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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0年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日常巡查考评计划安排》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10-0002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办〔2010〕8号 发布机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03-02 公开日期:2010-03-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切实做好2010年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日常巡查考评工作,现将《2010年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日常巡查考评计划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2010年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日常巡查考评计划安排》的通知
常安办〔2010〕8号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常安办〔20108


关于印发《2010年安全生产长效管理
日常巡查考评计划安排》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委办,有关行业(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0年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日常巡查考评工作,现将《2010年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日常巡查考评计划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年三月二日

2010年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日常巡查考评计划安排


  为深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常安〔2010〕1号)文件精神,市安委办制定了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日常巡查考评计划,请各地区,各行业部门和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实施
  (一)考评组织
  1、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市级日常巡查考评工作,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指派职能处室人员组成巡查考评组,安委办下设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巡查及对辖区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生产达标考评工作。
  2、辖市、区安委办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指导、督促并完成本辖区企业安全生产的全覆盖达标考评工作。
  3、建设、交通、旅游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继续按各行业制定的考核办法组织本行业所属企业的全覆盖达标考评工作。
  (二)考评内容及计分办法
  1、乡镇(街道)日常巡查以覆盖率整改率见成效三部分组成巡查考评内容。具体考评按《2010年乡镇(街道)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日常巡查考核表》考核内容现场考评计核。
  2、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按规模以上未考评企业、规模以上已考评企业回头看及规模以下非高危领证企业三个层次考评:
  (1)对还未被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进行安全生产达标考评的规模以上企业,具体考评计分仍按《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评分细则》(常政发〔200895号)执行。
  (2回头看是对部分0809年已被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达标考评过的规模(年营销500万元)以上企业给予的抽查复考。其考评计分着重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现场安全保障三个部分。具体考评按《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回头看考核表》考核内容现场考评计核。
  (3)对规模以下非高危领证企业的考核着重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整改现场安全保障事故应急救援五个部分考评。具体达标考评按《常州市规模以下非高危领证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考核表》考核内容现场考评计核。
  3、建设、交通、旅游等行业按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要求,在突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可结合原文件精神对所属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作适当修正。
  4、日常巡查考评继续坚持考评成绩不代表、不代替年度目标考核成绩的做法,考核成绩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实施考评的通知》(常政办发〔200858号)计分办法计核。
  5、日常巡查考评继续坚持分时段体现事故控制情况的考核。
  乡镇(街道)所辖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事故,乡镇(街道)考核成绩为不合格;一次死亡2人事故,考核成绩不得评为良好;一次死亡1人事故,考核成绩以降一级上限分计核。
  企业发生一次死亡2人(含)以上事故,考核成绩为不合格企业;一次死亡1人事故,考核成绩不得评为二级企业;有1次重伤事故或重大火灾(未有重大人员伤亡),考核成绩不得评为一级企业,考核成绩以降一级上限分计核。
  事故如发生在日常巡查考评前,则直接计入现场考评得分;事故发生在日常巡查考评后,则年终予以计核,并对日常巡查考评成绩予以修正。
  (三)考评计划
 市巡查考评组全年用时8个月完成对全市58个乡镇(街道)的日常巡查考评(附《2010年度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日常巡查日程表》),每次在各乡镇(街道)现场随机抽取2家企业。被抽查考评的企业原则上为1家未被考评过的企业和1家被考评过的回头看复查企业。如辖区企业已完成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全覆盖达标考评,则2家被抽查企业均为回头看复查企业。
  建设、交通、旅游行业要根据本行业特点制定周密计划,至2010年底完成本行业所属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全覆盖达标考评工作:一是继续认真组织做好对直管企业的安全生产达标考评工作;二是指导督促相关辖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达标考评工作;三是根据企业隶属关系及时将考评计划及考评结果上报本级安委办,以避免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的重复和盲点。
  市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办公室适时将考评情况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日常巡查考评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有效方法、是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是落实“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的有效举措。各辖市(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本辖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巡查考评工作,要将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巡查考评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和企业达标活动有机结合。要在巡查考评中善于发现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先进典型,树立一批长效管理的优秀乡镇(街道)和一级示范达标企业的品牌,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市安委办(长效办)将适时组织经验交流会,促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2、精心组织。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目标要求,2010年各辖市(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要保质保量、努力完成本辖区(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全覆盖达标考评工作。对于全覆盖考评任务确难完成的乡镇(街道),其上级安委办要给予有效指导和帮助,在严格培训的基础上,必要时可授权委托至行政村等安全监管人员对规模以下企业予以达标考评,但必须严把考评质量关。对授权委托考评中获评的一级企业和不合格企业,必须由辖市(区)安委办复查。
  3、注重学习。所有参与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日常巡查考评的成员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着力提升自身政治、业务素质,杜绝日常巡查考评中的假公济私、违法乱纪行为,努力确保巡查考评的公平公正。
各地、各行业要积极研究和探索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深入推进的有效办法,做到年度有计划,月度有安排,依据市级《日常巡查日程表》制定本地、本行业年度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日常巡查考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避免对乡镇(街道)、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重复考评。各地区、行业要按季度将进展情况报市长效办。

附件:1、《2010年乡镇(街道)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日常巡查考核表》
2
、《常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回头看考核表》
3
、《常州市规模以下非高危领证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考核表》
4
、《2010年度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日常巡查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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