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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索 引 号:014110243/2010-0009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监〔2010〕107号 发布机构:市安监局
生成日期:2010-12-20 公开日期:2011-01-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全局年度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明确权责,健全制度,规范文本,严格执法,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内外监督考核体系、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体系等三大体系,为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人性化行政执法夯实了根基,也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常安监〔2010〕107号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0〕107号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度
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市人民政府:
        201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全局年度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明确权责,健全制度,规范文本,严格执法,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内外监督考核体系、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体系等三大体系,为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人性化行政执法夯实了根基,也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我局今年以来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如下:
        一、制定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明确行政执法基本要求  
        最近几年,国家、省、市出台或修订了不少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了实现与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对接,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中的各项要求,2010年,我们在继续严格执行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部分制度。一是制定行政执法计划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内部程序规定。在2009年底,我们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我局的2010年度行政执法计划,经报市政府批复同意后印发,计划对市局每月的工作作了明确的安排,同时对各辖市、区行政执法计划的制定也具有指导作用。5月份,我们出台了《常州市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内部程序规定》(常安监〔2010〕42号),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程序作了明确的具体的规定,强化了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规定》压缩了行政许可的办理期限,从法律规定的20日缩短至12日,大大提高了行政许可速度,提高了服务效率。二是制定了《常州市企业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市政府办以常政办发〔2010〕166号进行了转发。《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在企业进行现场安全监管监督检查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作了明确的规定。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数据报送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在原有内容的基数上,增添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15号令)第62、63条关于对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规定。对行政处罚数据报送方式,除继续要求各辖市、区局在下月的5日前将上月的行政处罚汇总情况报市局法规处外,增添了“各辖市、区局,市局各处室,监察支队所办理的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处罚必须在市局综合信息平台进行登记”的内容。四是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法制审核和集体案审制度。对行政处罚,强调要严格按照“十个不放过”强化案件的审查:执法主体不适格不放过,受罚主体不确切不放过,违法事实不清楚不放过,证据材料不确凿不放过,案件定性不准确不放过,法律适用不适当不放过,自由裁量不规范不放过,程序不合法不放过,超越职权执法不放过,文书不规范不放过。通过强化法制审核,我局的行政执法行为越来越规范,案卷质量也越来越高,得到省行政执法检查组的高度肯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在2008、2009年双双连续获得市优秀案卷,今年,行政许可案卷再获优秀。在强化我们自身执法效能的同时,我们也注重加强对各辖市、区行政执法的指导。除了日常的培训外,在11月份,我们又在全系统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评查,抽查了47份案卷,并对评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二、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相结合,强化行政执法基本效能
         2010年,我们多措并举,通过采用举报调查、日常检查、许可现场核查、“红色”企业抽查、特殊时段巡查以及对违法企业整改情况督查、专项整治等日常监管手段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加压,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们共检查各类企业近3000家次(其中专项整治1200余家次,含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以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发出整改通知书368份,立案查处31起,处罚44起,共罚没3511586.87元,其中罚款33858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5786.87元。通过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相结合,有力地打击了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净化了市场,规范了秩序,保障了安全。
         三、强化书面审理立足现场核查,严把行政许可项目准入
         我局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实行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全力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提前预告、限时办结制度。2010年,我们实行领导进驻窗口督办业务;10月份,在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增设了行政服务处,并充实了专业力量,严把行政许可项目准入。一是严审危化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非煤矿山企业领(换)证条件。凡是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未保障必要的安全投入、未完成高危工艺自动化改造、未达到基本从业人员条件的危化品生产企业,一律不予受理;逾期未换证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对烟花爆竹批发、非煤矿山企业的许可申请,在采用书面审理的同时,强化现场核查,对不符合基本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与现场有出入等情况的企业,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不予换证申报。二是继续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在前两年全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关闭和淘汰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今年以来建议省局分别注销了6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17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是强化对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单位的安全监管。在严格把好新领证危化品经营许可关的同时,与各辖市、区安监部门协调,前往被许可单位进行核查,并签署现场核查意见。在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许可证到期前,及时提醒企业提出换证申请。在正式发出乙种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的同时,还重点抽取部分单位进行后期安全生产监管检查。
        四、持续推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确保执法过程合法合理
        今年,我局继续加大行政权力网上阳光运行的力度,局党组多次强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实现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是我们作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的当然要求,所有行政权力的运行必须从“三合一”网络平台进行,最大限度地透明我们行政执法的过程、法律依据以及自由裁量标准,自觉接受政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的监督,以进一步树立我们依法行政的意识,增强我们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我们依法行政的水平。4月份,我们出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管理办法》,对局各部门工作职责、行政权力事项变更,网络安全与系统设备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较详细规定,并将上网运行工作情况与局相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该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使网络平台运行真正做到“依法规范、高效便民、公开透明、安全畅通”。
截至目前,我局在“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事项受理数共1087件,办结1092件(含去年转接),其中:行政许可受理1057件,办结1073件(含去年转接);行政处罚受理30件,办结18件。4月底,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的督察组对我局“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情况进行了督察,督察组高度赞扬了我局行政权力上网运行工作,认为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上网操作、督察;权力运行流程规范、内容完整;纪检监察工作严格、严肃。随后的绩效评估中,我局得到了99分的好成绩,名列全市前茅。
        在实现行政权力从市政府“三合一”网络运行的同时,为了更严格规范整个行政执法过程,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我们要求所有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行政处罚案件必须进我局综合信息平台登记,以接受全局人员的监督。今年年初,我们将此要求扩大至全市安监系统。从3月份开始至今,各辖市、区的行政处罚案件已大部分实现从综合信息平台进行流转,市局和各辖市、区局可以互相监督。
        五、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基本建设,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2009年11月,我们在戚墅堰区安监局召开行政执法总结会。会上,我们邀请了市政府法制办刘荣根和姜伟文两位处长就如何提高案卷质量、如何提高执法水平以及如果做好说理式执法作了现场指导,在座人员受益匪浅。为了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开展说理式执法的能力,今年年初,依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说理的指导意见》(常依法办〔2010〕3号)的精神,我们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安监系统推行安全生产说理式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常安监〔2010〕6号),对如何开展说理式行政执法提出具体要求。四月底,在市局副局长李士庆、纪检组长蒋庆梅带领下,我们又组织了相关行政执法人员赴南通海门市实地取经。此后,又参加了市法制办在新北区工商局召开的说理式行政执法工作现场观摩会,学习工商、质监、农委三个部门的说理式执法经验,并在全市安监系统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我们在年初印发了《关于开展“整体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力”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常安监〔2010〕1号),要求在2010年要进一步深化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实践,强化专项业务知识的培训与技能的提升。“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行动”齐头并进,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2010年,我们在加强自学的同时,邀请省市有关专家分3期对全市安监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6月9日,我们又邀请了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刘铁民教授作了题为《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安全发展》的主题报告。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树立了依法行政的理念、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和业务水平、增强了执法办案的能力。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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