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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1年常州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11-0003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监〔2011〕34号 发布机构:市安监局
生成日期:2011-03-28 公开日期:2011-03-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安监局对于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2011年常州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安监〔2011〕34号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1〕34号

关于印发2011年常州市安全生产
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各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常单位,各安全生产培训单位:
       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安监局对于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2011年常州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点

      2011年我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总体要求是: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政〔2010〕136号)精神为契机,全力推进以“三项岗位”人员、农民工和班组长为重点的全员安全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的整体安全素质,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在前几年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巩固成果,突出重点,制定和启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将培训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级、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到2013年培训150万人次,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对全市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轮训一遍。
        (一) 狠抓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组织开展全市企业 “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重点抓好六大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其中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同时,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租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力度,提高覆盖率。要增强“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要把宣贯国务院23号文和省政府136号文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管人员的重点内容,为进一步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好基础。
     (二)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继续深入开展以“春风教育”和“五进入”活动为载体的农民工安全培训“万人行动”,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服装纺织等农民工比较集中的行业和劳动环境危险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要建立农民工培训教育的联动机制,分解下达培训指标任务,积极争取和筹措保障经费,不断扩大培训教育受众面,确保“万人行动”确定的培训教育指标落到实处。
       (三) 实施企业班组长培训工程。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是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杜绝“三违”行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0〕27号)的精神,把班组长安全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矿商贸企业班组安全培训实施方案,编发教材,以企业自主培训为主,实施企业班组安全培训工程;对不具备自培条件的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至2011年底要将班组长普遍培训一遍,并确保以后每年轮训一遍。通过加强班组长能力建设,推动企业“三级教育”落到实处。同时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四新安全教育”(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试制新产品),确保员工掌握应知应会知识。
      (四)全面开展职业危害重点监管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业务培训。各级安监部门要根据国家安监总局23号令有关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要求,以市安监局编印的《职业卫生监管手册》为基本教材,全面开展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负责人进行职业健康管理业务专项培训。6月份,市安监局拟举办一期职业危害重点监管企业培训班。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标准化建设
        从2011年起,全市将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普遍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今年安全生产培训标准化重点是:
       (一)做好企业安全培训的标准化。督促指导企业将安全培训标准化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之中,根据本企业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安全培训工作领导,建立培训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加大经费投入,保证职工在参加安全培训期间正常的工资收入;督促指导企业根据本企业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按要求组织各类人员参加培训,确保本单位每一名员工都持证上岗。各级安监部门要注重抓典型,先在行业(领域)选树若干个达标示范企业,发挥典型引路作用,逐步扩大覆盖面;要把安全培训标准化建设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不断加强的企业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综合素质和能力上见到实效。
      (二)做好安全培训监管工作的标准化。监管部门安全培训工作的标准化建设既是对企业和培训机构指导和监督的需要,又是自身考核规范、标准明确的需要。今年,市局将以实际操作考核为切入点,强化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推进安全培训监管工作标准化。一是进一步完善理论考试题库,编写新增工种的实操考核题库;二是不断更新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继续教育的教材,提高安全培训教材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安全培训考官和考核员业务培训;四是建设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遵纪守法的考官、考核员队伍;五是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培训考核的组织管理,强化安全培训考核,切实做好教考分离;六是全面实行高危行业安全培训无纸化考试;七是加强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各培训机构要利用实操考核题库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核,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培训考核档案,要指定专人负责培训考核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市局将建立考官库统一调配,交叉考核,进一步规范培训考核工作。
      (三)做好安全培训机构的标准化。今年是全省三级安全培训机构的复审之年,也是机构标准化等级管理推进之年。各培训机构要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标准化考核评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加大软硬件的投入,配强配齐培训教师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教学过程的管理,按要求收集整理教学档案和学员档案,积极开展安全培训教学研究,不断提高安全培训的质量和水平。同时要对照质量标准化条件逐项进行自评及整改,市局将组织培训机构开展初审评级工作,年内力争全市五家安全培训机构都达甲级标准。
       三、进一步提高安全培训质量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各级培训机构要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按照结构合理、专业对口、专兼结合的原则,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要加强年轻教师的培养,选聘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专业人才和专家学者充实兼职教师队伍。针对30号令有关新增调整工种的教师,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师资培训,严格“持证执教”。要加强对授课教员的教学指导,实行复训教案备案制度。所有从事复训授课任务的教师应在授课当日将教案送培训机构书面备案,同时要将各级最新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和当地安监部门的最新工作要求等列入授课内容;要继续加强对授课质量的考核考评,各培训机构对教师的授课情况,应通过书面形式向学员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要提倡采用多媒体课件、课堂互动等先进教学手段与形式,增加安全培训的有效性。
       (二)加强培训教材和课件建设。各培训机构在使用省编教材的基础上要加大对辅助教材的开发,以身边案例为基础积极开发以文字、音像、多媒体等为载体的立体化系列教材;同时要围绕主体课程开发安全培训课件,积极参与省局在七月份组织的优秀安全培训课件评比活动,争取取得优异成绩。
      (三)不断创新培训形式。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复训)实训联系点。为提高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地要利用和挑选在各自行业中安全管理较好的企业,结合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作为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实训联系点,组织复训人员到安全培训实训联系点进行参观学习,进行教学观摩。要针对镇(区)、街道中小企业人才缺乏、自培条件差的现状,积极研究探索有利于企业落实安全培训教育任务的新方法、新途径,组织和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开展以培训机构为依托的“巡回式”上门培训、以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为骨干的“基地式”协议培训、以专家队伍为主体的“订单式”讲座培训,消除安全培训工作的弱点和盲点。
      四、继续做好对安全培训的监管和宣传工作
       把安全培训情况和持证上岗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本着监察、指导和服务三结合原则,加强监管监察和执法检查。
      (一)加大对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专项检查力度。按照《江苏省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的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冶金等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培训检查,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抽查等方式,全年分别不能少于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对培训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其停产整顿,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履行职责和义务。 
      (二)加大对无证上岗、违章作业人员的查处力度。把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日常检查的重点内容,做到与长效管理工作相结合、与各类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各类检查考核相结合、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相结合、与隐患排查和事故查处相结合,提高频率,保证效率,为安全培训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对无证上岗、持证过期及串岗等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以增强企业依法组织培训和从业人员依法接受培训的自觉意识。
       (三)加大安全培训宣传力度。各级安监局和乡镇(街道)安监站(办)要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继续做好对安全培训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做好安全培训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的宣传推广,做好持证人员的查询、复训提醒等服务工作,形成良好的安全培训氛围。今年,市安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编制《企业安全培训指南》,免费发放企业。
      (四)加强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各安全培训机构要严格按上级有关部门对培训机构的规范要求,对培训内容、时间要求等认真把关。进一步规范培训程序和行为,保证培训质量。同时向社会公开培训科目、培训范围、培训计划、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要定期到受培学员的企事业单位征求意见,建立教学意见反馈制度,确保全市安全培训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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