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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10243/2010-0002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2010〕1号 发布机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03-02 公开日期:2010-03-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0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第三年,是“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全面好转”的“决战年”,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推进年,是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的起步年。为此,市政府决定,以上活动“三位一体”,有效整合,突出重点,科学组织,强基固本,确保实效。
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
常安〔2010〕1号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常安〔2010〕1


各辖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政府各部门,市管各生产经营单位:
  2010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第三年,是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全面好转决战年,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推进年,是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的起步年。为此,市政府决定,以上活动三位一体,有效整合,突出重点,科学组织,强基固本,确保实效。现就深化全市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定信心求突破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的基本任务,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是强基层、打基础,推进监管前移,服务经济发展,全面压降各类事故,为全市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重要举措。只有在深化长效管理上求突破,才能确保安全生产,才能实现安全发展。
近几年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可控,各项指标同比下降。但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化工、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事故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究其原因,一是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企业之间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不平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二是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还不强,安全管理水平低,防范事故能力差,潜在的事故隐患多,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三是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还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的需要,全市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因此,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放在各级政府、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要紧紧围绕抓基层,强基础,强制度,强网络的总体要求,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既要看到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存在的现实困难,又要坚定工作信心,开拓创新,将安全生产长效管理作为服务企业,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执法队伍和安全生产法制三项建设,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纳入 “平安常州建设总体规划加以部署,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同步实施。到今年底,全市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体系,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状况全面好转,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亿元GDP死亡率、十万人死亡率和万车死亡率明显下降,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上述奋斗目标,研究对策,狠抓落实,力求突破。

