成效地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全市“创新驱动加速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要有新成效。总结经验、创新思路,不断探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和保障网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强攻薄弱,突出企业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这个重点,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力量;分层管理、注重结合,长效管理和标准化创建相结合、同步推进,规模以上企业抓标准化创建,规模以下企业抓基础考评。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要有新进展。加强培训,抓好企业内审员、安全监管人员、咨询服务人员和考评人员的业务培训,统一标准、规范程序、确保质量;加速推进,细化各行业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按期完成达标任务;分类指导,对一级企业重点抓巩固、二级企业着力抓提升、三级企业督促抓整改,对不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抓整顿。
(三)企业、政府两个责任的落实要有新举措。狠抓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实行“告知承诺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和职工;强化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政府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部门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专业监管职责;严格责任考核,完善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及领导干部政绩业绩相关联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严格“一票否决”制度。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有新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机制,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完善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及公告制度,确保重大隐患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40号令)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分级,督促企业做好评估评价、建档监控和申报备案等工作。
(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有新合力。各牵头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周密组织,并且定期检查督促;各级安监部门要搞好综合指导,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气汇报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行动,提高整治工作效率;专业监管要完善机制,健全危化品监管“两重点一重大”(重点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管机制,明确安全生产许可、经营许可、使用许可、建设项目许可等涉及的权限及规定,进一步推进分级属地监管工作。
(六)安全文化宣传要有新拓展。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等途径,以及讲座、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方法,宣传《意见》精神,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组织开展好第11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创新宣传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加强安全公益宣传,落实安全宣传教育资金保障,推进安全文化创新。
(七)安全教育培训在提质增量上要有新作为。按照“整合资源、拓展范围、提质增量、快速发展”的思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创新培训方法、拓宽培训渠道、提高培训效果;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好农民工安全培训“万人行动”和“春风教育”活动;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力争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八)执法监察工作要有新力度。加强地方、部门、区域间安全生产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执法合力,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全市年度执法计划实施过程纳入信息平台进行跟踪和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九)安全科技政策支撑要有新亮点。出台《常州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分散生产安全事故责任风险;信息平台要加快安全生产信息采集、完善模块功能,在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行政许可管理服务网上申报受理、应急响应联动等方面发挥信息和技术支撑;整合安全科研、技术资源,在安全标准化推进、安全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发挥好安全生产各专家组的作用。
(十)安监队伍能力建设要有新提高。高效服务“一核八园”工程和“510”行动计划,对需要安全生产服务的重点工程(项目)主动衔接、跟踪指导,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办理环节;通过送培、集训、业务交流、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安监系统在岗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以创建“五型机关”和“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载体,以“创先争优迎接十八大”为主题,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服务大局、履职尽责、清正廉洁、开拓进取。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创新服务保障年”活动是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安监系统履行监管职能、提升监管水平的重要途径。各级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领导要推动、部门要主动、横向要互动、上下要联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开拓思路,创新举措。要用社会管理创新的思维推进“创新服务保障年”各项工作,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为契机,广泛整合政府、企业、社会资源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自律机制、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基层管理网络等方面开拓思路、创新举措,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破解安全发展难题。
(三)总结提高,注重长效。各辖市、区安监局要加强与市局的沟通联络,及时报送本地区开展活动的工作举措、取得的工作成效等情况。市局网站和《安全生产监管动态》将及时编发活动信息,宣传亮点,交流经验,通报情况。各级安监机构要以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持续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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