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培训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10-0006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监〔2010〕69号 发布机构:市安监局
生成日期:2010-09-02 公开日期:2010-09-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培训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0〕164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培训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常安监〔2010〕69号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0〕69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培训
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培训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0〕164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要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和正在开展的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起来,与三项行动的整体部署结合起来,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按照省局统一部署,9月20日前,各辖市区要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摸清本单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全员培训情况,市局将在此期间进行抽查。
  (二)加强指导,抓好整改。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自查工作的指导,对企业自查过程中发现的教育培训制度不健全、内容不到位、覆盖不全面等情况,帮助其做好建章立制和自查自改工作,切实把专项检查的过程作为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体责任的过程,作为切实提高企业职工安全素质的过程,作为促进企业提高“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全员培训的过程。 
  (三)认真记录,作好备案。要根据要求做好检查记录(检查情况记录表附后),通过检查记录表切实做到“检查一企、清楚一企、完善一企”。各辖市、区安监局专项检查结束后,按照“有数据、有实例”的要求,搞好专项检查的情况总结,并书面报市安监局,迎接省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
 

二○一○年九月二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