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危害铁路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11-0006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办〔2011〕13号 发布机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6-20 公开日期:2011-07-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京沪高铁即将开通运营,为防止因铁路沿线安全环境不良诱发铁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省安委办统一部署,市安委会决定开展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危害铁路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现将《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危害铁路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印发《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危害铁路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常安办〔2011〕13号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常安办〔2011〕13


关于印发《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危害铁路运输
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武进、新北、天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京沪高铁即将开通运营,为防止因铁路沿线安全环境不良诱发铁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省安委办统一部署,市安委会决定开展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危害铁路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现将《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危害铁路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危害铁路运输
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

为防止因铁路沿线安全环境不良诱发铁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省安委办统一部署,2011年61-7月31,市安委会决定开展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危害铁路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京沪高铁沿线危害铁路运输安全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根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430号令)的有关规定,全面排查治理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危害铁路运输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京沪高铁运行安全的突出问题,防止因铁路沿线安全环境不良诱发铁路交通事故,确保京沪高铁运行安全。
二、时间安排
(一)隐患排查阶段(61-20日):对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危害铁路运输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能够即查即改的隐患,立即采取行动加以整改。会同铁路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实,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及时限要求。
(二)整治实施阶段(621-7月25):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各级安委会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全面治理铁路沿线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整治验收阶段(726-31日):各级安委会组织辖区的整治验收工作,迎接省安委会验收组来常对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重点内容
(一)在铁路线路两侧、车站周围200米范围内建造危险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场所的。
(二)在铁路线路两侧1000米范围内采矿、采石、爆破作业的。
(三)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堆放、悬挂物品,排污、排水、倾倒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的。
(四)在城区铁路桥梁下方或两侧8米范围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和设置生产、经营场所的。
(五)在铁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拦河筑坝、架设浮桥的。
(六)在铁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500-3000范围内采砂的。
(七)跨越、穿越铁路线路、站场或在邻近铁路线路施工不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不遵守铁路施工安全规范的。
(八)上跨铁路公路桥梁、下穿铁路道路桥涵、公铁并行路段有关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设置、维护和管理的。
(九)机动车辆超载、超限、超速通行上跨铁路公路桥梁、下穿铁路道路桥涵的。
(十)损毁、移动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和标桩的。
(十一)拆盗铁路器材、割盗铁路线缆以及非法收购铁路器材、线缆的。
(十二)其他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市安委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由高清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宋明岗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冯志明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卢明康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负责日常工作;常州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协助抓好综合协调,参与具体工作。武进、新北、天宁安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整治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高铁安全是一项复杂的、开放的系统工程,安全风险仅靠铁路部门难以解决,需要路地双方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根据京沪高铁开通运营实际要求,危害铁路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认真组织。
(三)强化责任落实。京沪高铁沿线各辖区要坚持守土有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有关一岗双责职责规定,切实履行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有关地区和部门因排查隐患不到位或已上报未及时作出决定并采取措施,致使隐患存在并诱发铁路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加强执法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京沪高铁常州段沿线危害铁路运输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落实隐患处理销号工作。要针对京沪高铁常州段联调联试和运行试验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按照规范绘制京沪高铁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的划定范围,组织公安、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要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地段,突出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抓住关键环节和薄弱领域,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该关闭取缔的要依法坚决关闭取缔,该拆除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要依法坚决限期拆除。对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抗拒执法的要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