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全国消防工作的一项重大部署,是提升全市火灾防控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根据2011年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快推进全市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推动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 加强政府组织领导,各辖市、区要尽快组织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相应工作规范和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统筹指导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强化部门联动执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政府挂牌督办。健全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公安、住建、工商、文化、卫生、教育、安监等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通报、抄告、移送制度。年内要将消防工作内容纳入政府网站等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通报消防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政消防用水管网建设,配备、更新消防车辆和灭火救援装备。完成市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立项。加强检查考评和专项督查,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与年度签订政府责任状挂钩。
二、进一步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明确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落实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两级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及经费保障。贯彻实施农村、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以“无亡人火灾街道”和“无火灾行政村(社区)”为目标,开展农村、城市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40%以上街道和60%以上行政村(社区)达标。加快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完成新北区孟河镇、金坛市薛埠镇、尧塘镇、溧阳市南渡镇和天目湖景区专职消防队建设工作。
三、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管水平。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主线,广泛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多产权建筑、“三合一”建筑、高层建筑和建筑施工现场等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完善互联网服务平台,实现消防监督信息公开、消防监督业务受理、咨询举报投诉办理、重点工程项目服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消防知识技能培训等功能。大力宣贯《江苏省消防条例》,继续推动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努力构建“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立体化消防宣传格局。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完成消防技能职业培训中心建设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
四、进一步强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业主、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各个工作岗位。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设置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提示”和“禁止”类标识,促使用消防常识普及化。年内,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一般单位“四个能力”显著提升。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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