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今年是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年”,也是“十二五”规划起步之年。市委印发了《常州市2011年六十项重点工程》(常 发〔2011〕5号)的通知,为了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对重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跟踪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树立服务理念
要充分认识重点项目对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积极作用,牢固树立“项目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帮助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办实事、办好事,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为了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市安监局成立以局长冯志明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规划处、监管一处、监管二处、危化处、行政服务处和信息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服务领导小组,负责筹划、组织、协调跟踪服务工作。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项目的进程和需求,结合各自的职能和任务及时跟进、主动服务(责任处室具体分工详见附表)。遇到难点问题随叫随到,重大问题现场办公协调。各辖市、区安监局也要做好重点工程(项目)服务配合工作。
二、主动介入,搞好上门服务
经过认真梳理,全市60项重点工程中需要重点安全生产跟踪服务的项目有36项。服务小组要主动与相关重点工程(项目)进行联系,了解情况,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提供信息咨询和现场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完善各类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专家为建设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服务,帮助企业查找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对涉及特种作业人员、农民工较多的项目,主动上门办班,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不影响企业人员正常工作安排。
三、简化程序,减少审批环节
为了给新的建设项目赢得时间,增加投资者信心,对涉及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备案、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流程。对涉及辖市、区的工程(项目),将会同辖市、区有关部门尽快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对需上级部门审批的,要努力争取上级支持,陪同办理手续,寓执法于热情服务之中。
四、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指导
为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有序,服务小组在热情做好跟踪服务的同时,要始终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做到严格审批程序,严格监督管理,严格安全把关,确保重点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附件:2011年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跟踪服务责任分解表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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