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溧阳市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1〕1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苏安监〔2011〕15号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
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做好2011年春节期间全省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现就有加强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非煤矿山企业在春节来临停产放假之前,要认真落实有关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露天矿边坡处理、采场及采空区封闭、警示标志设立、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防止节日期间发生事故。对需要连续工作的岗位,各有关企业要落实领导节日值班带班制度,加强对尾矿库、水泵房、排土场等重点要害场所的巡查,防止因雨雪、冰冻等引发事故,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
二、春节过后各企业恢复生产之前,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露天矿边坡、井巷等生产作业场所,以及机电设备、提升运输等生产系统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因停产可能形成的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方可恢复生产。同时,要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尤其要加强新职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保证复工安全。
三、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各非煤矿山企业春节前后停产、复工工作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确保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在新的一年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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