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1〕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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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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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按期完成我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目标。
附件1:《常州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
附件2:《2012年前第一批市管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名单》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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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常州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
为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达标等级水平,全面推动我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0〕136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安办〔2011〕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过程作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作为强化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力抓手,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进一步促进我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实现安全达标。全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作业现场和操作过程标准化。
1、2011年,摸清全市冶金等工贸企业的基本情况,制订并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建立和健全考评体系,强化各类法规、标准的宣贯培训,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并在冶金、机械、有色、建材、轻工、纺织、商贸、烟草行业培育试点企业,为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树立典型。
2、2012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试点企业率先完成安全达标任务,力争规模以上(年销售收入2000万以上)企业40%以上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
3、2013年,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并带动规模以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4、2014年,力争完成规模以下(年销售收入500万以上2000万以下)企业安全达标。
5、2015年,所有企业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全面完成冶金等工贸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任务。
(二)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一般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增强。
(三)各类事故明显下降。各类伤亡事故不断下降,有效控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安排
(一)摸清基本情况。各辖市、区安监局按照省局要求开展工贸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冶金等工贸企业基本情况,充分利用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平台,督促企业网上申报,补充完善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建立健全辖区内所有冶金等工贸企业的基本情况台账。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辖市、区安监局在对本地区工贸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分析梳理的基础上,制定规模以上企业三年达标、所有企业五年达标的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目标任务、职责分工、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按年度列出达标企业名单,并于2011年11月底将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试点企业名单报市安监局。
所有被确定为年度开展标准化达标的工贸企业,要从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装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以及事故与应急、检查与自评等方面,制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方案,承诺达标的时间,并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三)确定达标标准。对已经制定国家专业评定标准的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要严格执行有关专业评定标准;对尚未制定专业评定标准的行业,按照《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开展达标创建,待行业新标准出台后再执行新标准;对于规模以下且安全基础条件差以及历史原因等问题,一时还难以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化要求的企业,继续对照标准整改完善,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力争早日达标。
(四)严格考评程序。严格按照《江苏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苏安办〔2011〕38号)和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常安〔2011〕26号)的相关要求,对工贸企业标准化评级的申请、受理、考评、审核、核准、公告以及授牌等相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实行统一、规范管理。
(五)加大培训力度。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法规、标准的宣贯培训,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宣贯培训工作列为各辖市、区安监部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以培训促进标准化工作开展。一是要加强对安监人员的培训。市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对各辖市、区安监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标准化的内涵和意义、考评制度和考评程序等。二要加强对企业人员的培训。各辖市、区安监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解决对标准化建设的认识不高和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企业要开展各种形式的标准化培训,尤其是加强车间主任、班组长和一线职工培训,提高职工按照安全规程作业的意识和能力。
(六)抓好典型示范。各辖市、区安监局结合本地区工贸企业的类型、规模和特点,选择一批基础较好、规模适中、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工贸企业或工贸行业领先企业作为先行试点,全过程跟踪指导,破解推进标准化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为进一步修订评定标准、创新达标模式、完善工作措施、把握达标规律积累经验。同时通过抓好试点,树立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工贸企业,为同类企业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供交流平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要适时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经验交流会或专题座谈会,全面推广成功典型经验,推动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辖市、区安监局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职责,协调联动,落实经费,周密安排,科学实施,要落实专门的机构和人员,集中精力抓好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带动其他各项安全监管工作。
(二)落实监督指导。一是结合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工作方案的落实,及时掌握达标进展情况。二是通过举办宣贯培训班、组织专家现场咨询等方式,寓服务于监管之中,深入企业宣传辅导、答疑解惑,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新问题,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三是适时组织召开不同形式、层次、行业和区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场交流会、专题座谈会,交流经验,分类指导,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纳入目标考核。各辖市、区安监局要制定年度推进计划,明确实施达标企业数量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地、各企业,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定期进行考核通报,对标准化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地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没完成计划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并将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和奖励的必备条件。
(四)加大舆论宣传。一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思想内涵、目的意义的宣传,使社会各界达成共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对每批经考评达标的企业,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并加强对达标企业的正面宣传,使达标企业为社会所了解,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得实惠,并带动其他企业做好安全达标工作。三是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在规定时间不达标的企业,要在媒体公开曝光,促使企业主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附件2:
2012年前第一批市管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名单
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
常州宝菱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宝钢集团常州轧辊制造公司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中电装备东芝(常州)变压器有限公司
江苏省烟草公司常州市公司
南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江苏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南盐业公司常州分公司
江苏国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兰翔机械有限公司
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
华润雪花啤酒常州有限公司
常州纺兴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中国物流公司常州分公司
常州金莎混凝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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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第二电子仪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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