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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多雨天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10-0003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办〔2010〕18号 发布机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05-18 公开日期:2010-05-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多雨天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0〕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多雨天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常安办〔2010〕18号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常安办〔2010〕18号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多雨天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委办,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多雨天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0〕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抓好防范应对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多雨、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不利影响,研究制定针对多雨、雷电等自然灾害的应对措施,加强隐患排查、安全监测、巡查等防范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二、强化高危企业的安全监管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落实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区域的防涝措施,要认真做好下水管道、窨井和污水池的疏通工作,确保排水畅通;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确保各项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有效。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液储罐要停止装卸作业。成品油加油站要在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的同时,做好防雷、防静电工作,充分做好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的准备工作。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认真落实仓库储存区域的防洪措施,按照规定进行防雷设施的检测,确保防雷设施完好有效。
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汛期水害防治工作机构和制度。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派专人观测水量变化,紧急情况下及时撤离。在暴雨期间要停止一切采掘活动,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准备。
  三、加大危险源监控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前段时间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把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及时消除隐患和险情。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监控措施,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要责令立即排除,对存在重大隐患和险情的,要坚决停止生产经营作业。
  四、加强事故的预警预报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和配合,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及时发布天气、地质灾害等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加强安全监控,超前做好预防工作。
  五、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值守制度。公布值班电话,及时掌握水情预测预报,定期上报工作情况,确保信息畅通。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充实救援力量,储备必要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确保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发生险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救援有效,最大限度地避免事故发生和减少灾害可能造成的事故损失。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做好多阴雨天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安办电〔2010〕5号 

 
各市安委办,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省气象局《未来10天我省将多阴雨天气》重要天气报告和省政府领导对做好多阴雨天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请各地、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安办〔2010〕14号)要求,扎实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严防因雷电、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附:省气象局《未来10天我省将多阴雨天气》重要天气报告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附:
未来10天我省将多阴雨天气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综合分析,受暖湿气流和冷空气共同影响,我省13日将至南向北先后出现降水。由于系统稳定,预计未来10天(13-22日)我省将多阴雨天气,气温正常,累计雨量沿江苏南地区60-80毫米,局部90-110毫米;其它地区40-60毫米,局部70-90毫米。具体预报如下:
13-14日,淮河以南地区阴有阵雨或雷雨,其中沿江和苏南地区雨量中等,其它地区多云到阴。
15日,全省阴有阵雨。
16-17日,我省至南向北将出现明显降水过程,雨量:沿江和苏南地区中到大,局部暴雨,其它地区中等。
18-19日,全省以阴到多云为主。
20-22日,我省又将出现明显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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