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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年终考评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10-0008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2010〕30号 发布机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12-02 公开日期:2010-12-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今年初,市政府与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签订了《常州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根据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市监察局、公安局、安监局、总工会等部门商议,决定联合组成考评组,对各辖市、区和市各有关部门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落实情况(地区、部门)进行年终考评。
关于开展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年终考评的通知
常安〔2010〕30号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常安〔2010〕30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年终考评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今年初,市政府与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签订了《常州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根据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市监察局、公安局、安监局、总工会等部门商议,决定联合组成考评组,对各辖市、区和市各有关部门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落实情况(地区、部门)进行年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市安委会成立市安全生产目标考评领导组,成员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派员组成,考评组组长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各辖市、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明确1名分管领导组织好考评准备工作。
  二、考评对象。7个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年初与市政府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市公安局(消防支队、交巡警支队)、安监局、建设局、农林局等28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考评名单见附件1。
  三、考评时间。年终考评在各辖市、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进行,自查总结时间截至12月15日,考核指标和统计数据按年底统计数为准。对各辖市、区政府考评时间为12月16-17日,对市各有关部门考评时间为12月20-22日。具体安排见附件2。
  四、考评内容。依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细则(辖市(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细则(部门)》进行考评。
  五、考评方式。辖市、区考评采取听汇报、查文件资料和管理台账等形式。部门考核按集中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六、考评计分。对各辖市、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年终考评当场不打分。对各辖市、区还将结合长效管理考评得分进行年度综合打分。
  请各辖市、区安委办和市各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自查总结,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请各考评组单位于12月6日将参加考评人员名单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电话(传真)85683108,联系人:周柯。
附件1:参评对象
附件2:2010年度安全生产年终考评工作安排表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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