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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11-0004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监〔2011〕38号 发布机构:市安监局
生成日期:2011-04-08 公开日期:2011-04-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关于印发《常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安监〔2011〕38号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1〕38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各有关市管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将《常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常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精神,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使企业在装备、管理和人员素质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我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及有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危化企业)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以及省分行业实施指南为标准,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2012年底,全市危化企业要通过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4月底前)。各地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和部署落实推进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动员企业学习宣贯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文件精神和要求。
各危化企业要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负责人,至少确定1名内部评审员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项组织和落实工作,内审人员应由安全管理人员担任。
市安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全市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危化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推进等工作。各地区也要建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员,负责推进本地区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2、学习培训阶段(2011年4~7月)。各地区组织危化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标准化内审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学习掌握《基本规范》和《通用规范》的要素内涵和达标方式途径。
        3、辅导实施阶段(2011年8月~2012年6月)。各危化企业在安全中介服务机构的帮助下,边咨询辅导,边组织实施,对照两个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要求,落实一级、二级要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提高操作技能,保证体系投入运行,在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的基础上,实现企业达标。
         4、考评达标阶段(2012年12月底前)。考评机构按照评审标准对达标申报企业进行考评验收。考评工作由市安监局危化处组织推进,由常州市安全生产协会具体负责实施,考评人员由市安监局危化处、市安全生产协会、辖市(区)安监局职能处室人员以及中介机构评审人员、全市化工专家中产生。
        四、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危化品企业法定代表人等负责人对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主动性,确保人、财、物等有效投入得到保障;要大力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邀请专业人员讲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使企业安全监管人员准确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要素内容、程序、方法和要求。安监部门要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定安全培训与开展安全标准化动员、政策法规标准学习宣贯结合起来;企业要把单位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与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的业务学习结合起来,尽快形成全员学习、宣贯、创建安全标准化岗位、专业和企业的浓厚氛围。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咨询服务人员也要通过参加相关培训,准确理解把握有关标准规范的内容和程序,熟练掌握开展评审和提供咨询的方法,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和咨询服务水平,提高指导和监督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能力。
         2、认真开展咨询辅导。危化企业要围绕两个标准化规范确定的要素和省出台的分行业标准化实施指南要求,全面开展达标和整改工作。实施达标时,企业可以委托江苏省氯碱工业协会、常州市天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和常州市安平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从事专项咨询辅导工作,也可委托周边城市其他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以提高标准化工作质量,加快达标实施进程。各相关中介服务机构要与企业签订协议,在确保咨询服务质量和进度的基础上,实行有偿服务。
       3、推动岗位和专业达标。岗位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企业应根据各自生产特点和生产组织状况,划分安全达标创建的岗位单元。根据国家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相应的岗位安全标准和工作方案,在岗位逐步展开实施达标。专业达标是企业专项安全技术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及管理达到国家或行业专项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企业应当收集整理和识别相关的标准、规范和规程,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用并遵循。岗位达标和专业达标是企业达标的基础,标准化达标工作应从岗位达标和专业达标做起,在岗位达标和专业达标的基础上实现企业的达标。
        4、合理选择申报等级。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分一、二、三级3个等级。三级企业必须满足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二级企业是安全生产条件基本完善,安全管理基本到位;一级企业必须是全国(全省)行业内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最好的企业。原则上危化企业从三级达标做起,逐步升级;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艺技术先进的企业,经省、市安监部门同意,可直接申请二级达标评审。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状况合理确定达标等级并组织申报。各地要按照“积极推进三级,从严控制二级,严格限制一级”的原则,加强企业达标申报指导工作。
       5、坚持标准严格考评。一、二、三级危化标准化企业的考评按照不同评审标准分别由国家、省和市级安监部门组织实施。我市二、三级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考评机构分别为江苏省安全生产协会和常州市安全生产协会。三级危化企业标准是危化企业申领(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的基本要求和前置条件,市考评机构将坚持评审标准严格进行考评。
        6、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由于我市危化企业数量较多,达标时间紧迫,工作任务繁重。各地区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计划,统筹安排,排出本地区企业达标序时进度。要按10%的比例,培育选择安全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水平高、生产经营安全条件好的企业作为示范,优先指导快速达标;通过试点,积累经验,以点促面,稳步有序推进,实现全面达标。工作中要做到二个相结合:
         一是与行政许可和执法监督相结合。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对达到并保持二级标准以上的危化企业,可优先依法办理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或换证手续。各辖市、区安监部门要把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或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的危化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与长效管理和目标考核相结合。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我市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达标考核工作的提高和深化。为强化全市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市安监局将把标准化达标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体系有机结合进行考评,定期统计汇总,及时掌握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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