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今年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市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检查中发现一些地区和单位火灾隐患严重且一时不能得到整改,对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我市消防安全水平,根据《常州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单位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经市公安消防机构组织论证,各辖市、区安委会确定,市政府安委会研究,决定对常州外事旅游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整改。
希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挂牌督办工作,深刻认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有效地开展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尽快消除或降低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不稳定因素。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工作责任,火灾隐患单位法人代表为火灾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督办要求,及时组织制订详细的整改计划或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进度,筹集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完善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严格落实防火巡查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采取严防死守的方式,确保万无一失。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单位整改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必须于2011年10月20日前整改到位。不能整改到位的,各级政府必须采取强制措施,该关停的一律关停,不能关停的要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死看死守,严防事故的发生。市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挂牌督办整改情况的督查检查,各隐患单位挂牌督办整改情况每月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或因整改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责任人员,将依法严肃处理。 市公安消防支队于10月25日前将挂牌督办整改情况和销案报告一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电话(传真):85683108 联系人:周柯
附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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