  二、从严治安抓重点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日常巡查和企业达标考评考核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积极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是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三项工作必须量化指标,同步实施,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结合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日常巡查和企业达标考评考核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一)继续深入开展日常巡查和企业达标考评考核工作,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和企业达标考评考核工作既是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重要抓手,又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密组织,周密计划、深入推进。要把着力点放在全面覆盖、动态管理、持续改进、完善制度的日常监管上,建立和巩固一套工作严谨、操作方便、行之有效的规范和程序,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办法》、《关于对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实施考评的通知》和《乡镇(街道)日常巡查考评细则》、《安全生产年度考评细则》,日常巡查和企业达标考评考核工作要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有效投入提升年活动,与企业发展目标相统一、与热情服务企业相统一、与依法监察执法相统一。一要突出重点,狠抓覆盖率。结合全市开展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年和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活动,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业人员超过50人的工商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道路、水上交通专业运输企业、公众聚集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巡查考评和企业达标考核覆盖率要达到100%。市建设、交通、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切实做好所属企业的达标考核工作,要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二要突破难点,狠抓整改率。加强对0809年被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日常巡查和达标考评考核过的规模以上企业的回头看工作,要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作为重点。将整改行动向企业、向岗位、向薄弱环节、向危险点延伸,抓住存在问题和隐患不放,切实落实整改要求,提高整改率,确保每一个隐患都能得到有效治理,隐患整改率要达到95%以上。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按隐患等级上报政府挂牌督办。三要关注弱点,狠抓达标率。我市中小企业多,且大都集中于乡镇(街道),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和村居(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充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力量。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村居(社区)必须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安全生产达标率要达到95%以上;乡镇(街道)企业达标率要达到各自企业总数的50%以上。各级安监部门要积极探索和推行委托执法,将安全生产检查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令整改权、重特大事故隐患紧急处置权和简易程序范围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授予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部门,确保工作到点到位。
  (二)全面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促进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2010年为全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年,通过开展推进年活动,要使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企业在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达到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五个应当和主体合法、组织保障、宣传教育、安全权益、规章制度、安全条件、隐患治理、事故处理、应急管理和行业特殊要求等十个方面的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由于各地区、各行业、各企业之间差异较大,各级政府、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的经验,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狠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要抓住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工作总结、巩固提高四个环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各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与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签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开展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日常巡查、企业达标考评考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行企业分级管理,以此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贯彻落实《常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安全培训率达到100%;消控中心、电焊、气焊等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率、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率均要达到100%。交通运输企业的危险品运输车()、客船(游览船)GPS卫星跟踪定位仪安装率、客货运专业运输单位每月对机动车驾驶人员安全教育、机动车的检查率要达到100%。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在重点监控单位达到100%。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政府挂牌督办隐患整改、监控率达到100%。建筑施工企业文明工地达标率达90%以上。
  (三)积极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核心内容就是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群众性和专业性相结合,有效地防止各种不安全因素与行为,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1+3”是一个方法和三种机制的集成。一个方法,即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三种机制,即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动态管理机制、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持续改进机制、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系统评价机制。各级政府、部门(单位)要把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作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布局,与开展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日常巡查、企业达标考评考核、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创新等有机结合起来,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考核,形成政府强力推动、工会积极促动、部门有效联动的工作机制。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有明显提升,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主人翁作用要得到充分发挥,安全事故隐患及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各级政府、部门(单位)要接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关于推行淮安市“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发动,按计划、分阶段进行推广。安监、工会、卫生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指导服务。各级安委会办公室每阶段要召开一次会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确保“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在全市得到推广运用。2010年底全市规模以上企业“13”安全监控体系覆盖率达85%以上,重点行业中小企业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的覆盖率每年递增35%3年内实现全覆盖。
  三、贵在落实强措施
  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抓、行业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制。要进一步强化六项制度:一是工作协调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完善安委会会议、联合执法、情况通报、事故约谈等制度,解决上下之间、部门之间以及条线与属地之间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空档、漏缺的问题。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交流,互通情况、研究讨论重大工作问题,由各级安委办负责组织;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联络员例会,通报传达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及有关要求;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应主动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及时向常州安监网报送相关信息。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联席会议、重点事项会办、信息沟通制度。二是定期通报制度。各级安监部门每月向本级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通报上月主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每季度向本级政府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日常工作情况、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工作措施、重大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通报阶段性重大事故查处进展情况,提出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分析报告;每年度报告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情况和工作计划。三是事故报告制度。实现公安110指挥平台、消防119指挥平台、卫生120急救平台与安全生产信息中心联网,凡接到从业人员事故受伤或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公开电话,以便于按照规定程序组织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严格事故的报告纪律。四是整改报备制度。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对本行业或领域的特大伤害未遂事故进行核查和处理,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督促整改;在接到政府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后,对其认定的事故原因和提出的防范措施,应当督促事故相关单位整改到位;在接到安监部门以督办函方式通知的群众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后,应组织核查并监督其整改。加强对以上三类督促整改的信息反馈工作。五是联合执法和监督检查制度。各级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联合整治活动。由负有直接监管职责的部门牵头组织和制定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同意后实施;各级安监部门根据各行业领域的事故情况或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联合整治和监督检查的重点。要充分发挥专家和中介机构的作用,开展高危企业安全巡检工作,组织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和企业整体安全评价,实施专家会诊,帮助和指导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各级政府要适时组织开展工作督查检查。六是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要将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奖惩依据。对因工作不力,事故多发,突破控制指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制约机制,将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与工伤保险缴纳费率挂钩,作为在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投入方面给予财政资助的必备条件;与奖惩挂钩,作为政府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挂钩,作为检验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民用爆破器材等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证照年检积极推动企业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
  四、巩固提高见实效
  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管理机制,提升我市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载体。实践证明,只有实现安全监管方法、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才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建设的中心工作和平安常州建设的目标要求,认真研究安全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掌握安全生产问题发生的新趋势、新特点,及时探索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调整工作重点,站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深化和巩固提高。
  二要立足双基,强攻薄弱。安全生产长基层基础工作不仅要年复一年抓下去,而且年年要有新的要求,赋予新的涵义,解决新的问题。今年着重抓好两个方面工作:首先,进一步抓好乡镇(街道)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强化乡镇(街道)安监办职能,稳定、充实乡镇安(街道)全专管协管队伍。对工作量大的乡镇(街道),可采取增加安全协管员人数予以补充。强化辖市(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职能,延伸委托乡镇(街道)执法领域和范围,实施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加强基层社区、村居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管理,划片包干,落实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体系。其次,开展乡镇(街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普查。以贯彻落实《常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为契机,以企业达标考核为为依托,摸清企业家底,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建立全面、准确的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实现动态、全面掌握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三要立足规范,明确责任。努力构建安全生产新格局,全市上下要形成压力传递、责任明晰的有效工作机制。做到四定:全员定责,各级各类人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属地范畴和生产过程的每个环节、岗位和个人,层层签订责任书,明晰责任主体,分解责任指标;企业定标,按照《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办法》、狠抓企业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企业设计标准化、工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管理标准化。监管定位,对每个区域、每个场所、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设施设备、每个工艺流程,逐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明确所负责的行业领域及对象,实施有效监管;奖惩定格,通过督查、检查、考评考核等形式,奖优罚劣。年终通过考评、总结表彰一批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和示范企业。对责任不落实,企业不达标,发生安全事故和完不成控制指标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
  四要立足源头,从严治安。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关键是建立源头治本、政策治本的长效机制。通过长效管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让法律的、经济的和行政的各种手段都强起来、硬起来,推动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五要素落实到位,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齐抓共管。要立足大安全,推进依法治安。各级安全监管执法部门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对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管重罚,切实做到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违法违规建设的项目、经限期治理不达标仍继续生产经营的企业,实行依法问责追究,真正从源头管紧管严管实。

○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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