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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11-0002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监〔2011〕23号 发布机构:市安监局
生成日期:2011-02-15 公开日期:2011-03-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近年来,我市各级安监部门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积极主动地抓好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工作,报送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均有明显提高,为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但是,目前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有的地区和部门对信息宣传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信息的数量和质量都不尽如人意。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常安监〔2011〕23号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1〕2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
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安监部门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积极主动地抓好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工作,报送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均有明显提高,为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但是,目前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有的地区和部门对信息宣传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信息的数量和质量都不尽如人意。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反映并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和《常州市安监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常安监〔2009〕26号)的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监管决策的参考平台,是向上级汇报工作的重要渠道,也是安监队伍提高能力素质的一个有效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定期研究信息宣传工作,明确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工作的具体人员,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准确、及时、有效地采集编写各类安全生产信息。要加强队伍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养,提高运用媒体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多写稿、写好稿。要加强信息工作管理,做好信息素材的综合提炼,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对较好的信息素材,要积极向国家局和省局推荐,全面展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最新成果。要建立信息审核把关机制,对涉及全局和社会影响大的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审阅。
        二、明确目标任务
        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的采集、整理和报送工作,从各个方面、不同角度、各个时期反映本单位(部门)的工作亮点、特点以及进展情况。要加大信息调研力度,围绕信息报送要点、本单位(部门)的阶段性重点工作或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积极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各级领导提供第一手参考材料。要突出不同阶段的信息报送重点,结合工作实际,注重信息质量。要充分发挥群众性信息报送工作机制的作用,不断提高信息的报送数量。各单位(部门)政务信息具体指标见《2011年度常州市安监系统政务信息积分任务基数表》(附件1),积分按照《常州市安监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统计(参见附件2)。
        三、建立激励机制
        信息宣传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评选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各辖市(区)的信息宣传考核列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市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的信息宣传考核与先进处室(单位)评选挂钩。在市安监局网站设立用稿公示栏,每月通报用稿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宣传激励机制,对在市级以上媒体(载体)发表安全生产信息宣传稿件的作者由所在单位给予物质奖励(市安监局奖励标准参见附件3)。

附件1:2011年度常州市安监系统政务信息积分统计表
附件2:常州市安监系统政务信息积分统计方法
附件3:常州市安监局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奖励标准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常安监23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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